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能達與摩托羅拉之間的專利糾紛訴訟迎來新的進展,根據海能達通訊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公告稱:海能達在雙方於美國伊利諾伊北區聯邦地區法院進行的相關訴訟中,被判賠償摩托羅拉5.43億美元,較之前判決的賠償金額減少2.22億美元。
海能達通訊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海能達”)釋出公告稱,該公司收到美國伊利諾伊州的北部聯邦地區法院(下稱“伊利諾伊州法院”)通知,法官針對公司與 MOTOROLA SOLUTIONS INC.(下稱“摩托羅拉”)、摩托羅拉馬來西亞公司之間的商業秘密及版權侵權訴訟案件的一審判決的判賠金額及雙方在審後程序提交的部分動議作出了決定。
該公告指出,伊利諾伊州法院法官認可了海能達在審後程序提出的研發費用賠償金額屬於重複賠償金額的意見,對先前判賠金額進行了調減,其中商秘部分損失賠償金額調減0.736億美元,商秘部分懲罰性賠償金額調減 1.472 億美元,整體賠償金額由7.65億美元調減至 5.43億美元,減少了2.22億美元。
與此同時,法官還駁回了摩托羅拉在審後程序提交的關於增加額外賠償的動議,但支援了摩托羅拉要求賠償利息的動議,雙方之後應向法院提交關於利息計算金額及計算方式的意見。
另外,海能達稱,目前公司生產經營一切正常,本次法官對雙方動議的決定對公司經營不會產生重大影響。
據悉,摩托羅拉在2017年向法庭發起訴訟,稱海能達竊取了其用於公務員、建築工人和學校官員的雙向無線對講機技術。即使是自然災害發生,無線發射塔無法正常工作時,這項技術也能實現正常通訊。摩托羅拉稱,其被竊取的機密包括擴音通訊,定位功能,工人遇險報警及電話使用者與無線電使用者群組之間的通訊技術等。
海能達 VS 摩托羅拉訴訟過程
作為無線專網系統行業的競爭對手,海能達與摩托羅拉市場爭奪由來已久,2017年終於以專利訴訟戰的形式爆發。
2017年3月15日,海能達的兩家全資子公司美國公司和美西公司收到美國伊利諾伊北區法院送達的訴狀,摩托羅拉及摩托羅拉馬來西亞公司起訴海能達及美國公司、美西公司商業秘密侵權。
2018年8月2日,摩托羅拉向伊利諾伊北區法院提出增加著作權侵權的訴訟請求,認為海能達部分產品侵犯了摩托羅拉美國著作權。此後至2019年9月期間為案件證據開示階段。
2019年11月6日,商業秘密及著作權侵權訴訟案件進入庭審階段。摩托羅拉在庭審中最終明確其主張海能達部分DMR產品侵犯摩托羅拉21項商業秘密及4項美國著作權,要求海能達、美國公司及美西公司就侵犯其商業秘密行為支付相應賠償。
2020年2月14日,上述案件陪審團作出裁決,認為海能達、美國公司及美西公司侵犯摩托羅拉一項或多項商業秘密及美國著作權,應向摩托羅拉支付損害賠償34,576.12萬美元及懲罰性賠償41,880萬美元,合計76,456.12萬美元。
2020年3月5日,伊利諾伊北區法院法官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支援陪審團裁決結果,判決海能達、美國公司及美西公司向摩托羅拉支付損害賠償34,576.12萬美元及懲罰性賠償41,880萬美元,合計76,456.12萬美元。
2020年3月8日,海能達針對該一審判決,稱將向伊利諾伊北區法院提出申請案件重審及法院依法改判的動議;若法院未支援公司動議,公司將向上訴法院提起上訴,以維護公司合法權益。
附:公告全文
來源:IPRdaily綜合集微網、對講機世界、東方財富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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