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朗福特的“熱是一種能量”的觀點沒有得到當時學術界的承認,但他並不灰心。為了證實自己的觀點,他曾讓一匹馬拖著一把鏜具轉動,鏜具緊緊地頂著黃銅炮筒,炮筒裝在一個木箱裡,木箱裡裝著8.2千克涼水。當馬拉著鏜具在炮筒上不停地摩擦時,炮筒在摩擦中漸漸變熱,經過2小時45分鐘,竟然使箱裡的涼水達到了沸騰的溫度。
1799年,英國一位叫戴維的科學家也進行了一個有趣的試驗,他受朗福特的啟示,在真空中使兩塊冰互相摩擦,結果冰完全變成了水。朗福特等人的試驗令人信服地證明,熱不是“熱素”,而是一種“能量”。從而引起了許多科學家的思考。因為如果熱是一種能量的話,那麼溫度高的物體應該比溫度低的物體具有更多的能量,而且任何物體都應該具有與溫度有關的能量,這種能量姑且把它叫做“內能”。這樣,無論什麼物體,包括體溫在37攝氏度左右的人體,除了機械能(人力)外,也應該具有“內能”。如果朗福特所說的機械能可以轉變成熱能的觀點是正確的,那麼人在運動時,體溫就應該升高。
事實也的確如此,當人激烈運動時,人運動的那部分機械能有一部分真的轉化為內能,所以運動後人體的溫度升高,身體就有發熱的現象。
1840年一位叫邁爾(1814-1878年)的德國醫生在印度尼西亞爪哇島旅遊時,發現一個有趣的現象。他因為喜歡研究,所到之處都愛行醫,以積累資料。一次他發現從當地土著人靜脈中抽出的血液的顏色和動脈血幾乎一樣,是鮮紅的而不是通常的暗紅色。一開始他很奇怪,後來,他受到朗福特關於“熱是一種能量”的啟示於是解釋說,這是不是因為熱帶地區氣溫高,因此幾乎不需要利用血液中的養分來維持體溫,於是動脈血和靜脈血的顏色就沒有什麼變化呢?
為了證實這個想法,邁爾也做了不少試驗。他終於得出一個結論:所有物體所具有的與某種變化有關的機械能和內能的總和,總是保持恆定的值。這個結論比朗福特的論點實際上又進了一步,因為這個觀點實際上講的就是“能量守恆定律”的基本內容。
但是。當邁爾把他的觀點發表在德國的報紙和刊物上時,卻沒有受到應有的重視,誰也沒有為他的這項重要發現歡呼和喝彩。邁爾因為自己的成就受到冷落,心情很不平靜,逐漸患上了神經衰弱症,並且曾經有過輕生的念頭,企圖自殺了卻殘生。所幸,由於另一位英國物理學家焦耳的出色工作,邁爾的觀點終於得到了科學界的認可。
因為在邁爾進行實驗的同時,著名的物理學家焦耳(1818~1889年)也在研究機械能可以轉換成熱能這個問題。他也發現,雖然物體的機械能可以轉換成熱能,但能量的總和仍然保持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