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陳某標這個人,就沒有幾個人不認識他的,如果不認識他的,除非這個人還不到十歲,因為陳某標經常在清湖江上捕魚的,村裡的和過往的人經常見到他,不知道的都問在江中捕魚的人是誰,陳某標在這條江已經捕魚多年,雖然50歲仍然是個單身漢,本來一雙手養一張口就不愁吃喝的,可是他所做的事真的是給本村人丟臉。雖然不是做什麼大壞事,可是偷雞摸狗的事經常幹,所以村裡的人沒有一個看得起他的,儘管他的輩份比別人大,人家說他是太陽曬老的,就連三歲孩子都不叫他標叔,如果20歲以上的人都叫他多爪標,這已經是夠給面子他了,中老年人乾脆叫他偷狗標,但是人家怎麼叫他,他也不生氣,總是嘻嘻哈哈的,一幅吊兒郎當的樣子。
陳某標這個人真的是讓人頭疼,偷豬偷牛這些他不敢幹,可是偷雞摸狗,偷青菜,偷雞蛋這些已經習慣了。不管村裡人怎麼說都沒用,就連公社的幹部都不知道如何是好,因為已經去過公社聽教育課不下20次了,當時教育的時候陳某標口口聲聲認錯,還自己打自己的耳光,指著天空發誓以後絕對不幹壞事。當時武裝部一個叫朱部長(相當於現在的派出所所長)的都說了不知多少次陳某標,朱部長說,阿標,作為一個堂堂正正的男人,經常來這裡你覺得很光榮嗎?我真的不想見到你這樣累教不改的人。你們估阿標怎麼回答朱部長的?他說,朱部長,如果沒有我這種人,還要你們幹什麼?你們可能都要失業。這絕對是阿標當著朱部長的面說的話,朱部長無奈地搖搖頭。由於是70年代,當時阿標只是小偷小摸,並夠不上刑事案件,都是採取教育為止。這個朱部長跟阿標已經是“老相識”了,每次阿彪來到公社,朱部長都非常耐心教育他,用過很多方法了,煮麵給阿標吃,還給過十元錢阿標看病,(當時十元錢已經不少了),其實阿標並不是真的去看病,朱部長已經做到仁至義盡了。可是阿標依然執迷不悟,後來乾脆當他是不正常人,因為他來這裡聽教育課好像去旅遊一樣的,你怎麼教育他也起不了作用。
由於他做這些小偷小摸之事夠不上案件,再者,他每次來到公社都是嘻嘻哈哈的,肚子餓了他還敢開口問吃喝的。公社的幹部都懶得理他,他村裡的人就當他是瘋子一樣的。直到有一次,他去偷人家的狗殺來吃,被狗主人發現了,把他抓住扇了幾個耳光,他找生產隊長處理,生產隊長說,我沒有權利處理這樣的事情,你去大隊找支書處理吧。阿標又去大隊找支書處理,大隊支書跟阿標說,大隊沒有權利處理偷狗被打的事件,你偷人家的狗是錯誤的,如果你被打傷了應該去公社跟朱部長說,然後做好記錄,讓你去衛生院檢查,到底打傷了什麼部位,傷勢是不是嚴重。阿標聽完大隊支書的話之後,卻猶豫不決不敢去了,因為聽到說要記錄,他可是偷狗行為,記錄在冊可不是好事。其實他並沒有被打傷,只是捱了幾個耳光而已,可是又不用賠償人家的狗,他本來是想向隊長投訴,要訛詐被打的醫藥費。可是聽到生產隊長和大隊支書這樣說,他也沒有面子去公社跟公社幹部說,只好裝得很冤枉一樣跟村裡人說被打了沒人處理,可是村裡有些人還嘲諷他,說被打的好,因為你經常做偷雞摸狗的事,丟盡本村人的臉,活該被打,早就應該被教訓了,你要是怕被打的話,最好以後不做這些事。阿標看到沒有一個人同情他的,到處都是碰壁的,只好灰溜溜的走了。不過從那次以後,村裡人的雞鴨再也不被偷了,後來他村裡人說,阿標已經不幹偷雞摸狗的事了,捕到的魚有時候還分一點村裡的人。確實,後來沒有聽到有誰家被偷東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