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是人與人在酒桌上拉近距離、熱絡感情、增進友情的最好介質,也是搞活氣氛、增加飯局融洽度的最佳飲品。酒從問世那天起,它就成了人類形影不離的“親密夥伴”。團聚、離別、喜慶、辦喪、應酬、獨酌、高興時、失意時……每時每刻都離不開酒。俗話說“無酒不歡”,缺少飲酒的飯局多少有點沉悶,至少撩不起共餐者的興奮度,打不開話匣子,瞭解不到人的真性情和內心的真實想法……所以適當而又有節制的飲酒特別助興,可以迅速提升人際間不溫不火的關係,化解一些因誤會而產生的矛盾,使感情向好的方向轉圈和升溫;如果是生意上的合作或事業上的搭檔,餐桌上彼此敬酒或開懷暢飲,還可以增加彼此性情、才情的瞭解和相互合作或緊密互動的機會,提升單位的效益和效率,增加單位和社會整體和諧度。
我有一個朋友開辦文化公司,他告訴我,他的每一單業務基本上是在飯局、酒桌上談成和敲定的;如果是在辦公室正兒八經、西裝革履來談判,基本上都是以“泡湯”結局,雙方籤不了合同。我問其中緣由,他說,雙方理智得過了頭,都太精明,錙銖必較,寸利必爭,你不讓我,我也不讓你,最後心存芥蒂,誤會加深,不歡而散。而酒桌上則不同,兩杯酒下肚,大家彷彿一見如故,豪氣蓋天,快意瀰漫,雙方利益博弈在不自覺中已稀釋在杯觥交錯之中,因此往往效果出奇的好,雙方馬上成交的意識表達更像美酒一樣濃烈,不存在“誰吃虧誰佔便宜”的問題,一拍即合,因此而順利成交和簽約。
從這個“個案”中,可以判定,酒是助興的好東西,確實可以讓人高興、興奮,難怪古人有許多像“白日放歌須縱酒,青春作伴好還鄉”“人生得意須盡歡,莫使金樽空對月”等這樣眾多飲酒後的詩賦表達。在現代,美酒它不僅僅是解愁消悶的需要,還是待人熱情不熱情的見證物;還可以說它是事業的推手、成功的介質、人際關係的潤滑劑,它寄寓和承載著太多的情感附加值和情緒因子,讓人割捨不了、逃離不掉。
任何事物“存在即合理”,但前提是適度和可控,不能過度和過極,飲酒也是一樣的道理,過度和過極了,它就可能成為掃興的工具和中介。無論是在當時、當場還是在飯局結束後,它的副作用和負面影響也是顯而易見的。要麼當場弄得飯局很尷尬、很窘迫,不僅傷人自尊和臉面,嚴重的還會發生肢體衝突,惹出災禍,十分掃興;要麼事後惹出一大堆麻煩:耍酒瘋、發酒難、酒後醉駕、罵人打人等,這些則更是令人反感和憂慮倍增。本來是一次很美好、很浪漫的聚會,小酌幾杯,增添興致,沒想到掃興到噁心惡胃,甚至發酵、釀製成為各種苦酒、苦難、苦澀的記憶,你說冤不冤?掃不掃興?
當場“掃興”還算是輕的,重則是一些人自釀“酒禍”“酒難”。我們每一個人身邊不乏這樣的朋友。我有一個熟人,每次飯局必要狂喝白酒助興,結果導致肝硬化,年紀輕輕就去“閻王”那兒“討酒”去了;另一個朋友,喝酒後開車,把一家人直接“開”進了地獄;還有一個朋友,喝完酒騎摩托車,撞上了水泥柱子,人仰馬翻,半身殘廢,生活不能自理……個人是“助興”了、“盡興”了,但其一時的放縱和狂捐,害了家庭和自己的一生,這真是可悲又可嘆啊!類似借酒滋事惹禍、酒後失言、失德、亂性的例子還有很多,酒給這些人“助興”,真是糟蹋了酒,暴殄天物,必遭惡報。
美酒迷人心智,撩人情懷,既能助興,讓人忘憂,又能掃興,讓人近禍。所以,在“助興”與“掃興”之間,大家一定要掌握一個“平衡度”,在酒桌上做到不傷人心和情面,在過程中和過程後保證不出現情緒失控、行為失度、生命失誤等惡行惡果,如此,才算真正不負美酒美食賜予人們的味蕾之福。
請大家千萬記住:不要為一時的助興,而將整個人生推向掃興的萬丈深淵,更不要為了個人的盡興,去勸酒、賭酒、逼酒,掃眾人之興,掃自己之興,甚至把個人的生命“掃落”到喪失理智的懸崖邊,那可真是“盡興”得過了頭!讓自己生命的擺鐘停止在一場酒局筵席之中,那可真是天底下最掃興、最羞恥的一件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