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讀《道德經》系列之第二十二章】
本章的中心思想是講,凡事以抱持“一”的事物整體性為原則能夠獲得許多好處。其中的難點不少,比如“曲則全”是怎樣的一個古老道理?什麼是“抱一”?怎樣運用“抱一”的原則性來解決問題?確實需要仔細地辨析一下。但我看許多人的翻譯流於表面,根本講不清楚老子究竟在說什麼!比如,不少人居然把“枉則直”大同小異地翻譯為“彎曲反而能伸直”!天下哪有這樣的情況?老子他老人家能以這樣反智的道理來忽悠我們嗎?絕對不會的!
【原文】
曲則全,枉則直,窪則盈,敝則新,少則得,多則惑。是以聖人抱一為天下式。
不自見,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長。夫唯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古之所謂“曲則全”者,豈虛言哉!誠全而歸之。
【意譯】
(遇到問題的時候,怎麼解決呢?)就像小草委曲於大風而得到保全一樣,(只有臨事不與“道”直爭,依“道”而行,就能保全自身。)就像給不直的東西矯枉達至直一樣,(當發現自己偏離“道”的時候,只有看清其原因並改正之,就能再次讓自己回到“道”上。)就像深池以其中空才能裝滿水一樣,(只有體悟到自身之外的廣闊空間也屬於自己,就能讓自己承擔更多的責任和發揮更大的作用。)就像東西用到破舊就會換新一樣,(只有在事物發展過程中極致發揮其價值效用之後,就能推出新的事物。)在慾望上,如果寡少知足,就能實在獲得;如果貪多不知足,就會迷惑而患得患失。所以,得道的聖人以抱持“一”的整體性為原則而為人處事,成為天下人效仿的規矩。
(把這個為人處事的原則運用到個人主體上,)不只看見(關注)自己,因而是明白道理的人;不自以為是,因而是能夠彰顯的人;不自我誇耀標榜,因而是有功勞的人;不自我驕矜尊大,因而是能夠長久生存的人。正因為這樣的人(凡事委曲於道,)不與道爭,所以天下沒有誰能夠和他相爭。古人所說的“曲則全”的道理,怎麼會是虛假的呢?(因為能夠真正做到的人,)真的是全部的好處都歸屬於他。
【是以聖人抱一為天下式】
這句話出現在第一段的末尾,是貫穿全章的一句話,為了解讀的方便,先提前說說這句話裡一些重要的內容。大家注意,這句話以“是以”打頭,其實就是對前面內容的歸納總結,它的意思是:“所以,得道的聖人以抱持‘一’的整體性為原則而為人處事,成為天下人效仿的規矩。”所以,對前面句子的理解和翻譯要體現“抱一”的內涵。否則,“是以”就無從說起了。
1、什麼是“一”?
老子在第四十二章說“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其中,“一”就是認知裡源於自然的事物的整體性。比如,我們說任何一個具體的“物”,如一個碗,這時這個已被認知出來的“碗”一定是完整的,有其整體性。“二”就是源於人類二元認知模式而賦予事物的二元屬性。如“有無、陰陽、前後、大小、曲直、高下、美惡”等等。“三”就是二元屬性的不同組合和互動,直觀地比擬,就是太極圖裡的陰陽相交線的無限情形。一種情形對應一種具體的“物”;情形無限,物也無限。可見,《道德經》裡的“萬物”是老子從人類認知的層面從自然混沌中區分出來的東西而已,一點都沒有涉及物理、化學、生物、進化等等層面的意義。
2、什麼是“抱一”?
抱一,就是以抱持事物的整體性(“一”)為處事原則。比如,我們說眼前有一個“碗”,相當於說在我們的認知裡,這個“碗”是完整包含了“有和無”二元屬性的。我們後續讓其“有之以為利,無之以為用”,最大程度發揮其效用。這就是出於“抱一”的作為。相反,如果我們後續卻只依據“實體‘有’是碗的全部”去作為,這樣就割裂了“碗”的整體性,把它的“無”舍掉了,還怎麼發揮其效用呢?人在認知上出現悖論的情況下去作為,肯定是會出問題的。人最根本的問題就是割裂了從“自然”認知得來的事物的整體性!所以,老子問,做事情之前“能無離乎”?能不割裂事物的整體性嗎?這至關重要!
