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宣佈美元債全面違約的奧園進入多事之秋,糟心事一件接著一件。
1月26日晚間,中國奧園(3883.HK)公告披露,其間接全資附屬公司以2.15億加元(約10.78億元人民幣),向獨立第三方出售位於加拿大的多處資產。
公告顯示,此次交易的物業位於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本拿比4500-4554Dawson Street、2223-2375Alpha Avenue及2350-2430Willingdon Avenue,總佔地面積為36.4萬平方尺。完成此次交易後,奧園將獲得1530萬加元(約7673萬元人民幣)收益。
根據公告,此次交易總額將用於償還貸款及支援正常運營,以滿足奧園持續經營的流動性需求。同時,奧園方面正在根據境外債權人合約優先順序推進境外債務重組,當下正與主要境外債權人進行溝通,相關談判正在進行中。
奧園稱,完成此次資產出售後,中國奧園資金流動性將得到相應補充。
這本來是件好事,但可能高興得有點早了。
上述公告稱,加拿大資產出售的時間為2022年1月24日(溫哥華時間),交易總金額約10.78億元人民幣。十分巧合的是,幾乎在同時,奧園集團卻因為幾乎完全相同的金額10.78億元人民幣被中國法院列入被執行人。當然,這筆金額幾乎相同的款項和奧園出售加拿大專案所獲取的資金並沒有直接關聯。
中國執行資訊公開網顯示,2022年1月25日(北京時間),奧園集團有限公司成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金額為1078580719元(約10.78億元),案號為(2022)京02執189號,執行法院為北京市二中院。
企查查資訊顯示,跟隨奧園集團一同被列入被執行人名單的還有另外三家公司,股權穿透後顯示,這三家公司均為奧園系的關聯公司。
有不太熟悉相關法律的人士對被執行人的概念存在誤解,認為只要打官司輸了就會被列為被執行人。百度百科中,對被執行人的定義是這樣的:
被執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訴期滿後,或終審判決作出後,未履行法院判決或仲裁裁決,並進入執行程式的當事人。在法院對於民事訴訟判決原告勝訴後,被告在賠償問題上的法定時間內未完成判決書上所規定的賠償金額而被法院強制執行賠償,則稱該被告為本次強制執行的被執行人。
目前,尚不清楚此次被北京市二中院列入被執行人的奧園集團是因為哪些案件而被執行如此高的標的額,奧園方面至今也尚未對此次被法院列入被執行人的情況進行公開說明或釋出公告。
如果按照奧園1月26日公告中所稱,以出售加拿大多處資產交易預計獲得的收益約7673萬元人民幣計算,將遠不足以填補此次新增的法院執行標的額10.78億元的巨大窟窿。
1月19日,奧園釋出公告稱,不僅不會支付即將到期的美元票據,也不會支付一年半甚至兩年半之後到期的美元票據。面對總額為10.86億美元的票據,奧園並未發起要約收購或者進行展期談判,而是直接在到期日尚未來臨前就直接宣佈違約。這也是其被外界質疑躺平的主要原因。
奧園對這種做法的解釋是:為求保留有限現金資源且對所有債權人保持公平以等待整體債務重組。
這種做法和解釋震驚了市場和投資人。很快,1月25日,就奧園1月19日的公告內容,聯合資信做出反應,釋出公告將奧園集團主體及和“19奧園02”、“20奧01”、“20奧園02”、“21奧園債”信用等級由“AA”下調至“A”,同時確定評級展望為負面。
事實上,奧園爆雷的主要原因還是流動性問題。早在2021年10月,標普就中國奧園的長期發行人信用評級從“B+”下調至“B”,將其未償付的高階無抵押票據的長期評級從“B”下調至“B-”。此後,穆迪、惠譽等評級機構展開了一波針對奧園的評級下調。
儘管在此之前,奧園已經通過出售資產等手段進行自救,但當時標普認為,近期的資產處置並沒有完全減輕中國奧園的還款風險。該公司從出售中國香港地區羅便臣道專案獲得淨收益3億港元,奧園健康物業管理業務的潛在出售以及其他可能的短期專案處置,不太可能完全覆蓋2022年1月到期的6.88億美元離岸債務(或者相當於45億元人民幣)。該公司執行籌資計劃的時間已經不多。
標普進一步指出,中國奧園的流動性仍將緊張,原因是其用於償還債務的現有現金餘額渠道受到抑制、到期債務規模龐大且現金生成能力減弱。
對於如今的奧園來說,緩解流動性問題所能做的主要是處置資產、加快銷售、債務重組、引進戰投等。有市場訊息指出,“奧園方面將引進央企國企戰略投資者作為首選方案,賣專案回血則為次選方案。”但奧園並未對前述市場訊息有公開回應或表態,而“引戰”的週期之長、涉及各方利益之之複雜,也讓市場普遍選擇觀望。
處置資產方面,除了此次公告所成功售出的加拿大專案外,奧園也陸續在出售、轉讓、退出境內外多處資產專案,但目前進展尚遠不足以應付流動性危機。而且,隨著奧園違約帶來的擠兌風險逐步顯現,未來是否會有新的類似此次新增司法鉅額執行標的案件,也有待觀察。
截至1月27日收盤,中國奧園收於1.52港元/股,隨市下跌5%,總市值為45.08億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