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在進行拆遷的時候,是要根據對應的法律規定來進行的,這樣才能夠確保房屋拆遷的整個流程是符合法律規定,是能夠產生效力的。那麼今天就跟小編一起來看看房屋拆遷詳細流程是怎樣的以及相關問題的解答是怎樣的吧!
一、房屋拆遷詳細流程是怎樣的
1、區、縣國土房管局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申請事項進行審查,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
2、屬於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重大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區、縣國土房管局應當報經市國土房管局複審同意後,方可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
3、跨區、縣建設工程的,區、縣國土房管局應當報經市國土房管局複審同意後,方可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
4、國土房管局在審查房屋拆遷申請時,設計拆遷中央國家機關、軍隊所有房屋時,應當徵求有關管理部門的意見。
5、區、縣國土房管局審查、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後,報市國土房管局備案。
二、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是什麼
1、規劃管理部門在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確定拆遷範圍後,通知被拆遷房屋所在地的區、縣政府機關。
2、區、縣政府機關通知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控制居民常住戶口的遷入,停止辦理居民常住戶口分戶手續;房管部門和房屋經營單位停止辦理房屋的買賣、交換、析產、分割、贈予、分戶等手續;被拆遷單位停止建築物、構作物的改建、擴建和裝修等工程;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停止核發營業執照。
3、房屋徵收部門擬定徵收補償方案,報市、縣級人民政府。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徵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並予以公佈,徵求公眾意見。徵求意見期限不得少於30日。
4、因舊城區改建需要徵收房屋,多數被徵收人認為徵收補償方案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由被徵收人和公眾代表參加的聽證會,並根據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5、拆遷人與被拆遷人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就拆遷事項的權利義務,如補償形式、金額、應安置人口、應安置面積、安置地點、層次、搬遷過渡形式、期限、違約責任等作明確規定。
看到這裡,小編相信你也瞭解了相關的知識內容了,所以在進行房屋拆遷的時候,是需要根據對應的拆遷法規來處理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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