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十年前,教科書的一個圖片裡畫著一位中國奶奶和一位外國奶奶。她們都拿著嶄新的房產證,說的話卻大不相同。中國奶奶說:“攢了一輩子的積蓄,終於買到房子了。”外國奶奶說:“銀行貸款批了,我終於可以買房子了。”那時候超前消費的理念,在中國還不流行。
近十幾年來,中國房價的上漲速度,遠超工資的上漲速,住房又是安家落戶不可少的條件。越來越多的人也不得不提前消費,在銀行辦理住房貸款來實現買房夢。最近房價有下降趨勢,不少地區虛張的房價攔腰折斷,這讓買房者人心惶惶,是否繼續按月還貸給銀行,成了大家議論的話題。銀行是金融機構,不是慈善機構,他們早就為風險做好了準備,在購房合同上有一行字,大家也許都沒注意看,那就是銀行的“降落傘”。
貸款合同的玄機
貸款合同中有一條規定:抵押期間由於乙方的過錯或者其他原因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乙方應在三十天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其他擔保。這一條款表示,如果你買的時候房屋價值為五十萬元,現在只值四十萬元,實際價值低於抵押了,那就需要在一個月內還給銀行十萬元,或者提供價值十萬元的其他資產做抵押。
斷供很難
在買房子辦貸款的時候,銀行會根據貸款者的年齡,收入,徵信等情況來決定是否放貸。消費者要向銀行提供一系列的證明才能如願辦理購房貸款。很少有人仔細地閱讀合同條款。只有出現如下情況才能斷供:抵押房產因地震,洪水等原因不存在了,貸款人也不在人世,銀行會做壞賬處理,可以不繼續償還貸款。如果房屋還在,貸款人不在,並且沒有繼承人,或者繼承人自願放棄房屋,銀行會將房屋拍賣來償還貸款,不夠的部分做壞賬處理,多餘的部分交給國家。如果房屋有繼承人,在徵得同意之後,繼承人要對房屋貸款進行償還。
房價下降影響誰
貸款買房的有兩類人,一種是剛需住房的人,一種是投資炒房的人。對於剛需住房的人來說,房屋價格升降的影響不是很大,不論怎樣變動都是唯一住所,不會變賣。對於炒房的人來說,意義就不同了,房屋價格下降或許會讓他們損失幾十萬,所以他們不希望房價下跌。房價下跌嚴重的話,也許他們真的會選擇斷供,讓銀行將房屋收回,來及時止損。
總結
房價近幾年來已經出現的下跌的趨勢,對於沒有買房的來說是一件好訊息,對於投資者來說是不樂觀的。住房不炒是國家推崇的,要理性看待房屋的價值。銀行在發放貸款的時候早就給自己做了保障,貸款人要是想把房價下跌的損失轉移到銀行身上,是不可行的。小編提醒大家,要理性購房,以免出現房價下跌,叫苦不迭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