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唐代之前,元宵節的說法尚未形成,元宵節這一天被稱作“正月十五”或“正月望”,直到唐代後期才出現“元宵節”這一節日名稱。作為元宵節的前身,正月十五這一天舉行祭天、祭祖等宗教祭祀活動早在漢代已經開始。最早是皇帝祭拜天神,祈求來年風調雨順、國泰民安,後流傳至民間,發展為新年的第一個月圓之夜家家戶戶祭天祭祖,祈求豐收和子嗣。
在祭祀活動發展的同時,燃燈的習俗也逐漸形成。此外,伴隨著人們對於正月十五這一天的日趨重視,以及各地特有祭祀習俗的融入,早期單一的宗教祭祀活動逐漸發展為全國性的慶祝活動,也便是元宵節的前身。 到了隋唐時期,正月十五這一天已經開始由宗教性的節日逐漸演變成為娛樂性的歡會——元宵節。最初的祭祀燃燈已發展成為熱鬧喜慶的鬧花燈,在被箴規禮教束縛的古代社會,人們在元宵節這一天的夜晚走上街頭觀燈狂歡,淡化了身份界限與傳統禮教,處處都是熱鬧的節日景象。
早在隋文帝時期便有相關的史料記載,《隋書·柳彧傳》載柳彧上書隋文帝曰:“竊見京邑,爰及外州,每以正月望夜,充街塞陌,聚戲朋遊。鳴鼓聒天,燎炬照地,人戴獸面,男為女服,倡優雜技,詭狀異形。以穢嫚為歡樂,用鄙褻為笑樂,內外共觀,曾不相避……盡室並孥,無問貴賤,男女混雜,淄素不分。穢行因此而生,盜賊由斯而起。”柳彧以靡費、男女穢行有傷風化等弊端,反對正月十五官民鬧元宵,然而他的奏文卻從反面描述了隋朝時民間元宵節狂歡的場景。人們“燎炬”、“鳴鼓”、男扮女裝,戴假面具,表演雜技,尊卑不分,男女不避,內外共觀,盡情歡娛。然而當時的風俗容不得風流放蕩,似乎既不敦雅,又耗費錢財太多,素性節儉的隋文帝看不慣鋪張浪費,得柳彧奏文後甚表同意,即下詔禁斷元宵節鬧花燈耍百戲。 但一紙詔文並不能禁斷千年習俗,隋文帝死後,繼位的隋煬帝一反其父所為,不但恢復了元宵鬧花燈耍百戲,而且自己也參與其中,多次於節日時微服前往觀看並參與民間慶祝活動,把元宵鬧花燈演百戲的狂歡節推向高潮。每年正月萬國來朝,隋煬帝都下令將使者留至十五日,於京師長安和東都洛陽大鬧元宵。在隋煬帝常居的東都洛陽,於端門外建國門內方圓八里範圍內列戲場,入夜時彩燈齊燃,如群星燦爛,經過精心排練的各種大小雜技一齊上場,從傍晚一直演到第二天天亮,百官在路旁搭起帳篷,通宵達旦地觀看,雜技藝人全部穿著太常配置的錦繡衣裳,歌舞藝人則大多穿著婦女的衣裳,以示滑稽,各類化了妝的演員達三萬餘人,為了配齊這些演員的道具,隋煬帝下令課京兆、河南民戶製作,長安、洛陽兩京官府倉庫中的絲錦為此而用盡一空。隋煬帝不惜耗費巨資窮國家財力舉辦元宵燈會,窮極侈靡,其目的不僅在於追求享樂,還有威加四海、誇示四夷的用意。 到了唐朝,像隋煬帝那樣窮國家財力舉辦燈會耍雜技百戲,雖被視為亡國之政,但並沒有禁斷民間節日歌舞風俗。唐高祖李淵武德元年五月即皇帝位,太常官員就擬借民間裙襦以充伎衣,準備端午節於長安玄武門觀戲。當時任萬年縣縣官的孫伏伽上書進諫:“百戲散樂,本非正聲,有隋之末,大見崇用,此謂浮風,不可不改。”
