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著名旅遊區風景迷人,旅遊公司為了吸引顧客,引導消費,所以,找廣告精英寫了一句廣告:“美,放手去拍!”,但有些遊客愛鑽牛角尖,不太理解其中的含義,有的遊客認為美景可以用手機去拍,為什麼要“放手去拍”?“放手去拍”,難道還有無人拍攝的手機嗎?一時之間,爭議四起;網上與言傳都針對此旅遊公司。
最後,旅遊公司承受不了輿論的壓力,把“美,放手去拍,”改成“美,放膽去拍!”這一下,總算是把輿論給平息了!
看來文化能引起爭議,知識也必須達成共識;有的宣傳也必須改一改啦!無論是營銷的宣傳還是公益性的宣傳,必須讓消費者或參與者受益,這才可以;作者認為有些圖片廣告應該除去黃色文化,避免引起人們產生邪念而犯罪。做廣告應該宣傳正義的、積極的,要光明正大才合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