《我的前半生》中羅子君把一個老公年收入150萬薪水的生活過成了1000萬的水平。
這樣一看,她離婚是註定的。
陳俊生年收入150萬,賀涵年收入至少是千萬級別的。
只有賀函這樣的,才能滿足羅子君的消費水平。
第一集出場,羅子君就背了一個二三十萬的愛馬仕包包,買了8萬一雙的私人訂製鞋子,戴了全套卡地亞至少也要30萬,身上穿著羊絨大衣也得兩三萬,全身加起來將近100萬。
手上的腕錶也是戴的卡地亞的。
亦舒的小說《喜寶》中說過,“卡地亞是暴發戶的珠寶店,暴發戶都喜歡戴卡地亞。”
看羅子君平時穿著搭配的大紅大綠,也是一股濃濃的土味,實在有點辣眼睛,除了貴還是貴。
也確實如陳俊生所說,他們以前都是租房子住的,地方也很小的。
再看看陳俊生的表,就更恐怖了。
雖然看著好像很節省的樣子,可是他手上的一塊表就值一臺車!
陳俊生也是真的敢戴錶,全場就他戴的表價格最高。
也難怪被凌玲看中了。
陳俊生家裡買的房子是200多平的,房貸至少也得3萬塊錢一個月,買了寶馬車60萬一輛,手上戴著60萬的卡地亞手錶。
陳俊生口口聲聲說他以前也很窮,住著是30平的房子,一家四五口住在裡面,也不覺得擠。
升職漲工資,也就是近幾年的事情。
既然都是這幾年才開始有錢起來的,怎麼忽然花錢變得這麼大手大腳?
如果都像羅子君和陳俊生這樣花錢,家都不夠敗的。
羅子君離婚之後,分到了一套200多平的大房子和每個月幾千塊錢的撫養費。
之後陳俊生拿70萬現金,加上每個月多加2000塊的撫養費,用90平的房子跟羅子君把200多平的大房子換了回來。
羅子君離婚所得其實並不多,換來換去,也只有一套90平的房子加上100萬左右的補貼費用。
加上十幾個包包和一些首飾,差不多150萬。
這些錢,如果羅子君仍舊不改,還是以前一樣的花錢水準,沒幾個月就被她揮霍完了。
陳俊生當時跟羅子君離婚的時候,說得話非常好聽,他說離了婚還養著羅子君,不會讓她生活質量下降。
可是真的離了婚,就連兩年內多加50萬這一點都差點吵起來了,這樣真的能讓人相信陳俊生離婚後還養著羅子君嗎?
就算陳俊生有這個心,也沒這個力,凌玲也不會允許這樣的事情發生,她攀上陳俊生,本就是圖他的錢,又怎麼會允許再來一個女人分一杯羹。
作家三毛曾經說過:
愛情,如果不落實到穿衣、吃飯、數錢、睡覺這些實實在在的生活裡去,是不容易天長地久的。
電視劇《蝸居》宋思明這樣說,老婆是這樣一種女人,她跟你同甘共苦過來,所以無論你多麼成功,她都不會崇拜。你即使眾人敬仰,在她面前,也是當年那個差一分錢憋死的窮漢!
所以他喜歡這種被仰望的神秘感,喜歡這種被崇拜的感覺。
為了救宋思明,宋太太把弟弟、父母的房子都賣了,湊到500萬!
宋思明感動不已,卻轉身把500萬給了海藻,並叮囑她:任何人用任何方式,向你要這筆錢,你都不要拿出來!
陳俊生讓羅子君回家當全職太太,可是沒過幾年,陳俊生就受不了這樣不思進取,只知道花錢專注做美容的她。
離婚後陳俊生說他會繼續養著羅子君,可拿著90平小房子要換200多平的大房子的時候,陳俊生卻連50萬都不願意加。
或許陳俊生看到了羅子君花錢的一面,卻沒看見她照顧家,為這個家犧牲的一面。
羅子君也是懂得悔改的,當她察覺到陳俊生的心意有變化的時候,她給陳俊生買了他考慮好久都沒捨得買的沙發。
只是這個時候,陳俊生已經鐵了心的想要跟凌玲在一起,想要離婚了。
陳俊生最開始覺得凌玲會過日子,會省錢,會打理家,也貼心懂得照顧人。
當凌玲將隔壁租下來,一萬二一個月的房子一口氣押一付六,付了8萬多塊的時候,陳俊生愣了,他問了凌玲一句:“以前不都看你挺節省的嗎?”
陳俊生萬萬沒想到,有了錢的凌玲比羅子君還要過分。
羅子君只是揮霍無度,而凌玲則是太自私,報復心強,甚至用陳俊生賺來的錢送自己兒子出國,沒有考慮陳俊生的兒子。
報復性的花錢,有時候比花錢大手大腳更讓人恐懼。
這一刻,陳俊生也想回頭,再回到以前他們的生活,他應該再也說不出,他愛凌玲,無可救藥的愛凌玲這種話了。
當陳俊生得知凌玲就是貪圖陳俊生的錢,想要給兒子找個有錢的後爸才去破壞陳俊生原有的家庭的時候,他也崩潰過。
可是崩潰之後,還得過日子,他最終原諒了凌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