3、老子這樣認知萬物,其深遠的想法和目的在於讓統治者學習得道者的做法,做到凡事以抱持事物的整體性(“一”)為原則,其實踐的過程和結果就會合道,必然切合自己的最大關切,即長生久視,用一個字來說就是“全”。它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自身生命保全,二是死而不亡,精神永存。這是老子給其目標讀者侯王講道的立足點之一(另一個立足點是實現為天下的生命價值,參閱細讀系列之第十三章)。很簡單,未得道的統治者就算得到了天下,一時享受無盡的慾望,結果卻不能“全”,那一點意義也沒有。(參閱細讀系列之第十三章)
【曲則全】
這句話的意思是:就像小草委曲於大風而得到保全一樣,只有臨事不與“道”直爭,依“道”而行,就能保全自身。
前面說了“全”,基本含義是“自身保全”。再說“曲”,本義是與直相對的彎曲。這裡的“曲”,是上升為人帶有情感的行為,作動詞用,就是在事件中委曲自己,不堅執自己的主觀想法。不過,要注意的是:事件中對誰委曲自己?這句話既然出自聖者之口,當然不是對別人委曲自己,也不是自感委屈,而是對“道”臣服、委曲、不爭!具體來說,就是不執己意,順從事件的性質做事,就會取得對自己有利的結果。
舉一個形象的例子,一陣大風過後,頂風的剛直大樹折了、倒了,而順風委曲的小䓍卻完好無損。現實生活裡,“眾人”就像剛直的大樹一樣,出於個人慾望和想法,總是和大風式的“道”對著幹,不倒才怪!所以,當有人吃了大風的虧之後去問老子全身之道,老子就說了古老的“曲則全”的道理。其實,“曲則全”就是“無為而無不為”的要義之一,也與“柔弱勝剛強”的道理相通,領會了,就不難了。
“曲則全”怎麼體現“抱一”的處事原則呢?想保全自身的人,清楚明白自己具足剛直和委曲的完整情志,在具體事件中放下主觀,委曲於“道”,在“道”中剛直而行,最終是會如願以償的。
很多人的翻譯只停留在“委曲能夠保全”上,卻未能指出“曲”的物件和依歸是終極的“道”,更不知道是“抱一”原則的體現,就不夠精當了。
【枉則直】
我們可以設想這樣的情境,有人問老子:“我怎麼才能直?”老子回答說:“你既然問怎麼才能‘直’,就說明你目前‘不直’。那你對當下的‘不直’進行矯枉,就‘直’了。”它的引申道理是,當發現自己偏離“道”的時候,只有看清其原因並改正之,就能再次讓自己回到“道”上。
“枉則直”怎麼體現“抱一”的處事原則呢?枉和直,是事物自身排列狀態的對立統一的二元屬性。在引申的意義上,由直而枉,是一個失道的過程;而由枉回直,就是一個逆向回道的過程。全然清楚明白這兩個過程,就能隨心所欲而不逾“道”了。
【窪則盈】
就像深池以其中空才能裝滿水一樣,只有體悟到自身之外的廣闊空間也屬於自己,就能讓自己承擔更多的責任和發揮更大的作用。
“窪”,給人的印象是淺淺的,而它的本義卻是“深池”。所以,解讀時多從字的本義去領會老子的論述,總是沒錯的。
“窪則盈”怎麼體現“抱一”的處事原則呢?人是各自“有無”的統一體;最常見的問題是認定“有”是自己的全部,把自己的“無”丟掉了,做不到“無之以為用”,顯得特別自私自利。就拿作為統治者角色的侯王來說,從“有無相生”的認知模式來看,其“有”是自身,其“無”是天下。侯王怎麼讓自己承擔更多的責任和發揮更大的作用呢?就要體悟到自己具足“有無”的完整性,然後踐行“貴(愛)以身為天下”就可以了。
【敝則新】
就像東西用到破舊就會換新一樣,只有在事物發展過程中極致發揮其價值效用之後,就能推出新的事物。
