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南國都市報2月8日訊息(記者 黃婷)結合海南省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和崗位設定管理需要,海南省教育廳、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日前印發了《海南省中小學教師高階專業技術職務聘期管理辦法》 (以下簡稱《辦法》)。《辦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5年。
中小學校教師高階專業技術職務聘期一般為三年
本辦法的實施物件是全省公辦中小學校(含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專門學校、省、市、縣(區)研訓機構、電教機構、命題評價機構、校外教育機構等,下同)具備高階專業技術資格的教師。本辦法主要適用公辦中小學校在編在崗具備高階專業技術資格的教師專業技術崗位的聘期管理。
《辦法》明確,中小學校教師高階專業技術職務聘期一般為三年,一輪聘期結束後,需開展新一輪的聘任工作,重新確定崗位聘任人選。
中小學高階專業技術職務的聘任,由教師本人所在學校負責(村小及教學點由鄉鎮中心校負責);中小學校校長聘任高階專業技術職務的,由學校將擬聘結果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後聘任。
根據《辦法》,在首次聘任時,以“評聘結合”方式取得高階專業技術資格的教師,可由學校按照聘任制度有關規定,正高階教師直接聘任到專業技術四級崗位,副高階教師直接聘任到專業技術七級崗位。屬於原已取得相應專業技術資格的“已評未聘”副高階教師,首次聘任需透過學校的競聘程式,確定競聘崗位後,由學校按照聘任制有關規定,聘任至專業技術七級崗位。凡在鄉村學校任教累計滿25年,已取得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且仍在鄉村學校任教的“已評未聘”教師,首次聘任時可直接聘用到相應專業技術崗位,不受崗位結構比例限制。
每輪聘期結束前三個月啟動崗位續聘程式。每位高階教師在本人高階崗位聘期結束後均須參加期滿競聘考核,根據競聘考核結果予以按高階崗位續聘、低聘或解聘。在上一輪聘期中的低聘人員,如透過空崗競聘到高階崗位的,正高階教師只能聘任到專業技術四級崗位,副高階教師只能聘任到專業技術七級崗位。
透過考核破除崗位聘任“終身制”,讓教師“能上能下”
聘任流程分為以下幾步:1.中小學校成立競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校崗位競聘工作的統籌協調和指導監督,競聘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競聘考核日常工作的組織實施。2.制定高階崗位期滿考核競聘方案。續聘的競聘工作可結合當年的職稱評審崗位競聘工作同時開展。3.建立以同行專家評審為基礎的考核評價責任機制,按不少於7人組建崗位競聘委員會,負責對崗位申報人員的全面考核。4.公佈當年度聘任期滿人員名單。學校應在校園網站、公示欄內或顯著位置公佈當年度聘任期滿人員名單。5.個人申請。符合競聘條件的中小學教師,按規定程式向聘用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參加競聘或申請特殊情況續聘。若不提出競聘申請的教師視為自動放棄競聘,由學校視本單位崗位空缺情況續聘到低於原崗位等次的崗位。6.期滿競聘考核。7.公示。8.確定聘任人選。9.簽訂聘任合同。10.實施聘期內考核。
《辦法》強調,各市縣、學校要高度重視高階崗位聘後管理工作,運用好競聘考核結果,透過考核破除崗位聘任“終身制”,讓教師實現“能上能下”,真正激發教師隊伍活力。競聘工作完成後,確定被聘任的人員按管理許可權由學校統一實施聘任,並頒發聘書。
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將中小學校高階專業技術職務聘期管理工作納入日常監督管理職責,對各校競聘情況及聘任結果實行不定期抽查,對存在違規操作的行為應予以及時糾正並依法依規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