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本文第(一)篇裡說到,那時候,我家每月收入扣除當月伙食費等日常支岀以後,能剩下來50元左右,一年能剩600元。我和老婆孩子四年一次回上海探親,連帶集中釆購衣服,總共得花將近700元,相當於我一年多一點的剩餘。那麼,其他年份剩餘的錢用來幹什麼呢?用於另一個家庭支出的大專案,就是購置各種傢俱用具。
7、傢俱用具的添置
(1)一般小傢俱用具
七十年代老百姓對傢俱用具方面的消費觀念,與我在第(六)篇裡講到的服裝消費觀念是一致的:一件東西,只要沒有壞掉,就可以一直用下去;如果東西用壞了,能夠修復,那就把它修復好了後,繼續使用。總之,不能輕言丟棄,否則,按照老輩人的說法,就是“暴殄天物”,連老天爺都要懲罰你!
那時候的包裝物都儘量不丟棄。喝完酒的酒瓶子,可以用來打醋、打醬油、打零賣的散裝酒。吃完罐頭留下來的玻璃瓶子、吃完餅乾留下來的鐵皮餅乾盒子,都是可以用來盛裝各種物件的,例如,我家的戶口簿、購糧證和其他重要證件,就放在一個餅乾盒裡。就連雪花膏瓶子、藍墨水瓶子也不丟棄,因為那時候的商店裡都賣零拷的雪花膏和零拷的藍墨水。
在過去的年代,社會上的修理業特別發達,有修鐘錶的、修腳踏車的、修收音機的、修雨傘的、補鞋的、磨剪刀的、補鍋的、彈棉花的,等等。五十年代以前,還有縫窮的,專門幫人縫補衣服;還有鋸缸鋸碗的,陶瓷水缸破裂了,或者,白瓷飯碗碎了,只要不是粉身碎骨式的,都可以把破裂的地方對在一起,打上幾個釘子,繼續使用。過去曾經有一出舊戲,戲名就叫《鋸大缸》。年輕時的李谷一參與演出的一出花鼓戲,戲名叫《補鍋》。樣板戲《紅燈記》裡有個北山游擊隊的地下聯絡員,假扮成磨刀人來跟李玉和接頭。
那時候的東西壞了,首先想到的是修,而不是扔。尤其是當工人的,個個動手能力都很強,大多數東西都是自己修;自己修不了的,找朋友、同事幫忙修;朋友、同事也修不了的,那就送修理店,找專業人員修。那個年代,即使是一把剪刀、一把切菜刀都能用很多年,甚至能傳代,這代人沒有用壞,不扔掉,下代人接著使用。
所以,那時候的一般傢俱用具,只要在結婚成家後的頭幾年陸續購置齊全,在以後的年份,每年需要添置的東西很少,花不了幾個錢。
(2)木器傢俱的購置
我在本文第(二)篇裡敘述過,我1977年結婚的時候,是借用了本廠單身宿舍的一間房,房間裡的傢俱,除了兩個樟木箱、一個鐵床架、一個60元買的木櫃,其他都是借用公家的。三年後,即1980年,我分到了福利房。搬入新家以後,置辦一套木器傢俱,就被提到了我家的議事日程上來。
當時,固原縣木器廠門市部也出售各種木器傢俱,價格大概是:一個大衣櫥120元,一個寫字檯80元,一個五斗櫃65元。但式樣、顏色都很陳舊過時,質量也不怎麼好。
我老婆的意見,既然要置辦傢俱,就要置辦一套時髦的、漂亮的,一步到位,因為這套傢俱是我們這個小家的臉面,以後有親友或同事來咱家串門,有一套漂亮的傢俱,她會覺得倍兒有面子。而且,傢俱是耐用消費品,是打算要用一輩子的,馬虎不得。但是,當時要搞這麼一套好的傢俱可不容易,店裡買不到,就得自己買木料請人做。
自己做傢俱的第一步,就是得搞到木材指標。那時候,木材歸縣物資局管,買木料得要有木材指標,而一般老百姓是搞不到木材指標的。但這事說難也不難,我們廠裡就有兩個地方有木材指標,一個是廠供應科,這個科是專門負責工廠生產所需原材料供應的。我們廠生產的軍品需要木頭包裝箱,廠裡有專門生產木頭包裝箱的木工車間,因此,供應科掌握著一定數量的木材指標;另一個是廠基建科,這個科是專門給工廠蓋房子的,蓋廠房、蓋職工住房、蓋廠倶樂部等,也有一定數量的木材指標。這兩個科每年都有一些節餘的木材指標,而且,按當時的計劃管理制度,本年度的木材指標,在年底前未用完的話,過了年就要作廢。把這本來就要作廢的指標用來給本廠職工謀點福利,即使廠頭頭知道了,也會睜一眼閉一眼。
