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做資金託管?
這麼做靠譜嗎??
買房經驗千萬條
資金安全第一條
付完定金
賣家跑路或者不肯交房的案例屢見不鮮
讓我們來看看李女士的買房心酸史
2019年3月,李女士與王先生達成二手房交易,交易價為200萬(低於市場價約20萬,有抵押,賣家承諾2019年5月登出抵押),支付60萬首期款(未走資金監管);
2019年6月,王先生以手頭資金緊為由,未進行塗銷抵押,並再次簽訂補充協議,承諾2019年7月塗銷抵押,並遞件過戶;
2019年8月,賣方依然未履約,未登出抵押,也不退首付金(當時該房市價已漲至280多萬);
2019年9月,賣方不再給出進行登出抵押的具體時間,也肯不退回首付款;
2019年10月,李女士只能透過人民法院,起訴王先生,由於是抵押房,不能強制過戶,唯一訴求只能是解除合同,賠償違約金;
2020年9月,法院第1次判決書,僅賠違約金50萬(該房房價已漲至300萬),連同首付款一齊退回,王先生仍遲遲不肯付錢;
2020年12月,法院強制執行,將王先生列入失信人,才將錢賠回。
綜上所述,資金託管還是很有必要,那麼關於資金託管的幾個小知識,一定要知道哦~
Q1:什麼是二手房交易資金託管?
二手房交易資金託管是指買賣雙方約定將交易資金存入銀行指定的賬戶進行託管(這個賬戶一般是以銀行名義開立的)。
該賬戶用於二手房買賣雙方的交易資金的儲存和劃轉,銀行監管存量房交易資金不收手續費。
Q2:買賣雙方自行交割存量房交易資金存在什麼風險?
本案中,賣方希望能儘快拿到房款,而買方希望能在交付房款後順利拿到房子,這兩個不同的希望原則上並不衝突,但由於購房過程並不是一天能完成的,它需要一段較長的時間,而很多風險會在這段時間發生,如房屋被查封、凍結、房屋權屬有爭議等等,可能會導致買方交付房款後,遇到無法順利取得房屋的風險。
Q3:資金託管會不會增加交易時間、拖延付款時間?
不延誤交易,不增加交易時間。買賣雙方產權過戶前,到房管局內一家銀行網點辦理託管手續。買賣雙方完成交易手續,出買方不動產權證後將新產證的產證號寫在託管憑證上提交給託管銀行。銀行可透過交易網上查詢系統查詢交易進行情況,在系統顯示該手續已完成的情況下,銀行在 2 日內將樓款劃轉給賣方。
Q4:辦理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需要簽訂什麼協議?
買方、賣方應與銀行共同簽定存量房交易資金託管協議,協議內容主要包括:託管賬戶戶名與帳號,買方存入交易資金的時間、金額,銀行將資金劃轉給賣方的時間、條件,賣方收取交易資金的賬戶戶名及賬號,退款戶名與帳號、協議解除條件等,明確客戶授權行為。
Q5:實行資金託管,如何保證資金安全?
買賣雙方透過與銀行簽訂協議,將交易資金存入銀行指定的託管賬戶,由銀行對資金進行監管。銀行根據協議約定的條件,在相應的交易過戶手續(如遞件、完稅等)完成後,將交易資金劃轉到賣方指定賬戶。交易手續未完成,或交易不成功,銀行將在約定期限屆滿後,將託管賬戶中的資金退回到買方的原轉出賬戶,或約定的買方個人銀行結算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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