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攤面積成“糊塗賬”,住宅持有投機的成本低,還有預售制監管的漏洞,是房地產的“三座大山”。
先聊第一座大山:公攤面積,有多驚人?
隨便舉幾個例子。
湘潭日報12號的報道,一套139平方米的現房,5500元/平方米,拿到房產證後發現,房子的專有建築面積只有99平方米,分攤面積竟佔了40平方米,公攤率高達28%。
青島一個盤,當初銷售時宣傳公攤率在31%,但實際公攤率卻達到了46%,146平米的房子,實際使用面積也就78平米,涉及56號樓、61號樓和62號樓三棟超高層住宅,樓層達到了65層,建築高度將近200米。
表面上住著一二百平米的大三居,實際上是幾十平米的鴿子籠,這不單是居住舒適度的問題,更牽扯到了業主的錢包。
物業費,按建築面積收。
找人裝修,還給你按建築面積。
交個暖氣費,還是建築面積。
這日子過得,就兩個字:憋屈。
央媒《半月談內部刊》,這兩天就專門談了公攤高達46%這個例子。
這裡案例中,儘管有超高層住宅樓,部分建築外牆厚度計入公攤面積的客觀因素。
但是,由於購買期房事先並不知情,不少業主看到房屋“廬山真面”後心理落差巨大。
所以,開發商在這裡過程裡,沒扮演啥好角色。
賣房的時候,說得一套一套的,又是地段又是升值,只提公攤可能30%,絲毫不提超高層對公攤的巨大佔用。
買房的人呢,都是普通老百姓,根本沒有閒心的精力,事先做太多功課。
一明一暗之間,“六個錢包”都貢獻給外牆、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裝置間、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值班室了。
這就是一本買房的“糊塗賬”。
當然,這不是核心原因。
央媒報道里說得很清楚:背後利益空間巨大。
公攤面積始於香港“賣樓花”,以前都是按棟賣的,可大家都買不起,有能人就想了好辦法,把整個小區,整棟樓分拆,分戶來賣,大家一起均攤樓梯、電梯、外牆這些面積。
這就形成了一個問題:基於其計算不透明、監管難、容易暗箱操作,加上現代建築日趨複雜,從剛開始的公攤率10%以下,到15%、20%,一路飆到現在的30%,不少超高層、商業地產甚至高達50%。
開發商、物業、測繪公司、供暖公司、家裝公司,一連串的行業、公司,都躺在公攤面積上“食利”,已經到了不改不行的時候了。
不過,這篇文章裡也很務實地說:試圖一蹴而就取消公攤面積並不現實。
需要克服重重阻力,分步驟有序推進,逐漸推開按套內面積計價的房屋銷售模式。在過渡階段,相關部門可在明確公攤面積範圍、標準上下功夫,實現源頭治理,加強全流程監管,及時封堵漏洞。
央媒的文章,可以作為風向標,公攤面積的點滴改變,就從2022年開始。
再聊第二座大山:住房持有投機的成本低。
我國的住房持有成本,在全世界來看都是非常低的。
我們目前的房地產稅收,是“重交易,輕保有”。
大家算算,那些快進快出的炒房客,會付出多少成本?
如果沒有嚴厲的限購和限貸措施,那你買一套房,可以輕鬆從銀行貸款,哪怕利率高達6%以上,持有兩年利息又能有多少?中間的物業費、水電暖氣又有多少?甚至不用裝修翻新,稅費也能轉嫁到買家。
正是因為持有住房沒有任何成本,所以投機客才有恃無恐,不管多貴的房子,只要買到手裡,等著賺差價的時機就行,不用承擔任何持有成本。
唯有開徵房產稅,確定免徵面積、稅率徵收標準,提高房屋持有成本,才能精準打擊投機買房的行為。
首先設定一個免徵面積,然後對戶主名下超過面積的部分徵稅,名下房產套數越多,徵收的稅率會逐步增加。
這並不是危言聳聽,單從美國、日本、韓國等國來看,各國房地產稅率整體都在2-3%左右。
如果三套及三套以上開徵2%-5%的稅率,會對投機炒房形成極強的威懾。
按市值評估徵稅的話,房子越值錢,囤得越多,徵稅額也就越高。
2022年,就是向住房徵稅,打擊投機的關鍵一年。
財政部年初已經明確說了,今年要繼續推進房地產稅試點,去年高層房地產稅改革試點工作座談會,又明確提出要將試點落地,為期5年,到時再全國範圍推廣。
至於哪些城市會成為試點,官方還沒說,但大機率是那些房價上漲過快,供需關係緊張,樓市炒作情緒旺盛的地區。
按照起草——審批——試點——立法的流程來看,2022年,我們等待試點落地就好。
再來聊第三座大山:預售制監管的漏洞。
這一點,前兩天藍白跟大家聊過。
商品房預售資金,從商品房誕生那天起,就一直存在。
從1994年《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出臺開始,定金、首付款、按揭貸款都要放在預售資金監管賬戶裡。
可這個賬戶的開戶銀行,基本上都是半不管的狀態,開發商虛報工程進度挪用,10口鍋5個蓋,把專案裡的錢挪走,配合前融、非標、發債甚至自融等激進的高槓杆融資,又去拿地擴大規模。
直到去年,龍頭房企爆雷引發行業信用危機,一批又一批的高槓杆房企違約、躺平、停工、欠賬,金融機構也抽貸自保,各地為了保交樓,不得不加大預售賬戶的監管力度。
這樣一來,靠賣房才能回血的開發商,賬戶裡趴著大量的預售資金卻動不了,無形中又加快了爆雷的速度,並進一步向上下游行業、土地市場乃至地方財政傳染。
要麼管的松,要麼管得太嚴,這是以往預售資金監管賬戶的問題所在。
現在,到解決問題的時候了。
住建部最近出臺了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督管理辦法,並已發往各省住建廳,要求預售資金必須全程全額監管,但分為一般監管額度和重點監管額度,重點監管額度比例將由市縣一級住建部門根據工程造價合同等核定。
關鍵詞就是“重點額度監管”,按工程造價合同來確定。
不放鬆監管,也不超額監管,理清了法院、銀行及住建部門的權責關係,什麼時候放款、放多少款、根據工程進度來決定,找到“保交樓”和“房企生存”之間的平衡點。
公攤、房產稅、預售制,這三座大山,儘管還沒有全面落地,可人們越來越熱烈的討論,包括央媒下場的表態、試點推進、規範預售,還有個別地方已經實施封頂乃至現房銷售,都是難能可貴的變化。
畢竟,我們的房地產市場,剛起步了20多年罷了。
風暴的形成,往往是因為蝴蝶煽動翅膀,要給它時間,變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