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世界上每一對父母來說,看著自己孩子能夠健康成長,一定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但在廣東卻是發生了一件讓人百思不得其解的事,一位患絕症的父親,在25年之後得知了女兒的下落,結果女兒卻對她說別來打擾我,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在25年前又是發生了什麼事呢?這就要提到這位父親在25年前做的一個艱難抉擇。
事情發生在遙遠的1997年,但凡那個年代出生的人,如今都已經快要結婚的年紀了。
而那個時候的楊某,在收入微薄的情況還生下了第二個女兒,這時候楊某跟妻子都非常為難,最後在商議下,只好將這二女兒送人,在確定對方還是一家能夠養得起孩子的人家後,楊某便是就此將女兒送了出去。
從此,楊某跟自己的二女兒再也沒有見過面,也沒有打聽過,但這份隱藏的思念,明人都能看得出是存在於楊某跟妻子之間的。
然而,命運的無常,還是降落在了楊某身上,因為常年勞累,楊某不但沒有賺到什麼錢,還落下了一身病痛,最後實在受不了去醫院檢查了一下,發現自己已經是胃癌中晚期了,這對於任何一個人來說,都是一個相當大的打擊。
楊某知道自己家裡的經濟條件,他剩下的日子根本不敢說自己還能再活多久,於是他想到了再這生命的最後一刻去見一見自己的二女兒,這樣也算是能夠完成自己最後一個心願了。
楊某很快便是找到了當初介紹送人的中間人,她表示如今楊某的二女兒過得很好,還考上了一所好大學,眼看都要畢業了。聽著聽著楊某就已經熱淚盈眶了,只不過他不知道的是,如果自己出現在二女兒面前,二女兒會怎麼看他呢?楊某對這件事還真沒什麼底氣。
楊某還得知,其實二女兒早就知道了她的養父母不是她的親生父母,還受到了很大的打擊,也是因為養父母確實對其很疼愛,才沒有發生什麼讓人難以想象的事。
不得不說,二女兒的運氣還是很好的,因為她遇到了一位真的很愛她的養父母。
很快,楊某便是找到了養父母的家裡,如今的二女兒姓徐,一開始養父母還沒有認出楊某來,最後得知楊某的身份之後,頓時變了一張臉,但這副反應還是讓楊某竊喜了一會,因為他知道,自己女兒確實遇到了一對好父母。
養母直接問楊某現在這個狀況,來看女兒有些不合適吧?楊某並沒有意外他們會有這種反應,他立馬說了自己患病的事,說是想見一見女兒,最終養父母的神情才緩和了下來。
接著,楊某便是撥通了二女兒的電話,二女兒一聽到對方是自己的生父,並沒有顯得很驚喜,冷冰冰說了一句:“我不希望你來打擾我們的生活。”
最後楊某提出想跟二女兒見個面,二女兒也已經沒有答應,無奈之下楊某隻好說出了自己患病的事實,但二女兒沒有接受,無奈之下,楊某隻好留下了二女兒的手機號,並表示如果有想法就打他的電話。
但最終二女兒還是一直都沒有聯絡楊某,也許在她心裡,這份所謂的送人,足以稱之為最大的疼痛吧。我們要知道在民法典之中,父母是有責任好好贍養孩子的,即便是從道德角度。
根據《民法典》第二十六條 【父母子女之間的法律義務】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第一千零七十二條 【繼父母與繼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係】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者歧視。
繼父或者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關係的規定。
第一千零七十三條 【親子關係異議之訴】對親子關係有異議且有正當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或者否認親子關係。
對親子關係有異議且有正當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親子關係。
第一千零七十四條 【祖孫之間的撫養贍養義務】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
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者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第一千零七十五條 【兄弟姐妹間的扶養義務】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弟、妹,有扶養的義務。
由兄、姐扶養長大的有負擔能力的弟、妹,對於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兄、姐,有扶養的義務。
我們從觀眾視角來看, 楊某的行為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放在二女兒的角度來看,讓她做到真正理解生父的行為也同樣是一件非常難的事情,很多時候我們也要知道,世界上各種東西並不是非黑即白的。
在這件事情中,我們沒必要去評價楊某以及二女兒的對錯,因為站在常情的角度來看,好像也是正常的,對此我們需要好好祈禱的就是,病痛以及天災人禍都能少一點,也對對於家庭的傷痛,也能真正少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