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可以說是一個人人投資的時代,普通人把錢存入銀行進行保值,而還有一種方式,是很多年輕人喜歡的:貨幣對沖。(但是,這裡特別提醒,投資有風險哦!)
第一種:硬貨幣保值
合同中就寫明瞭價格以硬通貨計價,付款以軟通貨支付,並註明了當時兩種貨幣的匯率。如果未來支付中軟貨幣的匯率下跌,則需要由財經銀行進行適當調整,以便該金額仍然可以兌換合同中的硬貨幣。比如某企業出口合同中的貨款是5000萬日元,要求對方用美元支付。當時日元和美元的匯率是250: 1,換算成20萬美元。到付款時,日元與美元的匯率為200: L,意味著原合同中的20萬美元應調整為25萬美元,在財經上仍可兌換5000萬日元。顯然,硬通貨套期保值是固定應該賺取的硬通貨金額,不受支付貨幣匯率變化的影響,因此,債權人不會遭受損失,但債務人會增加負擔。
第二種:“一攬子”貨幣保值
“一攬子”貨幣是各種貨幣,包括各種可自由兌換的貨幣、特別提款權和歐洲貨幣單位。使用這種方法,我們必須首先確定財務狀況。“一攬子”貨幣是什麼樣的貨幣,並確定每種貨幣的比例,然後在訂立合同時確定支付貨幣與“一攬子”貨幣之間的匯率。這種套期保值的方法基本符合硬通貨套期保值的原則。但由於幾種金融套期保值貨幣的“一包”匯率有漲有跌,匯率風險分散,可以有效規避外匯風險。目前,在國際支付中,特別是在一些長期合同中,使用的是“特別提款權”,以及歐洲貨幣單位等,被廣泛使用。
第三種:使用出口信貸
企業有財經外匯出口應收款項的,可以向銀行借款,借款的幣種、金額、期限與遠期外匯收入相同,取得的借款立即在外匯市場上出售,用對方支付的款項償還銀行的借款。因為對於出口企業來說,外匯應收款和外匯負債是相等的,即使未來匯率發生變化,損失和收益也總是相等的,不會受到匯率風險金融的影響,也能保值。
另一種出口信貸是福費廷交易
是出口商將進口商接受的期限超過半年的長期票據無追索權地貼現至出口商所在地銀行,以提前獲得現金的一種財經融資方式。所謂無追索權,是指即將發生的票據拒付與出口商無關,出口商貼現的票據是買斷。這樣,票據拒付的風險(即債務人的信用金融風險)和匯率風險就轉嫁給了貼現票據的銀行。
第四種:調換貨幣或利率
貨幣互換是兩個獨立的籌資者之間的金融互換,這兩個籌資者籌集的債務價值相等,可以保值,期限相同,但貨幣和利率不同,或者貨幣和利率相同。目的是規避融資中的貨幣匯率風險,同時滿足募資方對貨幣的實際需求。貨幣兌換一般由銀行主導。因為銀行很容易找到需要兌換貨幣的物件,所以很容易知道雙方的信譽和各種貨幣的匯率。財經簽署的貨幣互換合同一般有兩種,其中一種是現貨互換合同。另一種是遠期互換合約。透過現貨互換合同,雙方財經部門獲得所需貨幣。透過遠期互換合同,將錢換回,讓雙方分別償還債務。遠期互換合同的期限一般與償還債務的期限相同。
什麼是利率互換
所謂利率互換,是指兩個籌資方根據各自的財經融資渠道,分別借入幣種、數量、期限相同的金融貸款(但不同的計息方式一般是指固定利率和浮動利率的差額),然後透過中介機構或雙方直接進行利率互換,獲得較低的固定利率型別。利率互換的雙方一般是指銀行和企業、銀行和銀行或企業和企業。比如某企業從日本募集了一筆期限為3年的日元資金,財經的利率按月計算,就是日本銀行間同業拆放利率。為固定融資成本,防範利率風險,企業與銀行訂立了三年期利率互換合同:銀行按每月一個月的日本同業拆借利率向企業支付利息,企業按每月15%向銀行支付利息。因此,企業的貸款利率固定為月利率的15%,日本銀行同業拆借利率的波動風險由該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