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一直以來,結婚都是一件事關兩個家庭的大事。無論是在男方家庭還是在女方家庭看來,婚房都是結婚的必需品。不過對於房產證上的名字,雙方也都有各自的堅持。通常來說,女方家庭都會要求男方在房產證上加上女方的姓名。如此一來,才能夠表現出男方的誠意。
不過值得一提的是,在2022年即將落實的新規定當中,無論房產證上寫了誰的名字,都將不再起決定性的作用。換言之,房產證上的名字不起絕對法律效力,業內人士解釋:分情況而定。不知道的朋友們可要注意了,以下有四個新規定需要留意。下面,小編就來給大家詳細介紹一下這四個新規定。
一、第一點新規:雙方父母共同所購房產
對於很多年輕夫妻來說,在結婚的時候他們也不過是二十多歲左右。此時正處於事業的萌芽期,手上根本沒有多少餘錢。也正是因此,在購買婚房這個問題上,少不得雙方父母的幫助。如此一來,婚房就算是有兩家父母共同所購。
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即使房產證上寫了男女雙方的名字,那麼在離婚之後,關於房產的分割,也不能單純按照一人一半來劃分。按照最新的規定來看,如果男女雙方在結婚後因感情破裂而離婚,那麼雙方所能夠獲得的有關於婚房的財產,也需要按照當初雙方父母的出資比例來進行相應的分割。按照這個規定來看,雙方誰也不吃虧。
二、第二點新規:單方父母出錢所購房產
除了雙方父母出錢購買婚房之外,還有一種情況,那就是由男方或女方父母出全款購買婚房。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房產證上通常只會寫出資一方子女的姓名。即使加上了另一方的姓名,那麼在離婚之後,另一方也是無法獲得房產的。
畢竟當初在買房的時候,另一方就沒有出過錢。那麼在離婚之後,自然也就無權擁有房產所屬權。不過也有一種特殊情況,舉個例子來說。如果男女雙方在結婚之前,由男方父母出全部資金購買了婚房。那麼在雙方離婚之後,房子理應歸男方所有。倘若男方將房產讓給女方,那麼房產則歸女方所有。不過通常來說,這種特殊情況還是十分罕見的。
三、第三點新規:男女雙方共同出資所購房產
有一些工作較早且十分獨立的年輕夫妻,在買婚房這件事情上,也不會好意思打擾父母。通常來說,他們會用自己多年的積蓄來支付首付。然後結婚之後,再一同償還按揭貸款。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房子屬於夫妻二人的婚內財產。
再 加上兩個人都花了錢,房產證上自然也就會有兩個人的名字。當然了,即使只寫一方的姓名。在離婚之後,房子也同樣會被當作是婚內財產進行分割。總的來說,只要當初買房的時候出了錢出了力,那麼在離婚之後,就一定不會空手而去。
四、第四點新規:一方婚前父母出資所購房產
現如今,很多父母都為孩子的未來操碎了心。尤其是家裡有男孩的父母,更是會在孩子還沒有到談婚論嫁之前,就提前為之準備好婚房。當然了,如今這樣的現象也是非常常見的。未來伴隨著房價的下跌,這樣的現象還將會變得更為普遍。
如果房子是夫妻雙方結婚之前由一方父母全資購買的,那麼在兩人離婚之後,房子自然是屬於全資購買一方的,另一方無權佔有。值得一提的是,即使另一方出了裝修的費用,在離婚分割財產的過程中,也撈不到半點好處。
如果房子是夫妻雙方之前由一方父母按揭購買的,婚後夫妻雙方共同承擔房貸。那麼在離婚之後,支付首付的一方將會獲得房產所有權。但與此同時,也需要償還給另一方當初為償還房貸所掏的金額。總的來看,雙方誰也不吃虧。
總結
總而言之,伴隨著有關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我們每個人的合法權益也都能夠得到更加充分的保障。值得一提的是,在當今社會,越來越多的夫妻由於性格不合等原因走向離婚。也正是因此,關於財產分割的問題也需要有更加明確的法律法規保障。
尤其是關於房產的分割,更是涉及到高額的資金問題。如果不能公平對待,必將會導致更為複雜的糾紛問題。不過就目前來看,這四項新規定倒是能夠很好的解決離婚夫妻在房產分割上的矛盾。房子該誰的就是誰的,即使房產證上填了名字,也無法起到決定性的作用。
今日話題:房產證不管寫誰的名字,都不再起決定性作用,有4點“新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