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房子歸誰?2022年新規之下,房產證誰名字都不影響處理,有關許多人來說,奮鬥一輩子就是為了買房,房子不僅是居住的地方,也是結婚必備的物品,在許多一段時間,房子還賦予了金融屬性,隨著房價上漲,房子的價值也上漲,擁有房子可以賺取這種差價,之前看到新聞,某人2005年在深圳南山花了236W賣了套房子,結果現在可以賣到2500多W,在十幾年這房子升值了10多倍,可見炒房絕對是暴利行為
有一種特殊情況,男方全款買房,房子屬於毛坯,男方在買房後就沒錢裝修了,結果是女方支付的裝修費,然後兩人結婚幾年後,因為性格問題鬧離婚,這種情況女方是否有權分配房產呢?在分割房產時,女方是有權利分配房產的,不過比例上需要跟男方商量,畢竟女方出了裝修費,男方需要將這筆費用還給女方
現在2022年房產新規落地,房產證上不管寫的是誰的名字,得從這幾個判斷才有效
針對全款購房者,看是否屬於婚前財產,如果結婚前,男方已經全款購買了房子,不管後期是不是加上女方名字,這仍然屬於個人財產 現在流行男方買房,女方負責裝修,同樣的情況,男方是全款買房,萬一將來走到了離婚這一步,女方可以要回裝修費用或者是家電,但仍然無權搶奪房產
針對婚前按揭買房的情況,婚前付了首付,婚後夫妻共同還貸,房子歸屬權將是付首付的哪一方,不過房貸是可以分割的,增值部分也能分割,法院會根據承擔房貸的比例要求另一方還這筆款項,如果是在遇到男方婚前貸款買房時,許多女性都會要求男方加自己的名字,畢竟之後結婚了,許多女性都會把錢拿出來做日常生活開支或者還貸,如果房子上只有男方的名字,顯然會讓女方處於劣勢狀態,如果婚姻一向來存續,這倒沒什麼,可是現在有許多年輕人思想比較開放,一言不合就會離婚,在這種情況下,房子和其他財產的分割就非常讓人頭疼
在進入21世紀後,房子就成了香餑餑,現在有許多家庭在離婚時,總會為了房子的分割而吵得不可開交,尤其是有關貸款購買的房子,這種訴訟事件非常多
如果父母只是支付了首付款,房貸是由夫妻共同還款的,雙方共同償還貸款部分以及房子增值部分都可以視為共同財產,在夫妻離婚時可以作出分割,以前房產證上寫的誰的名字,可能會說出這就是誰的房產,在新規下,已經作出了改變,主要是看放款是誰支付的,這樣的改變也是為了適應社會發展需要,選擇與時俱進,也是為了保護人們的資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