得到唐高祖的採納,百戲散樂雖暫時被禁斷,但元宵官民同樂鬧花燈仍照常進行。正如詩人崔知賢作《上元夜效小庚體同用春字》詩:“今夜啟城,結伴戲芳春。鼓聲撩亂動,風光觸處新。月下多遊騎,燈前饒看人,歡樂無窮已,歌舞達明晨。”所記上元夜不僅有燈,而且有歌舞,人們觀賞遊玩直鬧到天明。 唐朝不僅京師長安元宵花燈場景非凡,東都洛陽及全國各地也都官民同樂,盛況空前。《太平廣記》記開元初唐玄宗於東都上陽宮觀賞工匠毛順心精心製作的大型彩燈,“燈為龍鳳螭豹騰躑之狀,似非人力”。隨從的道士葉法善奏曰:“燈影之盛,固無比矣。然西涼州今夕之燈,亦亞於此。”據稱,當日邊僻之地的涼州“既睹燈影,連亙數十里,車馬驕聞,士女紛委”,果然壯觀。又牛僧孺《玄怪錄》述開元十八年正月揚州元宵花燈之夜的情景有云:“燈燭華麗,百戲陳設,士女爭妍,粉黛相染。”場面也同樣輝煌。 安史之亂後的唐代後期,社會衰敗,經濟凋敝,藩鎮割據,雖然人們的日常生活艱難困苦,但元宵花燈照樣在鬧。晚唐著名詩人李商隱《正月十五夜聞京師有燈恨不得觀》詩云:“月色燈光滿帝都,香車寶輦隘通街。身閒不睹中興盛,羞逐鄉人賽紫姑。”詩中既描繪了京師長安花燈滿街的元宵盛況,也描述了鄉間元宵迎賽紫姑神的儀式,可見上元節通宵花燈會的民間習俗終唐之世沿而未改。 到了宋朝,城市生活進一步發展,元宵燈火更為興盛。帝王為了粉飾太平,“與民同樂”,元宵節親登御樓宴飲觀燈,山樓上下,燃燈燭數十萬盞。張燈的時間也由三夜擴充套件到五夜。新增的十七、十八兩夜,最初限於京師開封府,據說是由兩浙錢王進獻給皇上的浙燈。後來地方州郡紛紛效法,成為通例,所以民間流傳錢王買了兩夜燈的說法。宋朝時還有一則關於元宵燈會的軼事,即州官放火的典故。據《老學庵筆記》記載:田登在做州官時,忌諱說與自己名字同音的“燈”字,元宵節放燈是官民習俗,他也躲不過,但在其轄區內貼出的告示是:“本州依例放火三日。”後來人們以“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來批評官員的霸道與專橫。
宋元易代之後,元宵依然傳承,不過燈節如其他聚眾娛樂的節日一樣受到限制。明代全面復興宋制,元宵放燈節俗在永樂年間延至十天,從正月十一開始,京城百官放假十日。民間觀燈時間各地不一,一般三夜、五夜、十夜不等。江南才子唐寅《元宵》一詩,寫出了元宵燈月相映之妙。“有燈無月不娛人,有月無燈不算春。春到人間人似玉,燈繞月下月如銀。”明代中期以後城市經濟有較大的發展,作為市井生活重彩的元宵節更加熱鬧。清代以後,時至今日,元宵節更是發展成為中華傳統節日,在人們的節俗生活中佔據著越來越重要的位置。
伴隨著時代的發展、社會的進步,今天的元宵節俗相比古代發生了很大的變化。相較於過去繁多的節日習俗、慶祝儀式,如今的元宵節除了各地保留當地特色的慶祝活動外,很大程度上節日習俗已被簡化為觀燈、吃元宵等相對簡單的慶祝形式。每逢正月十五這一天,人們最為盼望的莫過於全家人圍坐在一起品嚐美味的元宵,感受團圓美滿、其樂融融的節日氣氛。因此,在今天,元宵節更多地被賦予團圓的寓意,雖然節俗較以往有所簡化,但仍為中華民族十分重要的傳統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