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故事,出自宋代劉斧編撰文言志怪、傳奇小說集《青瑣高議》,翻譯時稍有改動。
宋代有一人叫李元,字百善,是鄭州管城人。慶曆(宋仁宗趙禎的年號,公元1041年十一月-1048年)年間,李元跟著親戚到錢塘縣做官。親戚做了官後,李元就努力讀書,準備考個功名。
這一天,李元考了試,成績不理想,於是就去吳江泛舟,看看景色。
很快,李元上了岸,沒走多遠,他看到一條紅色的小蛇,不到一尺長,鱗片暗紅色,腹部也是彩色,尾巴則是黑紅色。更神奇的是,這條蛇嘴角有兩條長鬚,是銅色,泛著金光。迎著陽光一看,這條蛇十分漂亮。
李元離蛇很遠,小蛇向前遊走,不料來了個牧童,捉住了紅蛇。小紅蛇想跑,牧童拿起刀砍傷了它。李元覺得小紅蛇可憐,就拿了一百文錢,從牧童手裡買了過來,並脫下衣服,把紅蛇裹了起來,帶回了住處。
李元把小紅蛇放在清水裡,洗乾淨傷口,小紅蛇 也不反抗。到了晚上,李元找了一處草地,把小紅色放生了。
第二年,李元又去考試,依然不理想,回來時又經過吳江。於是,他故地重遊,信步來到了一座長橋。這時候,有一個青衣童子拿著“投刺”(古代的名片,一塊狹長的木片,上面寫著姓名、身份、家世甚至住址等資訊)給李元,說“朱秀才拜見”。李元看了一下投刺,上面只有四個字“進士朱浚”。
李元不認識,但覺得是同行,就整理衣冠,見了朱浚。來了後,李元發現他是個很年輕的帥哥,看起來頗為風雅。朱浚說:我受父親的命令,要跟公子談話。我就住在長橋後面幾百步遠。李元說:我並不認識你的父親啊,為什麼要我去呢?朱浚則說:父親跟公子很熟,所以才讓我來請公子。我父親年紀大了,很久不外出了,所以邀請公子無比到寒舍。
朱浚幾次邀請,李元不好拒絕,於是跟著他往橋後面走。
橋後面江中停了一艘船,朱浚請李元上船,隨即出發,舟行如飛,很快來到一座山下,岸上已經有幾十個人在等候。這些人個個都穿著公服,看起來像是小吏。這些人後面,還有轎子。李元下了船,坐了轎子,又來到一處高宅。
宅子朱門高牆,侍衛嚴肅,裡面有著長長的走廊,還有大殿,還有山、水、亭、漂亮的女子做婢女等。看起來,即便是皇宮大內,也不過如此。
很快,來到一處大殿,只見一個老人戴著高冠,穿著道袍,站在殿裡面。在他身後,站著十幾個女子,個個都美若仙女。一個小吏對李元說:這是我王。朱浚引著李元上了大殿,對著王拜了拜,王也回禮。
此時,王坐在寶座上,對李元說:我很久不過問人事,所以沒能親自去請公子來。因為我有一件事,想向公子問個清楚。前幾天,我的小兒子去吳江遊玩,不幸被頑童打傷,差點死於非命,多虧了公子你有仁義之心,用一百文錢救了小兒。否則的話,它就化為江邊之土了。此時,李元想起來了,自己去年救了那條小紅蛇,看來就是王的兒子。
王看了看朱浚,說:這孩子能活著,可以說多虧了公子,公子就是他的再生父母。你這孩子,應該磕一百個頭。朱浚一聽,立馬跪下磕了幾個頭。李元想跪下磕頭還他,但王起身拉住了李元,說:公子可以坐著受他的禮,即便如此,也不足以報答公子對他的救命之恩。
說完後,王安排人端來美酒佳餚,又讓兩邊歌姬跳舞助興。只見酒器、美味、美酒、歌姬、音樂等等,都堪稱極品,人間根本看不到。
李元心裡不放心,喝了幾巡酒後,站起來說:我李元就是一介寒士,也沒什麼本事,現在你們對我如此厚禮,我真心感謝。只是我在這裡呆了很久,害怕回去沒有船,大王還是放我回去吧。王說:公子對我家有恩,不要著急走,讓我略表心意,以報答公子。
李元無奈,只好問王:大王看起來不像凡人,怎麼住在這裡?願聞其詳。
王說:我本是南海的龍,因為對人間有功,所以天帝封我為龍王。並讓我來到吳江居住,依舊做王,叫做安流王。此地雖然小了些,但也夠我住了,而且這裡的水很甘甜,足以養老。我知道公子想考功名,我很想報答你,你說怎麼幫你呢?
李元忽然很慚愧,說:唉,兩次考試,都沒上榜,實在慚愧。若是能考了功名,即便死了也光榮啊!
此時,王忽然換了話題,說:我有個女兒,剛到及笄之年,我想把她送給公子,讓她為你拿著笤帚打掃衛生,照顧公子生活(這是一種謙辭,意思是嫁給對方,因為在古代,女子只有嫁過去才會做這些事,雖然丫鬟也可以,但王不可能讓女兒給別人做奴婢),不知道怎麼樣?如果你接納了她,她會幫到你。
不等李元說話,王又讓人贈送他百斤白金,還說:不是我捨不得珠寶玉器,只是百斤到人間更好換錢,若是用此處的珠玉,可能會給公子帶來麻煩。說完,叫人送李元回去。李元出了王宮,又坐上船回去,旁邊的小吏把白金給了他,王的女兒也跟著他了。
在船上,李元細細看王的女兒,發現她精神清雅,容顏絕美,勝似人間美女百倍。她自稱雲姐,這是她的小字,又跟李元說了很多話,很健談,也有見識,李元很高興。從那以後,李元就很寵愛她。
三年之後,雲姐說:我為相公去偷考試題目。說完後出門不見了,很快她又回來,把題目給李元看。第二天考試,果然與偷來的題目一樣,當年就考了第一名,成了秀才。後來,他又得雲姐相助,考中舉人和進士,因而做了官。
得意至極的李元,這時候還娶了妻子。而云姐則提出告辭,李元捨不得,問她為什麼。
雲姐說:我奉父王之命,來此報答相公,已經過去了六年,不能留在相公身邊了。於是,雲姐寫了一首詩,送給李元,詩是:六年於此報深恩,水國魚鄉是去程。莫謂初婚又相別,都將舊愛與新人。
李元堅持留下雲姐,雲姐哭後,拜了兩拜,然後消失不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