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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觀研報告網釋出的《2022年中國智慧家居行業分析報告-行業發展監測與投資潛力分析》顯示,智慧家居指以住宅為平臺,利用網際網路通訊技術、智慧控制技術、音影片技術等將家居有關的設施自動化和整合化,構建了高效的住宅設施管理系統。
根據中國證監會頒佈的《上市公司行業分類指引》(2012年修訂),智慧家居行業所屬的行業分類為“C39計算機、通訊和其他電子裝置製造業”,
根據國家統計局釋出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分類(2018)》,智慧家居行業屬於“1.5人工智慧”的“智慧消費相關裝置製造”(程式碼:1.5.2)
根據國家發改委釋出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和服務指導目錄(2016年 版)》,智慧家居行業屬於“1.5人工智慧”中的“1.5.3智慧機器人及相關硬 件”及“1.5.4人工智慧系統”中的智慧家居
1、行業主管部門和監管體制
智慧家居行業宏觀管理職能主要由國家發改委和工信部承擔,其中國家發改委主要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行業規劃、計劃和產業政策,起草相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規章;工信部主要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通訊業的行業規劃、計劃和產業政策, 引導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通訊業、資訊化的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 最佳化升級。另外,中國家用電器協會的宗旨為代表本行業企業的利益,維護行業合法 權益,維護公平競爭與市場秩序,促進行業的健康發展。
2、行業主要法律法規和政策
(1)行業主要法律法規
智慧家居行業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規情況如下:
序號 |
檔名稱 |
頒佈單位 |
頒佈/修訂時間 |
主要內容 |
1 |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 資訊保護法》 |
全國人大常委會 |
2021 年 8 月頒佈,於 2021年 11 月生效 |
規定了個人資訊處理規則、個人資訊跨境提供的規則、個人 在個人資訊處理活動中的權 利、個人資訊處理者的義務、 履行個人資訊保護職責的部門 等,旨在保護個人資訊權益, 規範個人資訊處理活動,保障 個人資訊依法有序自由流動, 促進個人資訊合理利用 |
2 |
《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料 安全法》 |
全國人大常委會 |
2021 年 6 月 |
國家保護個人、組織與資料有關的權益,鼓勵資料依法合理 有效利用,保障資料依法有序 自由流動,促進以資料為關鍵 要素的數字經濟發展 |
3 |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 質量法》 |
全國人大常委會 |
2018 年 12 月 |
針對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制定的法律規範,明確產品質量責 任,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在國家法律層面提出了生產者需要對因產品質量問題對消費 者造成的損失予以賠償 |
4 |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 商務法》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 |
2018 年 8 月 |
政府調整、企業和個人以資料電文為交易手段,透過資訊網 絡所產生的,因交易形式所引 起的各種商事交易關係,以及 與這種商事交易關係密切相關 的社會關係、政府管理關係的 法律規範 |
5 |
《網路購買商品七日無 理由退貨暫行辦法》 |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 總局 |
2017 年 1 月 |
明確了不適用退貨的商品範圍和商品完好標準,以及相關退 貨程式,並對網路商品銷售者 違規,作出了明確的處罰細則 |
6 |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 安全法》 |
全國人大常委會 |
2016 年 11 月 |
全面規範網路空間安全管理方面問題,要點包括以法律形式 規定不得出售個人資訊,嚴厲 打擊網路詐騙,明確網路實名 制,重點保護關鍵資訊基礎設 施,懲治攻擊破壞我國資訊基 礎設施的境外組織和個人等 |
7 |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 條例》 |
