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由於自的情緒和慾望做出傷害別人的事。
情緒和慾望是每個人都避免不了的,但不是所有人都會合理地消化。
在一些人看來,有了情緒和慾望得不到宣洩的話應該要去做破壞性的事才能證明它們的存在。比如會選擇打、摔、砸物品,對著身邊的人動手、大吼,破壞公共物品,從樓上扔東西,和路人起衝突……就是做要麼損人利己的事,要麼做既損人也不利己的事。
可是有的人呢,就算無法去宣洩,他們會選擇運動鍛鍊,做美食,做家務、整理物品,種花,去練歌房唱歌、悶頭睡一覺……總之不會由於自己的情緒和慾望去做傷害性的事。
不是所有人都只會認為一個人生氣和得不到滿足時應該要去做破壞性的事,這是無知野蠻人的看法,你就算沒有做破壞性的事卻也是在生氣一個有智慧的現代文明人能判斷出的。
和一個人相處,一定要知道一個人是怎麼化解情緒和慾望的,不是自己能接受的趁早離開。
二、總是去彰顯自己做得不出彩的事。
有的人明明說不了風趣幽默的話,以為只是自己笑了自己就幽默了。很多人,大概自己身邊也都是些惡趣味濃重的人,大家的樂趣都來源於看別人遭難。於是有的人就把幽默解釋為讓某個人遭殃,這樣就以為給自己和大家帶來樂趣了。可這是以犧牲別人的方式的,這隻叫作惡。
一些人說話結結巴巴,別人聽他說話都費勁的不得了,可他們明明也沒什麼重要的話要說,還總是要插嘴去說話,弄得別人真的很為難。
還有人自己做不到的事,硬是誇下海口說一定辦到。然後背後受了老大的罪,才勉強把那事幫別人做好,別人是可以讓做得更出色的人做的,這真是害人害己。
三、希望別人照著自己的意思去活。
有些人不知道自己的做法對不對,可是又想執行那個做法,為了給自己多一份確信,那麼就強迫別人也照著自己的那個做法去做。
不懂得尊重別人的個性和愛好的人真的是令人難受,他們或許以為那樣就可以顯得自己強大。可與人相處相互尊重是一定要有的,強大也不是強迫別人做事。
強大是自己能夠不被困難打倒,自己的腦袋有足夠的智慧,自己可以保護自己為自己獲取幸福。
欺負別人算什麼強大?那是傷害。
四、會利用別人在乎的事威脅別人。
每個人都會遇到急事和難事,就有些心懷不軌的人在你緊急困難的時候既不幫你一把,甚至還趁火打劫。
在他們還不知道你在乎什麼事的時候,他們安分守己地做著本分內的事。可是突然你的急事與他們有了牽連,他們立馬把自己該做的事也不做了,去逼著你去滿足他們隨心所欲的要求,把你的感受、尊嚴和利益全然忘掉。
不靠譜的人就是會給自己添麻煩、添困擾、添阻礙,讓自己的生活變得一團糟,讓自己怎麼也到不了嚮往的生活。
自愛些,遠離不靠譜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