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銀保監會正式批覆籌建中國漁業互助保險社。
批覆檔案指出,同意中國漁業互保協會與浙江省漁業互保協會、山東省漁業互保協會、福建省漁業互保協會、廣東省漁業互保協會、寧波市漁業互保協會、江蘇省漁業互助保險協會、河北省漁業互保協會作為主要發起會員,遼寧省漁業互保協會、宏東漁業股份有限公司、陳則波等111家(名)漁業服務組織、漁業捕撈企業和漁業從業者作為一般發起會員,聯合發起籌建中國漁業互助保險社,初始運營資金5億元人民幣,註冊地北京市。並擬任董事長楊斌、擬任總經理張競。
銀保監會還同意中國漁業互助保險社遼寧、大連、廣西、海南等4家省級分支機構同步籌建。
記者注意到,早在2020年5月25日,農業農村部、銀保監會就聯合下發《關於推進漁業互助系統體制改革有關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正式宣告漁業互助改制。《通知》確定了“剝離協會保險業務,設立專業保險機構承接”的改革思路,將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全國性漁業互助保險機構,未來中國漁業互保協會不再從事保險業務。
據業內專家介紹,我國漁業風險較高,原先因為漁業強制監管,只有部分市、縣政策支援小範圍試點推行,保險公司在2010年之前無法參與相關業務。
據瞭解,中國漁業互保協會(原中國漁船船東互保協會)於1994年7月經農業部發起、民政部批准設立,是由從事漁業生產經營或為漁業生產經營服務的單位和個人,以及開展漁業互助保險的社會組織自願組成,實行互助保險的全國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27年來,漁業互助保險系統業務範圍覆蓋所有沿海、主要內陸省份和港澳流動漁民,為廣大漁民群眾提供漁船財產、漁民人身和水產養殖等保險服務。截至2020年底,全系統累計承保漁民1399.54萬人(次),承保漁船100.71萬艘(次),提供風險保障3.94萬億元,共計為1.45萬名死亡(失蹤)漁民、11.69萬名受傷漁民以及11.32萬搜全損或部分受損漁船支付經濟補償金78.22億元。
本文源自國際金融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