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6日,趙麗穎馮紹峰曬結婚證宣佈結婚,2019年3月8日馮紹峰發博母子平安,2021年4月23日10點官宣離婚,2021年4月23日10:05馮紹峰發博“日子很長,過去很好,願未來更好”,並艾特了趙麗穎;2021年4月23日11:39趙麗穎發博“日子很長,過去很好,願未來更好”,艾特了馮紹峰!兩人以13字回應結束了這段感情,兩人都沒有度過七年之癢。
馮紹峰離婚的真正原因是沒逃過孩子出生三年內離婚的魔咒。孩子出生前三年的離婚率這麼高,一來是跟女方的情緒敏感有關係,二來男方的不作為往往也會成為導火索。這裡不是要把趙麗穎離婚的責任全推到馮紹峰身上,馮紹峰是戀愛談得多了一點,但算不上有多渣,只是馮紹峰身上的一些特質加速了離婚的情況發生。
二、聚少離多導致離婚。趙麗穎與馮紹峰結婚時,並不像一些明星夫婦那樣,有一方事業還未發展起來就喜結連理,反而兩人都是在事業如日中天的時候選擇了對方,這就造就了一個問題,兩方都忙碌,長期下來夫妻感情就淡了。其實早在馮紹峰出軌後,趙麗穎就有離婚的打算,之所以堅持了兩年,想必雙方都為婚姻做過努力,真的放棄,那也一定是到了無可挽回的地步。趙麗穎為什麼不要撫養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