“敝則新”怎麼體現“抱一”的處事原則呢?“敝”和“新”是事物價值效用的對立統一的二元屬性。事物由新到敝,是一個價值效用不斷衰減的過程,完整走過,用盡之後才有新生事物出現。如果物未敝而換新,那是喜新厭舊,是暴殄天物,就叫做“不道”。
【少則得,多則惑。】
“多、少”,是指慾念的多少。這裡老子用一個“惑”字,淋漓盡致地刻畫了慾望奴隸貪多的神態,真是精妙至極!他說,在慾望上,如果寡少知足,就能實在獲得;如果貪多不知足,就會迷惑而患得患失。
“少則得,多則惑”怎麼體現“抱一”的處事原則呢?少和多,是慾念的對立統一的二元屬性。慾念現前之時,知其多,守其少,就能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長久。
【是以聖人抱一為天下式。】
前面提到,這是總結性的句子,因而,關於前面句子的理解要體現“抱一”的整體性的處事原則,成為天下人效仿的規矩。其實,接下來所說的,仍然是“抱一”原則在個人主體上的運用,所以,這是一個貫穿全章的中心句子。
【不自見,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長。】
這裡要特別說一下“見”的意思。“見”是什麼?就是“看見”的意思!跟慾望聯絡起來,表達的是“關注、關切”的內心衝動,其後續的動作是追逐、實現相應的目標。比如,第三章“不見可欲,使民不爭”強調的是,從根源上斷掉追逐慾望的行動,不致產生相應的不良後果。如果把它理解為“顯現”,表達的不是對治自己的慾望,而是有目的地做給別人看,整句話就有矇蔽人的嫌疑了。同樣的,這裡的“不自見,故明”意思是“不只看見自己(有)的人,還看見眾人(無),就是明白人。”相反的情形是“只見樹木不見森林”,這顯然是割裂了樹林的整體性,肯定是不行的。
從“有無相生”的認知模式來看,個人是其“有無”的完整結合體,世人在乎自己的本身、自己的認知、自己的功勞、自己的尊嚴,其實都只是屬於“有”的範疇而已,因而把“抱一”的原則運用到個人主體上,不只關切自身的“有”,也把自己的“無”也囊括在內,就是一個明白道理的、彰顯的、有功勞的和長久生存的人。
【夫唯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
承接上文,我的理解是,正因為這樣的人,凡事委曲於道,不與道爭,所以天下沒有誰能夠和他相爭。
這裡要注意:“不爭”,不與誰爭?不爭什麼?
先說不與誰爭?我認為是不與“道”爭。道是客觀規律性的體現,是人的終極依歸。得道之人不與道爭,才會委曲於道,依道而行,然後天下莫能與之爭。為什麼“莫能與之爭”呢?老子在二十三章說“故從事於道者,同於道。……同於道者,道亦樂得之。”這時,他同於道,與道合一,“天下莫能與之爭”云云,其實是天下人莫能與“道”爭!還有,也可以勉強地說“不與事件中的其他人爭”,不過,事件之“道”就體現在所有人身上,所以究竟來說,還是不與“道”爭。
再說不爭什麼?當然是不爭名利和權力等,實質是不爭私慾。由於“道”是“不自生”的,是“無私”的,是“功成而弗居”的,所以,“不爭者”是“道”的精神實質的體現,“故天下莫能與之爭”。
【古之所謂“曲則全”者,豈虛言哉!誠全而歸之。】
這裡說的是,“曲則全”這個古老的道理是真切可行的,如果真正做到的話,真的全部的好處就會歸屬於他。我認為按全章的論述脈絡來看,老子最後強調委曲於道是有真實好處的,是很自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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