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天生就是個心地善良的人,是那種人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的人。我凡事都會考慮到別人的感受,寧可虧待自己也不負別人,不然就會心不安,飯不香。
在我八歲左右的時候,有一天傍晚,在我去地裡摘菜回來的路上,看到隔壁老奶奶冒雨回家,估計是出門時沒想到老天會下雨。老奶奶八十多歲了,背駝得很厲害,平時走路都有點不穩,更別說冒雨前行啦。當時,看到雨中的老奶奶,我想都沒多想就把頭上的斗笠摘下來扣在老奶奶的頭上,然後自己飛跑回家。
回家後我並沒有把這事告訴父母。第二天,那個老奶奶來家裡還斗笠,並且帶來幾個粽子。她說很感激昨天我把斗笠給她擋雨,說我是個懂得關心別人的小姑娘。老奶奶走後,父親跟弟弟說,這是我用善舉換來的粽子。得到父親的表揚,我有點不好意思,就這麼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還讓老奶奶“損失”了幾個粽子,這讓我反而有點內疚。父親說,善良是美德,好心有好報。
漫漫人生路,善良與我如影相隨,在校時我是品德兼優的好學生,走上社會後,與生俱來的善良也一直未離開我左右。
工作後,我同一個辦公室的同事換了好幾波,有好相處的,有難相處的,人生百味讓我明白了一種米會養出百樣人。在十幾年前崗位大調整後,我深深地體會到一些新同事是多麼的圓滑世故,而我的善良也一次次地成了別人欺負我緣由。
以前我同辦公室的人大多是上世紀六十年代之前出生的人,那些人工作態度認真負責,做事不斤斤計較,大家樂於互相幫助。那是我覺得工作環境最好的十幾年,事不怕多,心裡舒服是最好的。後來,大多同事是七零後的,凡事斤斤計較,除了自己的事,別的事別想他會做。領導知道我最好說話,別人不願乾的都叫我做,領導不開口的我都會幫做,更別說領導交待的事啦。我覺得多做點事又不會讓自己損失什麼,能做就做咯。只是,我做了很多不屬於我本職工作的事,按理領導該善待我才是。可是,我的付出換來了我是個好欺負的人,別人本職工作的事不願做了,領導也叫我做,我毫無怨言地做了,別人心安理得,領導也沒得一句好話就算了,還對我心生不滿,而本職工作都不願做的人反而得到領導的好評。久而久之,我終於醒悟,我開始反抗。反抗的結果就是換來領導對我更不滿。我度日如年,還有一年多就退休了,想調到別的科是不可能了,只能硬著頭皮熬吧,鬱悶之極。
在我覺得渾身覺得不舒坦之時,組織部門突然把我調到另一個部門,幸福突然降臨,我內心狂喜。而那個領導有點措手不及,她忙不迭地找領導,求領導別調我,理由是我的能力強,科裡很多年輕人都是我帶出來的。這個時候你才覺得我的重要啊,平時用慣我了,你知道以後沒誰像我這麼好用了,你早幹嘛去了?她跳上跳下沒用後就懇請領導把我再留科裡兩個月,組織部門同意了她的請求。
我本性善良,留兩個月就留吧,做人做事不能太絕。誰知呢,一個月後,我在處理一件事的時候,遇到一個問題,本來不是我的錯,是另一個同事沒做好,這個竟然領導黑下臉來吊槓我。欺負我欺負慣了啊,我不跟她理論,轉身就搬起東西到新的部門去了。
後來,那個領導遇到一個問題,她打電話叫我回去幫處理。發誓不再“鳥”她的我又毫不猶豫地去了,唉,本性難移,我拿自己沒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