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拐的孩子到底經歷著怎樣的命運:
是被打斷手腳棄於街頭,還是被賣到窮鄉僻壤充當童養媳……孩子們被拐之後的歷程只有遭拐之人才能理解那種痛楚,即便被救了出來,內心的傷疤又能否真正的癒合。
黃渤、佟大為、張譯等人曾共同出演過一部“打拐題材”《親愛的》,在電影當中,張澤飾演富商韓總,他也是尋親互助團的負責人,佟大為是一位落魄律師,黃渤飾演的人出身草根,因孩子被拐走上的尋親之路。
田文軍(黃渤飾演)苦苦尋找了孩子三年,好不容易找到了,卻換來了“相見不相識”的結局,而這部電影也是根據真實事件加以改編的。
彭高峰就是《親愛的》電影原型之一,彭高峰是湖北潛江人,他在深圳光明新區開了一家電話超市,雖然不是特別富裕,但一家人的生活非常幸福美滿,然而這一切卻在2008年被打破了。
2008年3月25日19時,3歲的兒子小樂(化名)在街上被人強行抱走了,夫妻兩人一開始以為孩子貪玩,可到了點一直都沒有回家,夫妻兩人意識到出事了,四處尋找孩子,都沒有找到小樂。
夫妻兩人都愁壞了,吃不下飯、睡不著覺,一夜之間蒼老了好幾歲,根據警方提供的監控攝像來看,拐走小樂的是一個穿黑色夾克的男人,小樂被抱走時,他不停的哭喊、掙扎,直到男人跳上一輛大巴車。
小樂被拐走之後,彭高峰也沒有心思打理超市,每一天他都在想法子找兒子,登過報紙、也聯絡過一些記者,甚至就連《紐約時報》的記者都採訪過彭高峰,後來彭高峰認識了同樣走丟孩子的孫海洋。
兩人的經歷非常相似,他開了一家包子店,自從孩子被人拐走之後他就把包子店的招牌改成了尋子店,彭高峰也效仿將自己的招牌改了一下。而兩個有著相同經歷的男人也是惺惺相惜。
兩人開始在網路上發帖尋找被拐走的孩子,而那些被拐走孩子的父母和打拐志願者也加入了其中,組成了深圳尋子聯盟,他們的訊息發了一條又一條,期間也有人想要提供假訊息騙懸賞金。
2011年2月1日,也就是大年二十九,彭高峰接到了一個大學生電話,他說自己在回江蘇邳州老家探親的時候,看到一個孩子跟小樂長得很像,彭高峰已經找了孩子三年,接到過不少這樣的電話,他一開始以為是騙子,不過這位大學生卻說,我給你拍照。
照片傳到彭高峰手機時,他一看都愣了,雖然過去了3年,孩子的樣貌有些變化,但是那額頭、那眉毛是一點都沒變,彭高峰確信這就是自己的兒子。
彭高峰又給一位名叫鄧某的警察打了一個電話,兩人是在2008年打拐任務當中認識的,還救出了兩個孩子,自從鄧某知道他的孩子被拐後,就一直跟他保持著聯絡。
鄧某一聽有線索,立刻結束了假期,在大年三十前一天他又匆匆忙忙趕回了深圳警局,大年初四,他們終於來到了邳州市,當地的警方也很配合他們調查,彭高峰見到孩子的時候都哭了起來,想要撲上去,警方怕嚇到孩子,先讓他冷靜下來。
被警方帶回來的這個孩子卻說:“哭臉那個男的,是我爹爹”,孩子也是一眼認出了自己的親生父親,他跑了過去,父子兩人抱在了一起。
父子相認後,警方也要展開調查工作了,根據初步調查結果來看,拐走孩子的就是他的養父韓某,韓某跟妻子只有一個女兒,一直都想要一個男孩養老,而養父又身患癌症,於是就拐走了小樂。
養父在2010就已經去世,養母對小樂非常好,又供他讀書,並沒有虐待行為,彭高峰並不打算追責,只是帶著孩子回家了。
拐賣婦女兒童罪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婦女、兒童的行為。
養父雖然將他出賣,但是其手段也構成了綁架行為,並以暴力的手段將小樂帶走。是否賣出,並不影響本罪的成立,如果不是以出賣為目的,而是有其他犯罪的行為,不構成本罪,按照其餘的罪行來論。
而本罪,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拐賣婦女、兒童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加重情節之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