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抗美援朝戰爭中,美軍的武器裝備是當時世界上最先進的,我們常形容為是“武裝到牙齒”。
美軍的空軍和海軍暫且不說,僅僅是美國陸軍的裝備水平,在當時其實就非常齊全了,所謂“鋼多氣少”中的“鋼多”可以說是一點都不誇張。具體便體現在配槍多、重武器多、車輛多、彈藥多等方面。
尤其對比在抗美援朝戰爭初期,以繳獲“萬國造”裝備為主體的我軍來說,美軍這種“鋼多”的印象便更為強烈。
大家如果對我國近代的戰爭有了解的話就會發現,當時的軍隊中是沒有全員配槍的,尤其是炮兵和其他勤務支援單位中,只有少量的槍械。這樣的話就會出現一個滿編萬餘人的師,步槍可能就4000來支。
以前經常有網友問,為什麼當時部隊半數人員中都沒有槍?因為那時候的編制就是這麼定的。單單看一線戰鬥單位,可能配槍率很高,但事實上大部分的配槍都集中在這些戰鬥單位中了,機關勤務人員和技術兵其實配槍就會很少。
所以在當時的戰鬥中,部隊的直接戰鬥力主要就是戰鬥兵,只有在必要的情況下,才會從機關和勤務單位中抽調人員補充到步兵部隊中,但是武器仍然還是隻能用戰鬥單位的配備。總的來說便是一支部隊中的人員總是要比武器多的,尤其是部隊級別越高,不配槍的人員便更多。
以1950年我軍暫定的陸軍編制為例,一個師的編制兵力是1.1萬餘人,步槍只有不到4000支、短槍680支、衝鋒槍732支、輕重機槍255挺、迫擊炮123門、山炮和步兵炮各12門。
後來志願軍入朝參戰時,基本是按照這個武器裝備進行配備的,有的師在武器裝備基本不變的情況下,還額外增編了不少兵力,這些兵員大部分也是不配槍的。
有朋友會問,我軍當時至少是不怎麼缺槍的,為何不能實現全員配槍呢?
其實有這種疑問很正常,但是我們不能以打遊戲的思維和現代的條件去往當年的那個情況上靠,因為基本前提不一樣。
最大的前提是什麼呢?兩個字:後勤。
我們知道遊戲中的人員是可以不吃不喝、無視負重的,現代條件下則各種車輛遍地都是,但是在當年我國的那個條件下則不可能。
軍隊吃飯需要糧食,作戰需要消耗彈藥,而我們當時機械化程度低,輸送能力也低。
以前述的那個編制為例,一個步兵師萬餘人的輸力只有1輛汽車、21輛大車、騾馬849匹,糧彈和武器彈藥都是要人背馬拉的。
這種情況下全員配槍就不現實,而確保全員配槍下的彈藥保障更不現實。
實際上當時部隊的這個編制只能保證在一定烈度作戰條件下支撐戰鬥部隊消耗的程度,具體在國內作戰時還要得到支前民工的後勤支援。在國外作戰時則加強輸力或得到上級後勤的加強,才能勉強保證基本的作戰需求。
所以問題的關鍵並非一定是槍械和子彈夠不夠用,而是能否保證這些槍械發揮作用的問題。既然保障全員配槍難度太大,而優先保障戰鬥兵消耗尚且壓力巨大,那麼自然不會去搞這些看起來好看,但落實下去用處不大的方案了。
但是我們當時不行,美軍卻可以。
美國是當時世界上綜合國力最強的國家,而且其領先地位比今天要牢固得多,其陸軍部隊在能隨時得到大量空投補給的情況下,本身也有極強的輸送能力。
以美軍的一個步兵師為例,其擁有各類車輛(含拖車)達到了3800輛——而當時志願軍全軍才多少輛車?
我們在之前一直強調美軍的武器裝備程度高,配槍率高,其實這大量車輛才是其能有充足武器裝備的基礎,而這也是很多網友在評估美軍實力時比較忽視的一點。
以志願軍的一個軍為例,全軍兵力可達4萬到5萬人,但一線的戰鬥兵比例其實並不高,很多兵員是被各種勤務運輸給佔住了。即便是一線戰鬥兵,單兵負重大幾十斤,除了自身武器裝備外,還要帶數日內的糧食和超基數彈藥徒步作戰,對體力消耗有多大?
而美軍來說,各種火炮等重灌備都是汽車牽引,步兵必要時也可乘車機動,武器彈藥有汽車輸送,無形中便省去了大量的人力。而使得現有編制在實現重灌備化、高配槍率且有充足彈藥供應的情況下,兵員的體力還能得到很好保持。
請注意美軍的這種特點並非僅僅體現在戰鬥部隊,它的機關和技術兵種部隊同樣也是如此,幾乎是全員或超額配槍化的存在,使得其即便是炮兵等技術兵也有很強的機動和自衛能力。
我們之前講了1950年第一次戰役時,第40軍358團的一個穿插連打美軍一個重迫擊炮連的戰例。
有網友看完文章後認為,我們的穿插連是個加強連,而且還是步兵尖子,打美軍的炮兵有什麼值得說的?炮兵這種技術兵除了火炮外,才有幾支槍?又能有什麼戰鬥力?
