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相是對中國古代君主制下針對最高行政長官的通稱或俗稱,有的朝代就是官名,有的朝代並非具體的官名。“宰”的意思是主宰;“相”,本為相禮之人,字義有輔佐之意。太宰與相合稱為宰相,宰相聯稱始見於《韓非子·顯學》。符合宰相地位的具體名稱多達幾十種,歷代不同:太宰、相、相邦、相國、丞相、大司徒(東漢)、尚書令、中書令、侍中、中書舍人、尚書左僕射、尚書右僕射、同平章事、內閣首輔大學士(明朝)、軍機大臣、總理大臣(清朝末期)等。
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優質“職業”究竟是如何沒得?
時間得拉回到明洪武年間。
一天,應天府(南京)的大街上發生了一起交通意外。一架馬車賓士過市時不幸翻車,乘客被甩下車後由於受傷過重當即死亡,死者不是旁人,正是當朝丞相胡惟庸的兒子。
為了發洩失子之痛,胡惟庸下令將車伕殺死。
訊息很快就傳到了他的上級皇帝朱元璋耳朵裡,因為他動用私刑,朱元璋勃然大怒。
讓當朝丞相胡惟庸始料未及的是這個事件很快引發了一連串的大“危機”,直到最後竟給自己招致殺身之禍。
然而,胡惟庸以死相抵並未結束事件的延燒,從小火苗燃燒成了熊熊烈火,掀起了一場波及三萬餘人,綿延十餘年方才落幕的大案。
在朱元璋親自主持下,胡惟庸案因為擅權、謀反、通敵等大罪被定為不容推翻的“鐵案”。也直接導致了在中國已經走過兩千餘年的宰相制度就此終結,胡惟庸也成為中國最後一位宰相。曾經的胡惟庸是朱元璋眼中的“大紅人”。朱元璋一朝換了5個宰相,胡惟庸當政時間是最長的。
胡惟庸到底犯了什麼罪讓朱元璋如此狠抓不放呢?
擅權。在胡惟庸獨相的幾年中,他的擅權妄為早就惹毛了朱元璋。
胡惟庸被殺前發生了兩件事,無疑是在朱元璋忍耐他的壓力鍋下不斷加柴火的舉動。其一,胡惟庸的兒子在街市上遭遇交通事故身亡,胡惟庸一怒之下殺掉馬伕,朱元璋讓他償命;其二,胡惟庸的副手右丞相汪廣洋因罪被賜死,朱元璋追查到其小妾是罪臣之女,看似小事卻引起了朱元璋的高度戒備。因為,按照當時的法律,罪臣之女只能分配給功臣武將,不能配給文臣,於是胡惟庸作為汪廣洋上級而牽連。
謀反。胡惟庸當權後勢力日盛,黨羽遍佈朝堂上下。
史書上都有繪聲繪影的確定記載。胡惟庸上奏說自家出現吉兆——井中冒出甘甜的泉水,邀請朱元璋前來觀看。朱元璋的鑾駕前往胡惟庸家中,即將出的皇宮宮門,守門的宦官雲奇在胡惟庸府邸當差時得知胡惟庸要趁機謀反,於是把朱元璋攔在了半路上。雲奇因為衝撞聖駕被打得奄奄一息,口不能言,但仍然手指胡惟庸府邸的方向。朱元璋感覺事有蹊蹺,登上城樓眺望,這一看嚇了一大跳。清清楚楚看見胡惟庸在府中設定伏兵一覽無餘,只待皇帝送上門來,自投羅網。由此朱元璋躲過一劫,胡惟庸被立即處死。好心報信的雲奇卻因為身受重傷很快死去,當了冤大頭。
通敵。胡惟庸不光在朝廷中能量巨大,在他被殺好幾年後,不斷地有新證據表明,他身為宰相卻和外國勢力譬如北元等勾搭連環。其他還有,他被誅三族後朝廷查獲一起寧波衛指揮林賢的“通倭”事件,鄉下細細追查起來發現這事竟然和胡惟庸有關。朝廷捉拿到元朝舊臣封績,之後又順藤摸瓜查出封績曾經為胡惟庸送信給元嗣君,信中主動向北元稱臣,請他們做外應。
“擅權”“謀反”“通敵”,無論哪一個罪名坐實,胡惟庸都得不了善終,更何況數案併發,無怪乎朱元璋將胡惟庸案定成“鐵案”。胡惟庸的罪名越大,他就越有藉口廢除宰相制度;波及面越廣,他就越有機會清除政權中的“隱患”。
誅殺胡惟庸後朱元璋宣佈裁撤中書省,宰相制度就此徹底廢除。
誅殺胡惟庸後朱元璋從此把大權緊緊握在了自己手裡,中國的君主專制也就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不僅如此,朱元璋還宣佈後世嗣君不許設定丞相、宰相,如果有大臣膽敢奏請設定宰相的,處以極刑。胡惟庸一案追責的擴大化和無休無止讓朝廷上下人人自危。朱元璋還下令編寫《昭示奸黨錄》《臣戒錄》等,把胡惟庸當成反面教材寫入其中。之後,他將這些文誥在全國發行,讓臣民們以此為誡。
有人分析朱元璋大興胡惟庸案,是“項莊舞劍,意在沛公”,是瞄好了靶心再放箭。扳倒越來越不聽話的胡惟庸只是必須做的,是手段,誰在那個位置,都得死,朱元璋必然遇神殺神,逢鬼殺鬼;只為完成他個人的一個目的(目標):藉機廢除沿用千年的宰相制度,他想乾綱獨斷、皇權獨攬。
沒了宰相這個文官頭領,事必躬親,可把朱元璋累得不輕。到了他兒子朱棣,累得實在受不了,也不敢回覆丞相,想到一個變通的辦法——設立“內閣”,藉此分擔自己一部分政務負擔,做減法。
同樣的邏輯。有人這樣解釋朱元璋的大殺功臣宿將:他是在為自己的獨掌皇權掃清障礙,更是為了後世子孫的皇權掃清障礙。
從心理角度分析。雖說朱元璋草莽出身經過無數戰陣據有四海天下,馬上得天下,還需文官治理天下。朱元璋骨子裡,尤其是建立大明後,內心的自卑,擔心失去權柄、皇位的惶恐等等消極因素,無時不刻不在刺激他的內心。
他自己也經常拿自己與劉邦作比較,他殺的功臣可比劉邦多太多,他為他自私而瘋狂,他為他自私獲利而心安。
無情最是帝王家,千百年來無數春秋冬夏,無數悲歡離合無不證明了至真至明的“客觀規律”。人能“逃出”定律嗎?痴人痴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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