國務院 |
2016 年 6 月 |
對電信行業提出指導性監管意見,明確要求提供電信服務的 公司和個人取得電信業務經營 許可證 |
8 |
《雲計算綜合標準化體 系建設指南》 |
工信部 |
2015 年 10 月 |
制定由“雲基礎”、“雲資源”、“雲服務”和“雲安 全”4 個部分組成的雲計算綜合 標準化體系框架,提出 29 個標 準研製方向 |
9 |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
全國人大常委會 |
2013 年 10 月 |
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法律制度,要點包括強化經營者義務、規 範網路購物等新的消費方式、 建立消費公益訴訟制度等 |
10 |
《電信和網際網路使用者個 人資訊保護規定》 |
工信部 |
2013 年 7 月 |
針對電信業務經營者和網際網路資訊服務提供者,明確了電信 和網際網路使用者個人資訊的保護 範圍、使用者個人資訊收集和使 用原則、代理商管理、安全保 障制度、監督檢查制度等問題 |
資料來源:觀研天下整理
(2)主要產業政策
智慧家居作為物聯網、雲服務和人工智慧技術的產業化應用,涉及計算機視聽覺、生物特徵識別、新型人機互動、智慧決策控制等相關先進技術,受到國家政策的大力支援。智慧家居行業涉及的主要產業政策情況如下:
序號 |
政策名稱 |
釋出單位 |
頒佈時間 |
主要內容 |
1 |
《“十四五”智慧製造發展規劃》 |
工信部 |
2021 年 4 月 |
到 2025 年,規模以上製造業企業基本普及數字化,重點行業骨幹企業初步實現智慧轉型。 到 2035 年,規模以上製造業 企業全面普及數字化,骨幹企 業基本實現智慧轉型 |
2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 個五年規劃和 2035 年遠 景目標綱要》 |
國務院 |
2021 年 3 月 |
聚焦教育、醫療、養老、撫幼、就業、文體、助殘等重點 領域,推動數字化服務普惠應 用,持續提升群眾獲得感 |
3 |
《中小企業數字化賦能 專項行動方案》 |
工信部 |
2020 年 3 月 |
助推中小企業上雲用雲。引導數字化服務商面向中小企業推 出雲製造平臺和雲服務平臺, 支援中小企業裝置上雲和業務 系統向雲端遷移 |
4 |
《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 年本)》修正 版 |
發改委 |
2019 年 10 月 |
“可穿戴裝置、智慧機器人、智慧家居”為人工智慧領域鼓 勵類的產業 |
5 |
《國家新一代人工智慧 創新發展試驗區建設工 作指引》 |
科技部 |
2019 年 8 月 |
到 2023 年,形成一批人工智慧與經濟社會發展深度融合的典 型模式,積累一批可複製可推 廣的經驗做法,打造一批具有 重大引領帶動作用的人工智慧 創新高地 |
6 |
《關於促進人工智慧和 實體經濟深度融合的指 導意見》 |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 委員會第七次會議 |
2019 年 3 月 |
促進人工智慧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要把握新一代人工智慧 發展的特點,堅持以市場需求 為導向,以產業應用為目標, 深化改革創新,最佳化制度環 境,激發企業創新活力和內生 動力 |
7 |
《進一步最佳化供給推動 消費平穩增長促進形成 強大國內市場的實施方 案》 |
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 民政部、財政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交通運輸部、農業 農村部、商務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市場監管總局 |
2019 年 1 月 |
支援綠色、智慧家電銷售。有 條件的地方可對產業鏈條長、 帶動係數大、節能減排協同效 應明顯的新型綠色、智慧化家 電產品銷售,給予消費者適當 補貼 |
8 |
《推動企業上雲實施指 南(2018-2020)》 |
工信部 |
2018 年 7 月 |
提出到 2020 年,雲計算在企業生產、經營、管理中的應用廣 泛普及,全國新增上雲企業 100 萬家 |
9 |
《促進新一代人工智慧 產業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 |
工信部 |
2017 年 12 月 |
力爭到 2020 年,一系列人工智慧標誌性產品取得重要突破, 在若干重點領域形成國際競爭 優勢,人工智慧和實體經濟融 合進一步深化,產業發展環境 進一步最佳化 |
10 |
《新一代人工智慧發展 規劃》 |
國務院 |
2017 年 7 月 |
到 2025 年人工智慧基礎理論實現重大突破,部分技術與應 用達到世界領先水平,人工智 能成為帶動我國產業升級和經 濟轉型的主要動力;到 2030 年使中國人工智慧理論、技術 與應用總體達到世界領先水 平,成為世界主要人工智慧創 新中心 |
資料來源:觀研天下整理(YY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