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業主因為各種理由拒絕交納物業服務費,物業服務單位收不到物業服務費,物業服務人員就發不出薪水,服務的品質就下降,品質下降後業主不滿意繼續拒絕交納物業服務費,形成惡性迴圈。
停放在小區的車被盜;電梯壞了,房子漏水,需要修繕;業主沒有和物業公司簽訂物業服務合同;鄰居亂搭亂建影響業主的生活等等,都是很多人拒絕交納物業服務費的理由,這些都不是理由,物業服務單位應該對這樣的業主提起訴訟,要求業主無條件交納物業服務費。
業主以“車被盜”或者其他物品被盜作為物業違約的依據拒絕交納物業服務費的理由不夠充分,這不能證明物業的違約,當然不能免除不交物業服務費的義務。車輛被盜是一個法律問題,物業和業主是平等的民事主體,物業服務單位無力對法律問題做出判斷。
電梯壞了,房子漏水或者房子的其他地方需要修繕,這不是物業服務單位的責任。
房屋在保修期內,是開發商負責修繕,開發商委託物業服務單位接受業主反映的問題和投訴,開發商並沒有把房屋質量維修的義務轉移到物業服務單位。
保修期滿後,應該由業主自己承擔修繕的責任,業主才是小區的主人,物業單位協助業主解決修繕的問題。就像你家裡面的電視機壞了,可以讓保姆把電視機送到哪裡去維修,但維修費應該由業主自己承擔。
業主沒有和物業單位簽訂服務合同為由拒絕交納物業服務費,這是很多人不交物業服務費的理由。在你購房的時候,就簽訂了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在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期滿後,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單位簽訂了物業服務合同,業主委員會的決定對業主具有約束力。
鄰居亂搭亂建更不是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的理由,物業單位對業主裝修只有監督權利,沒有執法權,業主亂搭亂建物業單位只能說監督不到位,不能承擔其後果。
還有的業主說,我房子空置的,也都沒有居住,沒有享受到物業服務,當然不應該繳納物業服務費。這個理由是不存在的,你是否居住是你個人的問題,物業服務單位是對公共區域的維護,即使是你沒有居住,物業服務單位也履行了服務的責任和義務,你當然有繳納物業服務費的義務。
《民法典》第944條,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單位支付物業費。物業服務單位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支付物業費。
業主違反約定逾期不支付物業費的,物業服務單位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合理期限屆滿仍不支付的,物業服務人可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