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字中證道。——唐淚
在上一篇討論華語三金影帝的文章,有位影迷說了一句話。
他說:"之前看過一個文章,說金像獎,前十年給了老藝術家,類似安慰獎,之後十年進入巔峰,大概是85-95左右的十年,成就商業片之王周潤發和文藝片之王梁朝偉。之後衰落,直到無間道有短暫復甦,一零年之後基本上就衰微了。"
修正了兩處錯字。
這應該是對金像獎的歷史記憶出現了模糊。
金像獎在1982年正式啟動,首屆影帝是第一代“喜劇之王”許冠文,他生於1942年,憑一部自編、自導、自演的《摩登保鏢》奪得首屆影帝,而這種集合編、導和演的能力於一身的演員,迄今為止,整個香港都不超過五指之數。
而金像獎的前十年,是1982年至1991年,出產影帝八位,包括許冠文、洪金寶、麥嘉、梁家輝、李修賢、鄭則仕、周潤發及張國榮,其中周潤發蟬聯並三次奪帝,洪金寶則奪得兩次影帝獎。
此外,梁朝偉稱霸金像的旅途,1995年才剛剛開始,十年後的2005年,奪得第五座金像影帝獎盃。
商業片之王周潤發和文藝片之王梁朝偉的概念是成立的。
但無論是老藝術家,還是安慰獎,以及巔峰期概念,都完全沒對上位。
這當然沒什麼大不了的。
記憶模糊而導致偏差,是一件很正常的事。
關鍵在於影帝獎的說服力問題。
香港電影的脈絡很分明。
於七十年代開始漸趨蓬勃,八十年代進入黃金期,在“雙週一成”的競爭和推動下,於九十年代步入巔峰,零零年代開始陷入衰退的泥沼,一零年代在商業表現上有所回暖。
金像獎在八十年代應運而生,也是一種證明。
只有當電影在商業和工業方面足夠發達,才會催生出象徵繁榮的獎項盛典。
如果回溯影帝獎項,可以發現這樣一個情況,從1982年到1999年共計十九屆頒獎禮,其中十一屆頒發給了小眾、文藝和現實題材電影中的男主角,此後十年則商業片唱起了主角,再後十年商業與文藝型別開始平分秋色。
從競爭情況來講,周潤發拿過三屆影帝之後,其實就已經是自動退出角逐的狀態,這也是一種給後輩演員讓路的姿態,洪金寶和鄭則仕各拿兩屆,梁朝偉稱霸十年奪得五屆影帝后也就意興闌珊,劉德華十二年裡拿到三屆影帝,劉青雲和張家輝各自兩屆。
而真正從八十年代開始一路貫穿金像獎的演員,其實是梁家輝,他跨越三十年,奪得四座金像影帝獎。
這些演員也都可以算是金像獎的大贏家。
但是不是據此就可以講,衰微年代的演員拿獎,要麼是缺少競爭、要麼說服力就不夠?
金像獎的評選規則雖然未必一定非常科學,但走過這麼多年,大多數賽果都還是令人信服的。
而更應該秉持的是“作品說話”原則。
只要持續有好作品和創造力出現,影帝獎就沒有質疑。
一直以來有個觀點,無論是票房還是獎項,都僅作參考,只有作品不會說謊。
演員拿到影帝獎,先不用去看當屆對手,只需要拿作品過來,覆盤其表演,研判其基本功底表現和創造力情況,就能知道是不是名副其實。
所以不管電影工業和頒獎禮是衰微還是鼎盛。
只要你有好作品,就可稱無冕之王。
比如一零年代的影帝,有《歲月神偷》的任達華、《線人》的謝霆鋒、《桃姐》的劉德華、《寒戰》的梁家輝、《激戰》的張家輝和《踏血尋梅》的郭富城、《樹大招風》的林家棟及《叔叔》的太保,也包括《殺破狼·貪狼》的古天樂。
誰人不是實至名歸?
故而我們不能說。
香港電影過了鼎盛年代,或者曾經的強者隱退。
影帝獎的說服力也就不復存在。
因為演技其實並不需要同行的襯托。
它就像一場不懈地苦修。
無心為苦。
有心則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