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公司註冊實行註冊資金認繳制,大部分的公司都會選擇一次性繳納完註冊資金。這樣就會出現一個問題,如果公司因為某些原因,要登出公司了,那麼未繳納完的註冊資金需要補齊嗎?
根據《公司法》:
有限責任制度原則上要求公司股東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認繳制下公司股東的出資義務只是暫緩繳納,而不是永久免除,在公司經營發生重大變化時,公司包括債權人可以要求股東繳納出資,以用於清償公司債務。
因此,就可以得出結論:
當公司登出時,如果公司無對外欠債,公司就不會涉及債務償還問題,股東也就不需要把認繳的資金補齊到位,直接申請登出就可以。
但如果公司有對外欠債時,由於公司涉及到債務償還問題,當公司現有資產不夠償還債務的時候,需要股東補齊註冊資本,來償還外債。
在解決了註冊資金的問題後,就可以按照流程登出公司。流程如下:
- 工商清算備案,備案之後才能登報紙(登報公示45天)。
- 登出稅務。
- 登出營業執照。
- 繳銷印章。
一般3-6個月,可以走完全部流程。
所需資料:
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
公司整套章;
法人、全體股東身份證影印件,法人和股東的U盾或CA,法人實名賬號。
總體上來說,公司登出需要花費不少的時間和精力。因此如果您有公司需要登出,想要省麻煩的話,就可以找小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