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特告訴我她的高中同學以為她擁有一個完美的家庭時,我一點兒都不驚訝,許多充滿暴力的家庭都會將非常“正常”的一面展現給外界,這種外顯的體面和家裡的實際狀況往往形成了鮮明的對比,這種對比構成了“家庭神話”的基礎。
至於凱特,她把憤怒藏在心裡,又透過身體上的症狀體現出來。
凱特:不管別人怎麼對待我,我都不會為自己辯解或爭取。我就是覺得自己沒這個能力。我總是頭痛、感覺不舒服,人人都踩在我頭上,我不知道如何讓他們停下來。我很確定自己得了胃潰瘍,胃總是疼個不停。
凱特在幼年時就適應了受害者的角色,並一直生活在這個角色裡。她不知道如何保護自己免受他人的利用和傷害,於是,她童年時所經歷的痛苦也一直延續下來。和其他人一樣,她心中累積的憤怒也需要一個宣洩口,可是她不敢直接表達,所以憤怒就透過一些身體和情緒反應得以顯現,比如頭痛、胃痛以及抑鬱症。
但有些虐待子女的父母想要獲得理解,他們會在施虐後請求孩子諒解,甚至乞求孩子的寬恕。還有些虐待者,他們不會把自己的暴行歸咎於他人,而是竭力將其美化為實現孩子利益最大化的舉措。許多家長仍持有這樣的觀念:體罰是讓孩子更加恪守道德或行為準則的有效手段。他們認定孩子是生而邪惡的,只有嚴苛的責打才能拯救孩子,使其不至墮落。他們會說“我自己就是在鞭子下長大的,不時挨點兒打對孩子沒壞處”“他得知道這個家裡誰說了算”,或者“他得明白這社會的規則,這樣他才不會亂來”。
凱特的父親就是一個例子。
凱特:我記得一個特別可怕的夜晚。晚飯後母親出去買東西,父親又用皮帶劈頭蓋臉地打我,我哭叫得太過慘烈,於是有鄰居報了警。但是父親卻騙過了警察,他說哭叫聲是從電視裡發出來的,他們就信了。儘管我就站在那裡,胳膊上鞭痕累累,臉上還掛著淚水,警察們還是相信了他的話。為什麼不信呢?畢竟父親在這個城市裡很有權力。好在警察的到來使他冷靜了下來。警察走後他告訴我,他最近壓力很大,那時的我甚至不知道什麼是壓力,但他還是希望我可以理解他,他還說母親對他的態度越來越差…她已經不願意和他同床了,而作為妻子拒絕與丈夫同床是不對的。這就是他一直以來情緒不佳的主要原因。
凱特的父親將一些不適合與子女分享的私密資訊透露給年紀尚幼、還無法理解的凱特,甚至期望可以從女兒身上獲得情感的慰藉。這種角色倒置令凱特困惑和迷惘,但這種行為在虐待兒童的父母身上卻是普遍現象。他們希望子女在給予他們慰藉的同時,也可以寬恕他們。他們向子女施虐,卻把過失推到別人身上。
凱特的父親非但不去正面處理自己的婚姻問題,反而將憤怒和性挫折發洩到女兒身上,然後再透過責備妻子來將自己的暴行合理化,為自己開脫。工作上的壓力、與其他家庭成員間的矛盾以及對生活的不滿所引發的緊張情緒,會導致一些父母對子女暴力相向。孩子很容易成為他們的攻擊物件:孩子無力還擊,而且稍事恐嚇威脅便可以讓他保守秘密。然而將憤怒情緒轉移給孩子,只能給施暴的家長帶來一時的寬慰,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真正令他們憤怒的根源仍然存在,毫無改變,而且必定會再次積聚。同樣可悲的是,作為暴力的承受者,子女也只能繼續無助地生活在這種憤怒的威脅中,並將這種恐懼帶到自己的成年生活裡。
(蘇珊·福沃德《原生家庭》讀書筆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