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煙系統
一、自然防煙
H≤50m的公共、工業建築,H≤100m的住宅建築。
自然通風:
1.避難層:開窗有效面積不應小於該避難層地面面積的2%,且每個朝向的有效面積不應小於2㎡。
2.可開啟外窗應方便開啟;設定在高處的可開啟外窗應設定距地面高度為1.30~1.50m的開啟裝置。
二、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機械加壓送風:對樓梯間、前室及其它需要被保護區域採用機械送風,使該區域形成正壓,防止煙氣進入。
高層建築內可分為四個安全區
(一)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選擇:
(1)H≤50m的公共、工業建築,H≤100m的住宅建築
前室設定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送風口設在前室頂部或正對前室入口
樓梯間自然通風
(2)H>50m的公共、工業建築,H>100m的住宅建築
防煙樓梯間和消防電梯前室應採用機械加壓送風
(3)防煙樓梯間採用機械加壓送風
獨立前室可以不設機械
合用前室應設機械
(4)帶裙房的高層建築的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消防電
梯前室或合用前室
裙房高度以上部分可採用自然通風
裙房不具備自然通風條件
不具備自然通風的前室、消防電梯前室或合用前室應設機械加壓送風
送風口應設在前室的頂部或正對前室入口的牆面上
(5)當地下室、半地下室樓梯間與地上部分樓梯間均需設定機械加壓送風系統時,宜分別獨立設定。
(6)當地上部分樓梯間利用可開啟外窗進行自然通風時,地下部分不能採用自然通風的防煙樓梯間應採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7)當地上部分樓梯間利用可開啟外窗進行自然通風時,地下部分不能採用自然通風的防煙樓梯間應設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當地下室的人數為3層及以上,或高差>10m,應設機械加壓送風防煙樓梯間
獨立前室可不設防煙、合用前室應設機械加壓
(8)建築高度大於100m的高層建築,其送風系統應豎向分段設計,且每段高度不應超過100m。
(9)建築高度小於等於50m的建築,當樓梯間設定加壓送風井(管)道確有困難時,樓梯間可採用直灌式加壓送風系統,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建築高度大於32m的高層建築,應採用樓梯間多點部位送風的方式,送風口之間距離不宜小於建築高度的1/2。
(2)直灌式加壓送風系統的送風量應按計算值送風量增加20%取值。
(3)加壓送風口不宜設在影響人員疏散的位置。
(二)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主要設計引數
1.風壓的有關規定
(1)前室、合用前室、消防電梯前室、封閉避難層(間)與走道之間的壓差應為25 ~30Pa。
(2)防煙樓梯間、封閉樓梯間與走道之間的壓差應為40 ~50Pa。
2.送風風速
當採用金屬管道時,管道風速不應大於20m/s;當採用非金屬材料管道時,不應大於15m/s。加壓送風口的風速不宜大於7m/s。
(三)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元件
1.加壓送風機
(1)送風機的進風口宜直通室外。
(2)送風機的進風口宜設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下部,且應採取防止煙氣侵襲的措施。
(3)送風機的進風口不應與排煙風機的出風口設在同一層面。當必須設在同一層面時,送風機的進風口與排煙風機的出風口應分開佈置。豎向佈置時,送風機的進風口應設定在排煙機出風口的下方,其兩者邊緣最小垂直距離不應小於6.00m;水平佈置時,兩者邊緣最小水平距離不應小於20m。
(4)送風機應設定在專用機房內,該房間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00h的隔牆和1.50h的樓板及甲級防火門與其他部位隔開。
(5)當在送風機出風管或進風管上安裝單向風閥或電動風閥時,應採取火災時閥門自動開啟的措施。
2.加壓送風口
1.宜2~3層設定常開式百葉送風口樓梯間(除直灌式外)
2.剪刀樓梯間,每隔一層設定前室 每層設定常閉式加壓送風口
(2)前室、合用前室應每層設定一個常閉式加壓送風口,並應設定手動開啟裝置。
(3)送風口的風速不宜大於7m/s。
採用機械加壓送風的場所不應設定百葉窗,不宜設定可開啟外窗。
3.送風管道
不燃燒材料製作
豎向送風管道應獨立設定在管道井內,未設定在管道井內或與其他管道合用管道井≥1.00h
水平設定在的送風管道,在吊頂內≥0.50h
未設在吊頂內≥1.00h
管道井耐火極限≥1.00h,開門時,乙級
附加:設定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尚應在其頂部設定不小於1m2的固定窗。
靠外牆的防煙樓梯間,尚應在外牆上每5層內設定總面積不小於2m2的固定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