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網報道,2月15日,泰國國家警察總署副發言人透露,萬佛節(今年為2月16日)是非常重要的佛教節日之一,而根據總理辦公室2015年釋出的相關規定,要求萬佛節期間禁止出售酒飲(國際機場免稅店除外),違反規定者根據酒精管理法相關規定,將面臨最高6個月監禁,或不超過10000泰銖罰款,或兩者並罰。
據悉,泰國國家警察總署署長素瓦已下令命全國各府警察局做好過節提醒,要求便利店、商場、服務型場所等性質類似的場所2月15日24:00-2月16日24:00期間禁止零售或批發酒飲,並命各警局派人做好巡查工作。
(來源:daily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