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友“18846690066”問政:
農村的集體建設用地,想要建一個養殖場(年出欄5000頭以上)。需要辦理什麼前置手續,以及辦理流程,才能合法養殖。
市農業農村局回覆如下:
問政人您好,建設養殖場,首先要確定用於建設養殖場的土地是否滿足土地性質,需要到所在地村委會、自然資源部門進行了解,確定可以後再準備其他手續。其次,根據養殖規模到所在地生態環境部門進行環境評價登記備案。根據土地、環評、建設設計方案情況,開始開工建設。養殖場建設完成後,需要到所在地農業農村部門進行養殖場備案登記,並獲得動物防疫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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