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報訊】得州總檢察長辦公室週一對Meta旗下的Facebook提起訴訟,指控公司所使用的面部識別技術違反了該州隱私保護法,未經他們同意收集了成千上萬得州居民的生物特徵資料。
去年11月,Facebook表示將取消其面部識別系統,並刪除超過10億使用者的面部掃描資料。該公司稱,這一決定是基於社會對面部識別技術監管的不確定性和擔憂所做出的。2021年2月,Facebook在一宗類似訴訟中與伊利諾伊州達成了6.5億元的和解協議。伊利諾伊州有著與得州相似的生物識別隱私法,兩項法律都要求在獲取個人的生物特徵識別資訊之前獲得個人的同意。
最新訴訟是在得州馬歇爾的一家州法院提起的。得州總檢察長帕克斯頓(Ken Paxton)在宣告中說:“這是大型科技公司欺騙性商業行為的又一個例子,它必須停止。我將繼續為得州民眾的隱私和安全而戰。”
據知情人士稱,得州正在尋求數千億元的民事處罰。Facebook沒有立即回應置評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