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客行者 三劍客
前幾天,戰友給我傳來了一個影片,說讓我見證一下什麼叫“翻車現場”,“大家一起來找茬!”。
我一看,是一個名為“女兒陸軍12年,光榮退伍向媽媽報道”的影片。
從題目中可以知道,內容是反映退役軍人和家人相見的影片,和當前老兵退伍的時節比較配套。
可是點開一看,果真和戰友說那樣到處都是“翻車現場”,但凡有個軍訓經歷的人都能找出一堆問題來。
再一看題目,還有錯別字。我搖了搖頭,這影片製作團隊的水平也實在有點……
先說說影片。
粗粗一數,估計至少十個左右和實際退役軍人言行不一樣的地方:
比如說形象不符。這個所謂的“女兵”,留著一個長長的頭髮,頭髮的顏色居然是棕色。這和一般意義上的女兵,形象實在有點落差大。
比如她的佇列動作。雖然劍客已經退役好幾年了,但是基本的立定靠腳的要領還是知道的,敬禮的動作要領也還是看出來的。12年兵齡的老兵,佇列動作絕不會這樣的“外行”,感覺是港臺警匪片看多學錯了。
比如退役回家後的儀式。一方面這個“老兵”胸前的紅花實在有點小,不像是部隊的標準;另一方面,她隨身攜帶的行李箱不是部隊統一配發的,相信部隊不會這麼“小氣”的。
比如女兒回家,母親的眼神表情怎麼感覺怪怪的。當女兒擁抱她的時候,按常理應該也是激動萬分才對。可是這個母親,竟然一直看著拍攝者,實在有點……
最關鍵的硬傷,是題目中的兵役常識。
12年的兵,也就是09年入伍。那個時候還只是一年徵兵一次,12月入伍,也就只能12月退伍。可是她為什麼可以提前到九月退伍?如果說是提前退役可以理解,但是隻提前3個月,不太可能。所以我們的結論就是,這是一個徹徹底底的蹭熱點的策劃,但卻是一個不成功的策劃。
至於這樣做的目的,讓我想起了前些年的那些爆紅的影片和網紅,比如“水泥妹”等。劍客猜測,可能他們覺得這段時間大家關注的熱點就是退役軍人的退役返鄉,這樣的影片製作出來會受到歡迎和關注,所以才策劃了這樣的主題。只是團隊裡沒有一個退役軍人,所以影片才漏洞百出、一眼識破。
現在這個影片,在網上受到了大家的批判。然而對於這樣的行為,卻不只是批評和禁止這麼簡單,還需要治標治本才行。
然而,比較尷尬的是,對於這種假冒退役軍人的行為,對於這種詆譭、貶損退役軍人榮譽、名譽的行為,似乎成為一個監管的盲點和漏洞,有點無法可依。
筆者查閱了《退役軍人保障法》,其中明確了我們該如何宣傳褒揚退役軍人,但是對於這些詆譭、損害退役軍人形象和名譽的行為,卻沒有任何的規定和明確。
而與之對應的,是對於軍人榮譽形象的維護,是有法可依的。
《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中明確規定:軍人的榮譽和名譽受法律保護。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詆譭、貶損軍人的榮譽,侮辱、誹謗軍人的名譽,不得故意毀損、玷汙軍人的榮譽標識。
違反本法規定,透過大眾傳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詆譭、貶損軍人榮譽,侮辱、誹謗軍人名譽,或者故意毀損、玷汙軍人的榮譽標識的,由公安、文化和旅遊、新聞出版、電影、廣播電視、網信或者其他有關主管部門依據各自的職權責令改正,並依法予以處理;造成精神損害的,受害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由於這是一個關於退役軍人的內容,並不屬於《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規定的範圍,自然執行起來也缺乏底氣和依據,落實起來也會很麻煩。
退役軍人是一個整體,雖然最後表現出來的是多種多樣的職業和崗位,但是它的榮譽和名譽,是需要得到保護和維護的。
也許有人說,不就是一個影片嗎,值得大驚小怪嗎?
劍客認為,這個事情不大,但是卻觸及並損壞了退役軍人的形象和名譽。如果放任下去,必然會對退役軍人的整體名譽帶來更大的損壞,進而對退役軍人工作帶來很多負面影響。
試問如果呈現給社會的退役軍人都是這個樣子,如果大家眼中腦海中的退役軍人都是這個樣子,我們說要尊重優待退役軍人怎麼好意思說出口?
或許,這個影片只是一些人娛樂、蹭流量的方式,但是這個事情,其實也值得我們反思。
對於退役軍人的保障和服務,切莫“冷熱不均”。現實中我們將更多的精力和力量,投入到權益保障上,比如編制安置、就業創業、優待優惠等等。這沒有錯,也是應該的。
但是對於退役軍人榮譽和名譽的保障和維護,似乎關注的並不是很多,做的事情也不多。和對軍人榮譽和名譽的關注和保護力度相比,有些差距。而正是因為這樣認識的偏差,才讓對於退役軍人名譽、聲譽的保障關注不夠、力度不足。也正是因為如此,他們才敢拿退役軍人的形象去“創作和演繹”。
退役軍人的故事,如果你不講,就會有人講。到時候再想挽回形成的印象,就比較困難和麻煩了。關於軍人的各類宣傳作品和平臺,其實是比較豐富和多元的。但是對於退役軍人的宣傳,可依託的平臺,可觀看的載體是比較有限的。比如專門的影視劇、文學作品等還比較缺乏。而這個影片的釋出,也顯示這方面我們的工作是有不足和滯後的。
劍客認為,我們需要透過這些載體和作品,講好退役軍人的故事,樹立退役軍人的良好形象,讓大家知道真實的退役軍人是個什麼樣子。如果晚了到時候想換回和改變,就比較麻煩了。
退役軍人的故事,並不是誰想講就能講,也需要有基本的法律依據和道德底線。無法可依,自然會產生工作上的漏洞。所以期待能在相關法規中,明確關於保護退役軍人名譽、聲譽、榮譽的內容,讓保障和保護也有法可依。
這樣做的目的,是引導和督促社會各界,在涉及退役軍人相關的影視劇、文學作品中,注重維護退役軍人的整體形象和名譽,避免損害、玷汙等行為的發生。想想被玩壞的“抗日劇”,真心不想看到退役軍人的聲譽也有這樣的遭遇。
這幾年,“最美退役軍人”的評選,講出了身邊最動聽的退役軍人的故事。然而,我們需要做的事情還有很多。比如對媒體平臺的開發,好作品的製作,好故事的挖掘等等。
那個山寨退役軍人影片的出現,真的給我們敲響了警鐘:這些退役軍人的好故事,不僅要講還要講好;不僅要關注講了,更要看講得是否及時、正確、動聽。也許我們辛辛苦苦樹立的退役軍人形象,稍一疏忽就會被一兩個這樣的影片所毀壞。
尊崇來之不易,千里之堤,莫要毀於蟻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