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按照我國現在的經濟情況,大多數家庭的資產都能達到上百萬,不過這上百萬的資產有很大一部分都不是我們能實實在在拿到手裡的現金,而是房產。以當前的房價來計算就算是在三四線城市一套房子買下來也要一百萬元左右,也因此房產證在人們看來就如同身家性命般重要。
自從有房產證這一說之後,上面寫了誰的名字就成為人們重點關注的問題,尤其是新婚夫妻在結婚買新房的時候,兩家人也會好好討論一番到底要如何分配,所以因為一個房產證的問題而吵到不歡而散的準夫妻也有不少,可就這樣一個讓人們爭到死去活來的房產證現在卻是名存實亡的?那如今“房產證”還有用嗎?等房屋70年產權一過,房子會歸誰?
房產證也就是房屋所有權證,大家會如此在意上面的名字,就是因為這上面有了誰的名字就代表誰擁有這套房子的行使權力,也只有他們才有把房子賣掉的資格。而人們會說房產證已經名存實亡,其實是因為從前
2015
年
3
月份以後,我國已經開始全面使用不動產權證書。
那麼日後只有這個證書才能證明這個房子是屬於誰的,同時也意味著原本的房產證失去了它本來的作用。通常來說,我們花錢買了一套房子並不表示這套房子或者這塊地永遠都是屬於我們的,我們的房屋產權只有70年,也就是土地的使用年限。
在這期間只要手裡有正規的房產證,那麼這棟房子就是屬於我們的,並且超過70年這套房子依然也是房產證上寫了誰的名字就屬於誰,不過有一點大家要清楚房子雖然還是自己的,但土地卻是國家的。
很多人都以為70年之後房子就會被收走,或者不再屬於自己,這是錯誤的。因為房產商在買地建房的時候,購買的其實是這塊地的使用年限,並不是這塊地就歸房產商所有,因此就算70年的產權到期之後我們依舊可以繼續用那套房子,只不過需要額外繳納一筆費用,差不多每平米需要繳納15.6元,總金額最高不會超過1萬元。
根據國家的這些相關規定我們也能知道不管是房產證還是後來使用過的產權證,他們所發揮的作用都是差不多的,並且這上面寫了誰的名字也確實很重要,就拿夫妻買房來說,若是雙方都承擔的一部分的房費,那麼房產證上面寫兩個人名字也是合理的,至於其他的寫法,只要雙方能夠達成共識同樣也是可以的。
只是這樣一個看似簡單的問題卻並不好解決,一旦處理不好就真的可能會讓一對即將踏入婚姻殿堂的準夫妻從此形同陌路。當然,以前的時候人們都希望自己的名字能出現在不同的房產證上,就意味著自己手裡擁有多套房產。
的確此前房子對於人們來說早就不僅僅是居住用地了,它還具有很大的投資性,漸漸地人們就開始認為買的房子越多賺到的錢就會越多,並且在通貨膨脹來臨的時候,房產也是為數不多的能夠保值的商品之一。
但是最近這兩年我國一直都以住房不炒的理念為中心,展開了一系列的更改,2020年開始我國的房價就已經開始趨於穩定,到了2021年下半年的時候更是迎來一波降價潮,時至今日,我國不少地區的房價依然在不斷下跌,甚至為了防止出現房價下降過快而造成負面影響,我國還專門推出了限跌令。
尤其等到日後房產稅等相關政策出臺之後,人們恐怕就不會因為自己的名字出現在多個房產證上而高興了,因為手裡的房子越多到時候需要繳得稅也會更多,如此一來,擁有多套房子就不再是賺錢的事情了,加上房子一直在降價,炒房和囤房只會讓虧損得更多。
據說現在已經出現很多炒房的人面對驟降的房價直接選擇斷供的情況了,因此如果買房不是剛需的話還是要謹慎的。事實上,不僅買房之後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要好好考慮,就連買房子需要考慮到的事情同樣也有很多需要注意的,
結語
比如說我們買房究竟是不是剛需,手裡的房子日後需不需要繳納房產稅,又或者我們買的期房在當前的情況下是否能按時交付等等,想好之後再做決定才不會讓自己吃虧,畢竟買房也算是一件大事。
今日話題:“房產證”已成空殼?房屋產權70年到期後歸誰?國家已給出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