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結構防火塗料自願性認證,屬於自願性消防產品認證中關於火災防護產品認證的認證範圍, 鋼結構防火塗料標準規範 GB14907-2018作為國家頒佈的認證標準,規範了鋼結構防火塗料的術語和定義、分類和型號、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標誌、包裝、運輸和貯存。適用於建(構)築物鋼結構表面使用的各類鋼結構防火塗料。
防火塗料就是透過將塗料刷於材料的表面,能提高材料的耐火能力,減緩火焰蔓延傳播速度,或在一定時間內能阻止燃燒,這一類塗料稱為防火塗料,或叫做阻燃塗料。
防火塗料是用於可燃性基材表面,能降低被塗材料表面的可燃性、阻滯火災的迅速蔓延,用以提高被塗材料耐火極限的一種特種塗料。施用於可燃性基材表面,用以改變材料表面燃燒特性,阻滯火災迅速蔓延;或施用於建築構件上,用以提高構件的耐火極限的特種塗料,稱防火塗料。
根據鋼結構防火塗料標準規範 GB14907-2018標準對於耐火效能的試驗要求,基本如下:
普通鋼結構防火塗料採用建築纖維類火災升溫條件,試驗爐內溫度及壓力應符合GB/T 9978.1—2008中6.1和6.2的相關規定;特種鋼結構防火塗料採用烴類(HC)火災升溫條件,試驗爐內溫度應符合GA/T 714—2007中5.1.2的相關規定,爐內保持正壓。
試驗爐內用於溫度和壓力測量的儀器裝置,其數量、佈置方式及測量要求應符合GB/T 9978.1—2008和GB/T 9978.6的相關規定。
鋼結構防火塗料的耐火極限以試件失去承載能力或達到規定的平均溫度的時間來確定。 在整個耐火試驗時間內,試件的平均溫度不應超過538℃。
鋼結構防火塗料的耐火效能試驗結果應包括升溫條件、試驗基材型別、截面係數、塗層厚度、耐火效能試驗時間或耐火極限等資訊,並註明塗層構造方式和防鏽處理措施。耐火效能試驗時間或耐火極限精確至0.01h。
試件製作方面,試件須採用GB/T 11263—2017規定的HN400×200熱軋H 型鋼(截面係數為161m-1)和GB/T 706—2016規定的36b熱軋工字鋼(截面係數為126m-1)作為試驗基材。
試件製作時,首先按GB/T 9978.6的相關規定設定試件熱電偶(均用於測量試件的平均溫度),然後依據產品使用說明書規定的工藝條件對試件受火面進行塗覆,形成塗覆的鋼樑試件,並放在6.2規定的條件下養護,養護期由委託方確定。
其次,塗層厚度應在試件各受火面進行測量,且沿試件長度方向每米不少於2個測量截面。每個截面上共7個測量點(見圖1),其中腹板兩側中部各一個,上翼緣下表面兩側中部各一個,下翼緣上表面兩側中部各一個,下翼緣下表面中部一個。
塗層厚度(包括防鏽漆、防鏽液、面漆及加固措施等厚度在內)以剔除測量值中的最大值和最小值後的平均值表示。塗層厚度精確至:0.1mm(P類),1mm(F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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