搞木材指標的事情,我是全權委託給了我的老丈人,因為,廠供應科和基建科都有跟他一起從東北到大西北來支援三線建設的老哥們兒。指標搞到手後,也是老丈人一手操辦,領著我的兩個小舅子從物資局把木料買回來,我只給了老丈人200元錢,究竟是給少了還是給多了,他沒說,我也不問。木料是清一色的水曲柳,還有3張三合板和2張五合板。木料的數量找人算過,足夠。
接下來的第二步是聘請木匠師傅。那時候,我們那裡常常有從南方浙江來的木匠師傅,他們拿的都是生產大隊的介紹信,說明他們來異地賣手藝掙錢是經過生產大隊批准的。南方來的木匠師傅明顯比我們大西北的木匠手藝好,而且,他們會做很多新穎式樣的傢俱,什麼捷克式呀,法國式呀,等等,我們也不太懂。我在原食品公司的一位同事幫助下找到了這麼一位浙江來的木匠師傅,因為我也是浙江來的,老鄉見老鄉,雙方還聊得挺親切。我們還參觀了這位木匠老鄉此前給固原一戶人家打的傢俱,感覺還不錯。於是敲定,我的傢俱請他來做。根據我們要做的傢俱數量,他算下來需要25個工,每個工6元錢,一共是150元,包吃包住。
做傢俱的地方設在我老丈人家,因為他家是平房,還有個大院子,比較方便。我丈母孃剛剛退休,每天做飯兼給木匠打下手。我負責採購,每天中午下班後,都上農貿集市釆買食材。我老婆每天下班後也來丈母孃家幫忙,兩個孩子也跟著過來吃飯。
記得我當時在農貿集市買了一隻整羊,宰殺後剝了皮的,大約有20餘斤,花了20元錢。還買了十幾斤豬肉、幾斤牛肉,幾隻雞,若干雞蛋。當然,這麼多東西不是給木匠師傅一個人吃了,而是我老丈人一家人,還有我們一家人,大家一起吃了。畢竟我老丈人一家幫了我這麼大一個忙,一起吃點好吃的,也是應該的。至於糧油和蔬菜,都是吃老丈人家的。木匠師傅晚上和我小舅子擠在一個炕上睡覺。
傢俱製作過程需要的釘子、膠水、砂紙、五金配件、各種漆,等等,都是由木匠師傅寫在紙條上,然後我騎腳踏車到縣城裡去買。
實際做這套傢俱花了22天時間,比原來預計的提前了三天,但我仍然按25個工150元付了工錢。因為我和我老婆對這套傢俱比較滿意,而且,木匠師傅確實幹活也很賣力,很辛苦。
這套傢俱,一共包括:兩個帶穿衣鏡的單衣櫃、一個帶玻璃門的大書架、一個寫字檯、一個高低櫃、一個五斗櫥、兩個四尺寬的床、一個金雞獨立式的飯桌、四把木椅子。因木料有剩餘,還給我老丈人做了個圓臺面的大飯桌。前前後後算下來,我在這套傢俱上大約總共花了650多元。
幾個月後,傢俱的油漆晾乾了。當這套傢俱搬到我們的房子裡,感覺到整個家都變得亮堂了,算是我們在這個小家庭的建設上邁進了一大步,那種高興勁兒是難以形容的。
(4)“三轉一響”的購置
進入七十年代,在我國的消費品市場上,有幾種商品突然變得非常搶手、緊俏,這幾種商品就是:手錶、腳踏車、縫紉機、收音機,當時的人們把它們稱為“三轉一響”,也稱為“四大件”。
其實,在五、六十年代,這幾種商品並不緊缺,當時這些商品放在國營商店裡任人購買,既不需要憑票,也沒有出現搶購。但一進入七十年代,這幾種商品的市場需求急劇增長。儘管統計資料上反映,我國的這幾種消費品的產量,七十年代比六十年代增長了好幾倍,但仍然是供不應求。開始是居民們不惜徹夜排長隊搶購這幾種商品,接著,主管商業部門對這幾種商品實行憑票限量供應。
但是,那時候的單位職工,還是有機會拿得到這類商品的票的,而且,到了八十年代初期,這幾種票緊缺的狀況越來越寬鬆。一方面,相關生產廠家在不斷地提高這幾種消費品的產量,不斷地增加市場的投放量;另一方面,這幾種消費品都屬於耐用消費品,使用週期很長,消費者在購置了這些消費品以後,在很多年裡就不再需要重複購買了。
那時候,這類緊缺、高檔消費品的供應是實行比較嚴格的計劃管理的,每年國家都會按計劃、分多次把這些緊俏商品調撥給固原縣商業局的百貨公司。每次縣百貨公司到貨以後,首先是按年初制定的分配計劃,準備好相關的票券;然後就是打電話通知各機關、企事業單位前來取票。