如果把時間和對手轉換到解放戰爭時期,即便國軍精銳炮兵的配槍情況也不咋地,其在面對步兵進攻時確實也沒多少還擊之力,但是美軍的炮兵不一樣啊,它同樣是個“火刺蝟”。
抗美援朝戰爭時,美軍的每個步兵團有一個重迫擊炮連,裝備的是4.2英寸化學迫擊炮。
這種迫擊炮原本是裝備化學兵部隊,用於打毒氣彈和煙霧彈的,但美軍在二戰中發現,這種迫擊炮打高爆彈的支援效果很好,因此普遍用於對步兵的近距離作戰支援。後來乾脆在陸軍步兵團中列編,使得其成為了掛著化學迫擊炮名頭的常規迫擊炮使用。
這樣的一個團屬重迫擊炮連,全連兵力總計有190人。志願軍的那個穿插連加強有一個重機槍排,兵力基本也是這些。
這個重迫擊炮連的主要裝備是12門107毫米迫擊炮,按照不少網友的理解,那這個炮連除了這些迫擊炮外,就只有幾支自衛步槍、手槍了,但事實絕非如此。
美軍這個190人的重迫擊炮連除了12門炮外,還裝備有24支M1911手槍、62支加蘭德步槍、104支卡賓槍——它是全部人員都有配槍的狀態。
除了這些就完了嗎?沒有。
這個重迫擊炮連還有6挺12.7毫米重機槍和4具超級巴祖卡火箭筒……這只是一個迫擊炮連啊!
我們在上面用了很大篇幅講美軍的車輛對其武器裝備配備的影響,試想如果美軍沒有那麼多車輛,而是靠人力或騾馬來供應這麼一個重迫擊炮連,那麼得需要多少人力?
我們可以告訴大家的是,志願軍當時的步兵團中也有一個重迫擊炮連,但是隻編配了3到4門重迫擊炮。而且全連核心都是圍繞這4門炮運作的,根本不會裝備什麼大口徑重機槍和火箭筒,更不可能有全員配槍的情況。
美軍之所以能做到重迫擊炮連可以裝備那麼多武器裝備,就是因為這個連同樣配備了大量車輛,可以透過機動車和拖車去運載武器彈藥,並實現整個迫擊炮連的乘車機動。
按照當時美軍重迫擊炮連的編制,這一個連就有10輛(0.25噸)小吉普車及10輛0.25噸拖車、16輛(0.75噸)武器運輸車、4輛2.5噸卡車及20輛1噸拖車。
也就是說這一個重迫擊炮連就有各種自動車30輛,另外還有30輛拖車。
正是因為有了這些車輛的存在,其一個重迫擊炮連不僅可以輕鬆運載12門大口徑迫擊炮及所需彈藥,同時也可以實現全連190人的車載機動。
當然了,有這麼多車輛可用,這個重迫擊炮連的全部人員也可是實現全員配槍,其所需彈藥的運輸和補充也不是問題。
另外額外還有車載的6挺12.7毫米口徑重機槍可用,這可是極強的火力支援。另外還給重迫擊炮連配備了4具超級巴祖卡火箭筒,這玩意竟然是按需使用。
想想我們的重迫擊炮連,一個連3到4門炮,主要靠騾馬和人力輸送,別說全員配槍了,就是攜帶最小限度的彈藥機動其實都是非常困難的,對人力的消耗極大。
而即便是我們的步兵連,在擔負穿插作戰任務時,只不過是加強了一個有2挺重機槍的機槍排而已,而且我們的機槍還是九二式重機槍或馬克沁重機槍,威力並不能與M2HB式12.7毫米重機槍相比。
在其他裝備方面,我們一個步兵連只有3門60炮、9挺輕機槍、20多支衝鋒槍,其餘就是百來支步槍和駁殼槍了。
我們當時裝備的步槍多是M1903/1917,、三八式步槍或國造七九步槍,美軍這個重迫擊炮連雖然沒有衝鋒槍和輕機槍,但可是有166支加蘭德和卡賓槍,其火力也是非常猛的。
所以當時就是打美軍的重迫擊炮連,我們面對的並非是低武裝度的炮兵,而是飽和武裝的炮兵人員。這些炮兵雖然攻擊能力肯定不擅長,但是憑藉優良的步兵武器死守,依然不是那麼好打的。
美軍炮兵是如此,其他技術兵種及機關兵,也是這樣的情況。這也是志願軍在包圍美軍後,總是要面對極強火力的原因所在。我們有必要透過對美軍實際編制情況的梳理,讓大家瞭解到這一事實,才能對志願軍先輩們當時作戰的困難和艱辛程度,有更加全面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