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的薄情並不是與生俱來,而是在歲月的流逝中積累而來,一方面是不想再無用的社交上花費精力,另一方面就是不想再虛情假意的糾結。
年紀大了,有時候遇到過形形色色的事情,反而是有那種心境,可以與令人厭惡的關係說再見。因為,餘生只想討好自己。

自述人:張大爺 69歲
我的一生,結過兩次婚,但都沒孩子。目前單身,一個人孑然一身,我想等我死了,連骨灰去哪裡都無所謂,哪怕隨便丟在某棵樹下。
“你個老不死的,以後骨灰都沒人給你裝,墳都沒人給你上”,這是我的弟弟,比我小11年的弟弟拋給我的狠話。
他有一兒一女,他的意思是讓他兒子照顧我這個大伯,以後我的財產也給他留著。以前我覺得似乎也沒問題,沒答應,也沒明確的反對。只是不置可否。因為我也沒啥財產,一個月2000多的退休工資只夠自己開銷,偶爾買菸買的貴了還手頭緊張。
但是,自從我住的這個農民房,碰上城中村改造這回事,賠款得了450萬後,一切都變了。

我的姐姐,比我大兩歲的嫁在隔壁縣姐姐,不知道從哪裡知道這個訊息,也過來了。說,你是不是打算把錢給老三孩子。這個不靠譜,要給也得幾個孩子平分。對了,我姐也有兩個孩子,不過兩個都是女兒。這兩個外甥女對我倒是還可以,平心而論,比弟弟的兩個孩子好,她們逢年過節也會來看望我一下,帶一點禮物。雖然不值錢的,但是也算是心意。
如果我從內心來說,一定要給這些後代的話,我願意給外甥女也不給我弟的孩子。但村裡同族的親戚都勸我,憑啥不給侄子,侄子跟你一個姓呢?
我那侄子,也很靠不住的,32歲才結婚,找了個外路的媳婦,整天無所事事,一半時間在打牌喝酒。那個媳婦長得就讓人頭疼,眉毛鼻子感覺都是畫上去的,不像真人,頭髮還是紅色的,都30好幾了。

說說我的兩段短暫的婚姻吧。第一段是28歲時父母健在的時候幫我找的,廠裡女工,後來結婚兩年沒有生小孩。她跑了,後來聽說跟別人生了小孩。第二段是40歲時,遇到一個帶娃的寡婦,一起生活了三年,其實也沒領證,但是看著她那兒子看我的眼神都是惡狠狠的,她也不想給我生小孩,就沒談了。後面都是差不多一個人過了,對女人的興趣不大了。
也是我一個外甥女告訴我,我姐和我弟為這賠款的事情差點鬧翻了。我姐罵我弟不能獨吞,我弟罵我姐不要臉,都嫁出去了還惦記。其實我想說,我還活著呢,你們惦記啥呢。
其實我也想過,我一個人也花不了這麼多錢,花100萬買個套房,200萬存銀行準備以後養老儲備,花個20.30萬,一輩子沒花這麼多錢過,其他錢確實可以分給他們。一戶人家20萬?我的意思是我姐,我弟,各自兩個孩子共六戶人家,每家20萬一共120萬。
但這個方案不僅被我弟,而且還被我姐推翻了,他們覺得20萬就需要他們來給我養老,太虧了。其實不是,我從來沒有把給20萬和養老責任劃上等號,只是他們的狹隘的想法罷了。於是,兩家人都不理我了,只有其中一個外甥女還跟我說話。這個外甥女說不要我的錢,她自己是老師,老公是醫生,賺得不少。但後來迫於她媽也就是我姐的威脅,這個唯一跟我說話的外甥女,也慢慢跟我疏遠了。

上個月,我生病了,需要動一個小手術,手術是小,但也是需要家人簽字。我厚著臉皮打給我弟我姐,他們都拒絕來看望和照顧我,除非我把錢都給他們分了。他們還說,你在醫院自己也做不了主。還不如把錢給他們,他們負責給我養老,不信可以籤協議。
但我還是執著地拒絕了,於是有了開頭一幕,弟弟罵我老不死,以後骨灰都沒人收拾。
後來還是我的一個牌友冒充我弟籤的字,也幫我請了護工照顧我,護工大姐很貼心,雖然300一天有點貴,但花得值啊。
因為這450萬賠償款,我失去了兄弟姐妹,不知道我的做法你們會認同嗎?還是我註定是孤獨終老的…

寫在後面:
這位張大爺的一生,感覺還是充滿遺憾的,不知不覺就走到了暮年。俗話說:“窮在鬧市無人問,富在深山有遠親。”有些親戚之間的關係,被金錢和利益所捆綁,確實讓人覺得悲涼。
有些時候越是親近的親戚,越是不如陌生人,最起碼人家不會貶低你,不會散播你的壞訊息,更不會“落井下石”。
不過,覺得張大爺唯一理智的地方是,養老錢還是必須要留住的。因為,經歷了不少的生老病死、人情冷暖、世態炎涼以後,終於明白一個道理,靠自己才是硬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