象我們廠,一般是由廠工會派人到縣百貨公司取來票券,然後將這些票券分發到各車間、科室的工會小組,再由工會小組長召集本車間或科室的工會會員,討論把票券給誰。
每次這類票券發到車間或科室的工會小組的時候,多則有三、四張,少則只有一張。而發票的機會一年大概有四、五次。而一個車間往往有100多個職工,科室方面,往往是幾個科室共同成立一個工會小組,合起來也有四、五十人。
在討論分發緊俏商品的票券的時候,一個大家心照不宣的原則是,誰急需,大家就優先讓給誰。所謂急需,無非是職工自己將要結婚,或者是職工自己家的子女將要結婚。結婚是大事,作為同一車間或科室的同事,在緊俏商品的票券問題上大家讓一下,都是應該的。另一個原則是,家裡已經有這幾大件的,應該退讓,比方說,我和我老婆已經有手錶了,那麼,每次討論發手錶票時,我就該自覺退讓。還有一個原則,前幾次拿到過票券的,本次應該退讓,例如,張XX上次拿到了一張腳踏車票,那麼,在本次討論發縫紉機票的時候,張XX也該退讓。好處不能都讓一個人得了,是不是這麼個理兒?如果該退讓的都退讓完了,還剩下一些人爭一張票劵,怎麼辦?那就抓鬮解決。
我結婚前在縣食品公司工作的時候,從單位拿到過一張腳踏車票,買了一輛永久牌腳踏車。
跟我老婆在談戀愛時,準老丈人搞到了一張手錶票,給了我,我又買了一塊上海牌17鑽全鋼手錶,本想給老婆,但老婆沒要,還是讓我戴著。結婚時,我媽給了我老婆一塊金殼的英納格女式表,是舊的。
1982年,我們軍工廠也開始生產民用產品,最早生產的民用產品是百合牌腳踏車,車架是用從日本進口的無縫鋼管做的,質量非常好,我給我老婆買了一輛。
至於縫紉機,我老丈人家有一臺,是六十年代買的,我老婆平時家裡有縫縫補補需要使用縫紉機的地方,就拿著東西回到她孃家去借用縫紉機。所以,我也不急於想買。
至於收音機,那時候緊俏的、需要憑票購買的是電子管收音機,講究什麼五燈、六燈、七燈,正宗名牌是上海出的紅燈牌收音機。但那時候,半導體收音機並不緊俏,商店裡放著隨時可買,價格也便宜。我買了一臺交直流兩用的臺式半導體收音機。
大約是1982年前後吧,黑白電視機突然風靡我國消費品市場。可能是此前國外在電視機生產技術上有了重大突破,生產成本大幅度降低,一臺從日本進口的三洋牌或索尼牌14英寸黑白電視機在我國市場上的售價只有360元至380元。這個價格已進入當時大多數我國城鎮居民家庭購買能力的範圍,所以,在全國城鎮引起新一輪的搶購風潮。
大約在1984年的某天,我原食品公司的一位老同事找我,說是他手裡有一張電視機票,有效期只有一天了,問我要不要?日本三洋牌14英寸的。為什麼他自己不買呢?原來,縣百貨門市部的電視機也只剩下了最後一臺,而這最後一臺電視機是有毛病的,影象嚴重扭曲,電視中的人的臉被扭曲拉長得象個茄子形狀。這張電視機票也是轉了好幾個人的手,誰都不敢買,畢竟這是幾百塊錢的東西,買回去不能看,豈不是損失大了?
我跟那位同事到百貨門市部的專櫃上看了,情況確實如此。專櫃的營業員是位小夥子,催我們快下決心:買,還是不買?如果不買,明天這張電視機票就作廢了。我正猶豫不決時,卻發現那位小夥子臉上的笑容裡帶著一絲狡黠的神情,於是下決心:買!於是,趕快回家拿存摺到銀行取錢,趕在百貨門市部下班以後把這臺電視機買回了家。
晚上,我請了一位平時業餘愛好無線電的朋友來我家,兩個人反來複去研究那臺電視機一個多小時,終於發現那臺電視機背後有個小小的旋鈕,我朋友試著用改錐輕輕地調了一下那個旋鈕,電視機的影象立刻恢復了正常。當時,真的是開心極了。
那臺電視機在我家只放了兩天。原因是,我老丈人知道了,立刻擺出一副長輩的架勢,強令我把這臺電視機轉讓給他。我抵抗不住,只好投降。等我家再次購買電視機的時候,又是兩年以後了,那是一臺上海出的飛躍牌14英寸黑白電視機。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