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總說心情不好,換個髮型。
換髮型,心情真的能變好嗎?
是真的。當然也可能變得更糟,如果髮型做毀了的話。也就是說,換髮型,的確可以改變心情。
換髮型,讓人有種儀式感,人們透過自我暗示去做一些儀式感的事情,在思維和心理上有助於我們從一種狀態(階段)轉化到另一種狀態(階段),進而去影響我們的行為。
比如,有人剪頭髮是為了重新開始,在剪頭髮的過程中,他實際上是在完成和過去告別的儀式。
儀式透過個人體驗與所處環境的互動,構成人的認知活動,讓人有某種心理暗示。儀式的內在體驗感,賦予我們生活以價值。
小馬每天到辦公室,都要把辦公桌擦一遍,不整齊的東西歸位,給綠植澆水,給手塗上香噴噴的護手霜,衝一杯咖啡,然後開啟電腦,開始一天的工作。
她每天如此,所有的動作都是儀式,是在暗示自己:又是新的一天,要準備開始好好工作了。
這讓她很愉悅地進入工作,比起卡點進辦公室的同事,她工作狀態明顯好很多。
儀式也能調節人的情緒。
村上春樹在《蘭格漢斯島的午後》裡寫道,“小確幸是生活中小小的幸運與快樂,是流淌在生活的每個瞬間且稍縱即逝的美好……當我們逐一將這些小確幸拾起的時候,也就找到了最簡單的快樂!”
生活中的小小儀式感,就是生活中的小確幸,讓人感到簡單的幸福和快樂。
明尼蘇達大學心理學家凱思琳·沃斯發現,過生日時吹蠟燭和唱生日歌這些小小的舉動,會讓人感覺生日蛋糕比實際中更加美味。
這正是因為儀式感讓人心情愉悅,吃東西也感覺更美味了。
人們需要儀式來表達內心的莊重與情感。
為什麼聽音樂會要求穿正裝?
除了表達對演奏者的尊重,也會讓人給自己一種儀式感,讓自己認真對待聽音樂會這件事,更專注,從而提升音樂的魅力。
就像我們去米其林餐廳吃飯,不會穿得過於隨意,參加正式活動,也會整理儀容儀表,這些儀式,表達了我們內心的重視。
儀式感讓人感覺生活有希望。
杜魯門·卡波特在《蒂凡尼的早餐》中有這樣一段話:“大部分的生活都乏味得不值一提,根本就沒有不乏味的時候。換另一種牌子的香菸也好,搬到一個新的地方去住也好,訂閱別的報紙也好,墜入愛河又脫身出來也好,我們一直在以或輕浮或深沉的方式,來對抗日常生活那無法消逝的乏味成分。”
當然換髮型也是。
生活沒法立馬變成新的,但人的形象可以,換個髮型,化個妝,人就和昨天不一樣了,這種新鮮感就像我們給乏味的生活注入了新的能量。
人類學家維克多·特納認為儀式這個詞意味著門檻,是人從一種狀態過渡到另一種狀態的中間地帶。
透過這個中間地帶,我們能看到新的希望。
《絕望主婦》裡,Lynette生了5個孩子,家裡每天雞飛狗跳,面對對生活毫無熱情的丈夫,她說:“無論身心多麼疲憊,我們都必須保持浪漫的感覺,形式主義雖然不怎麼棒,但總比懶得走過場好的多!”
的確,有些儀式的確看起來像是在走過場,但它就像平淡生活中的一點點亮光,讓人還能對生活有點希望,好像那些目標自己真的都能達到。
她想得到一些儀式,並不僅僅是為了保持浪漫的感覺,更是為了確信,自己也是一個值得用心去對待的人。
小區裡一對金婚的叔叔阿姨辦了一場露天婚禮,還重新拍了婚紗照。阿姨當天笑得容光煥發的,逢人就發喜糖,她說當年結婚時條件差,沒辦婚禮,只拿了個證,總覺得差了點什麼。
在孩子們的提議下,老兩口在金婚的日子裡補辦了場婚禮,阿姨喜極而泣:這輩子,老頭子只做過這麼一次浪漫的事。她像是在責備,又飽含幸福。
我們值得重視的每一個瞬間,都值得一個獨特的儀式,讓這個瞬間的情緒更濃烈一些,讓這個瞬間顯得更加重要,雖然生活多是平淡,但有了這些瞬間,也能讓人在平淡中咂摸出些滋味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