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公積金,大家最先想到的必然買房。而買過房的朋友更是深有感觸,它的房貸利率比起商業貸款利率不知道香了多少倍。
然而,除了購房,公積金還能用於裝修、租房、提取……
01、盤點公積金的其它六大用途
● 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貸款的、職工及配偶可申請提取建修房被批准當月之前(含當月)的住房公積金金額,且提取金額合計不超過建修房的費用。
但具體是否可行,要看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具體規定。
● 房租支付
職工在住房公積金繳存地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並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達到規定期限(一般為3個月)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餘額用於支付房租。不過提取金額各地都有限額規定,一般,職工和配偶每年可提取一次。
● 用於父母給子女購房
當購房合同寫子女的名字(即給子女買房),或者子女買房交完首付後,父母可以拿著子女的購房合同等證明到公積金中心提取公積金賬戶餘額。
● 銷戶提取全部餘額
○ 離、退休的;
○ 農業戶籍職工男滿60週歲、女滿55週歲的;
○ 到國外、港、澳、臺地區定居的;
○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並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的;
○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
○ 被判處刑罰、戶口遷出本市、非本市戶口職工與所在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的;
○ 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集中封存戶滿2年或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係滿2年的;
○ 到本市行政區域外工作並在當地簡歷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
● 家庭生活困難
職工被納入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範圍,職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不超過內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或特困救助範圍期間以前的住房公積金金額。
● 支付大病醫療費用
重大疾病的認定標準則以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為準。
如此看來,公積金的用途還是非常廣泛的,但需要注意的是,由於各個地區的公積金政策不盡相同,具體細則大家可以向當地的公積金管理中心諮詢。
02、公積金是必須要交的嗎
現實中,為了減少人工成本,其實很多公司都不幫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甚至大部分人以為只有社保是必須要交的,至於公積金則是一種福利,而不是法定義務,公司可交可不交。
事實果真如此嗎?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五條、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條例說的很清楚,這是強制規定。那公司不交住房公積金會怎樣呢?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八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由此可見,住房公積金是強制繳納的,若公司不給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屬於違法行為。
那我們作為處於弱勢地位的勞動者,該如何維權自己的權益呢?
維權渠道: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
與社保以及其他勞動糾紛有所不用,關於公積金的維權途徑,員工個人可以去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各區縣管理部投訴舉報,而不是向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他們對住房公積金的爭議是不予受理的,這點要注意。
維權準備:提供材料證明
★ 自己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本等;
★ 能證明自己與公司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的一切材料,如勞動合同、社保繳納證明等;
★ 能證明公司給予自身勞動報酬的證據,如工資條、銀行工資卡流水賬單等,以此來以確定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公積金的繳存基數法律有相應的規定,繳存基數與員工的工資掛鉤)。
除此之外,我還想再提醒大家一點,如果你現階段的情況還不足以為自己向公司爭取到繳納公積金的權益,那不妨先提前準備好相關證據,屆時等到離職,就可以去當地住房公積金中心進行投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