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變化
1、廢除不平等條約
(1)背景:太平洋戰爭爆發後,美英加強與中國合作。1942年元旦,中、美、英、蘇等26國在華盛頓共同簽署《聯合國家宣言》。美英加大對華援助力度,中國與美英關係日益密切。
(2)過程:
①太平洋戰爭爆發後,中國對德、意、日宣戰,並宣佈取消與之有關的不平等條約,廢約行動正式開啟。美國出於鼓舞中國軍民的抗日士氣以及對日政治鬥爭的需要,開始考慮提前廢約,並與英國進行磋商。而英國駐華大使薛穆建議本國“應該立即行動,乾淨徹底地廢除不平等條約”。
②1943年1月11日,中美在華盛頓簽署《關於取消美國在華治外法權及處理有關問題之條約》。同日,中英在重慶簽署《關於取消英國在華治外法權及處理有關問題之條約》。新約規定廢除的英美在華特權有:領事裁判權、通商口岸特別法庭權、使館區及一些鐵路沿線的駐兵權、沿海貿易與內河航行權、外人引渡權、英籍海關稅務司權等,同時宣佈廢除《辛丑條約》,將天津、廣州的英租界及北平使館區的各種權益歸還中國。
(3)評價:中美、中英新約的簽署標誌著中國與美英建立了國際法意義上的平等互惠關係,大大提高了中國的國際地位,振奮了中國軍民的抗日鬥志,推動了盟國間的合作,加快了世界反法西斯戰爭的程序。
2.大國地位確立:1943年的開羅會議、1945年的雅爾塔會議、波茨坦會議,中國以四大國地位出席。1945年,聯合國成立,中國成為安理會五大常任理事國之一,對國際重大事務擁有“一票否決權”,國際地位空前提高。
二、變化原因分析:中國政府和人民堅持不懈的努力;中國對世界反法西斯戰爭的貢獻;戰後的國際關係民主化潮流。
三.評價
(1)結束百年受侵略的歷史,名義上取得與大國平等的權利。
(2)國力相對較弱,實際上還難以承擔大國的責任,享受大國的權利,也沒有完全實現獨立自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