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被稱為“最慘購房者”的上海武女士又一次登上了微博的熱搜榜,而這一次則是因為武女士決定將對法院的判決結果“退出房子,並支付違約金、房屋整修費等總計497.32萬元”提起再審。
讓我們先來回顧下這件故事的大概經過:
去年5月,上海的武女士計劃花1550萬元購買一套黃浦區面積為180.09㎡的商業用房。
在首付745萬元之後,因銀行貸款審批延誤,無法按照合同中所規定的時間支付剩餘房款的尾款,因此被賣方告上了法庭。
最終法院判決:退出房子,並向賣家支付違約金、房屋整修費等共計497.32萬元。因此,武女士也被不少網友稱為“最慘購房者”。
而對於這份判決結果,武女士感到十分不可理解,表示將申請再審。
因為武女士認為“賣方因為這件事獲利近800萬,其中包括因房子升值的300萬,而我們損失了大概1000多萬。”
而武女士的代理律師也表示“本案終止交易不是買賣雙方的問題,是銀行貸款的原因,是不可控的,”並且他也表示目前已經在進行再審取證工作,或許能有重大突破。
在網友的評論中,也分為兩派,一種認為判的過於離譜,另一種認為買房合同都搞不明白就簽字讓人無法理解。
儘管有網友爆料,武女士所說的並不全面,其實她是在首付沒給夠的情況下就已經開始裝修的,然而對於更多的人來說,這件事其實已經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這個案例所帶給購房者尤其是給打算買二手房的購房者所帶來的深度思考和警示。
而這個警示就是:買房時一定要認真閱讀合同條款!
縱觀西安主城區樓市的發展趨勢,由於主城區發展飽和,一手新房本就寥寥無幾,而且不僅房價一路飆升,產品也基本都是大戶型豪宅產品,此時,對於想在主城置業的剛需買家來說,二手房就成為了他們的最佳之選。
然而,這型別的購房者基本都是首次置業沒有太多的房產交易經驗,往往只關注價格。
再加上二手房在買賣的過程中所要考慮的事情更加繁瑣,因此對於如何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還不甚瞭解,就忽視了在交易的過程中可能會出現的問題,如果真的出現了問題不僅費時費力結果也往往不理想。
所以,為了減少後續損失、避免武女士這樣的悲劇再出現,在買房前,無論是購買新房還是二手房一定要認真看合同仔細對比,用法律武器捍衛自己的權利。
畢竟買房子是件大事,很多家庭一生也就投資這麼一項不動產,在進入最後籤合同環節時,一定要把好這關,一旦簽署完成,就有了法律效益。
不要等到遇到了問題,就希望對方講人情,人情固然重要,但是在現代社會,合同契約更為重要,這不僅是約定雙方權利義務的載體,更是法律認可的事實證據,對方在法律之內起訴,合理合法。
因此,在個人二手房買賣合同的簽訂的過程中,我們也為大家總結了特別重要的五個方面:
①:不要無頭無腦地簽署合同,一定要每句話都理解,對不理解的地方,寧願花點錢諮詢律師,並前前後後反覆和對方確認,千萬不能不能抱著僥倖心理,合同上的白紙黑字是無法抵賴的。
②:要明確買賣雙方的責任,這一點十分重要,如果有一方出現違約責任,應擁有怎樣的權利,在簽定合同時雙方利益上得到怎樣的補償都要約定清楚,違約金金額以及交付時間也要寫得毫無異議。
③:一切和錢有關的環節,都要寫入到合同裡。
④:千萬切記,如果你是貸款買房,在合同的補充條款當中一定要加上這句話:不論什麼原因造成買家銀行貸款審批沒有透過,買家又沒有能力支付全款的情況下,不屬於買家違約。購房合同自動解除,所支付的定金、首付款等全額退還給買家。
⑤:房子的產權性質問題一定要花點精力和時間深入調查清楚,瞭解到房屋的真正產權,尤其是對於一些預算有限,迫不得已只能選擇城中村拆遷安置房的這類小產權的房屋。
雖然價格十分有誘惑力,但這類小產權房權屬關係卻十分複雜,所以一定和實際產權人面對面交易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