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推動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提出實施“新強師工程”。“新強師工程”24條,主要是明確加強基礎教育領域教師隊伍尤其是粵東粵西粵北地區教師、校長、教研員隊伍建設改革的具體目標,從加強和改進師德師風建設、推動校長隊伍專業化發展、加強骨幹教師隊伍培養、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打造高水平教研隊伍、加強教師專業發展支援體系建設、加強管理制度改革創新等7個方面提出系列措施,加強組織保障,確保“新強師工程”順利實施,取得實效。
我們一起來看具體實施辦法↓↓↓
廣東省“新強師工程”實施辦法
一
工作目標
1.總體目標。到2025年,全省中小學校長、教師、教研員的培養培訓體系進一步健全,綜合素質、專業化水平和創新能力顯著提升,教學實踐能力、綜合育人能力、自主發展能力和資訊科技應用能力普遍增強。教師職業獲得感、幸福感持續提升,不合理工作負擔進一步減輕,全社會基本形成優秀人才爭相從教、教師人人盡展其才、好教師不斷湧現的良好局面。到2035年,建立符合教育規律的教師發展體系,全省教師綜合素質、專業化水平和創新能力大幅提升,穩居國內先進地區行列。教師管理體制機制科學高效,實現教師隊伍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2.具體目標。
——教師隊伍結構進一步最佳化。各學段生師比達到國家規定。教師隊伍結構性緊缺狀況有效緩解,各學科教師配備特別是思政、體育、藝術(音樂、美術)等學科教師配備滿足教育教學需求。配足配齊各學段各學科專職教研員。原中央蘇區、革命老區、民族地區的邊遠農村學校教師得到有效補充,教師隊伍年齡結構進一步最佳化,整體素質顯著提升。教師學歷進一步提升,到2025年,幼兒園專任教師大專以上學歷比例達到93%,其中珠三角地區和粵東粵西粵北地區分別達到98%和83%;小學專任教師本科以上學歷比例達到83%,其中珠三角地區和粵東粵西粵北地區分別達到93%和58%;初中專任教師本科以上學歷比例達到96%,其中珠三角地區和粵東粵西粵北地區分別達到98%和92%;高中階段學校教師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比例達到22%,其中珠三角地區和粵東粵西粵北地區分別達到25%和14%。普通高中和義務教育學校校長學歷層次全員達到本科以上,幼兒園園長學歷層次全員達到專科以上。到2035年,教師隊伍學歷層次進一步提升,學科結構、職稱結構、年齡結構適應教育現代化發展需要。
——高水平教師隊伍不斷壯大。形成省、市、縣、校分級負責、協同推進的中小學教師人才培養體系。培養造就數以十萬計的骨幹教師、數以萬計的卓越教師、數以千計的教育家型教師。平均每年新增國家級和省級教學名師、正高階教師、特級教師、省級名教師名校長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等基礎教育拔尖人才600名左右。各級各類基礎教育優秀人才區域分佈較為均衡,與各地教師隊伍規模的比例大體相當,市縣級骨幹教師隊伍佔當地教師總數的比例達到10%。培育一批在全國有影響力的名教師、名校長、名教研員。
——教師管理體制機制改革創新。形成符合中小學校長、教師、教研員崗位特點,以品德、業績、能力為主要內容,突出考核評價教師教書育人能力和教育教學實績,校長辦學治校能力和教育管理實績,教研員教學研究水平和教學指導實績的綜合評價體系。科學合理應用校長、教師、教研員評價結果,樹立正確的用人導向,引導校長專心治校、教師潛心育人、教研員精心指導教育教學。建立完善校長教師教研員能上能下、能進能出,更加有利於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教育人事管理體制機制。
二
加強和改進師德師風建設
3.加強教師隊伍思想政治建設。在全體教師中有針對性地開展“四史”特別是黨史教育。加強教師黨支部建設,省組織開展教師黨支部書記“雙帶頭人”示範培訓,市縣要實施“雙帶頭人”全員輪訓。嚴把教師選拔聘用入口關,將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雙重考察落到實處。配齊建強中小學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隊伍,小學低、中年級應配備一定數量的專職思政課教師,小學高年級思政課教師應以專職為主,初中、高中應配齊專職思政課教師。加強“思政育人”校園文化建設,全面提升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
4.健全師德建設長效機制。全面貫徹落實新時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推進師德涵養基地建設,推動師德師風研究、監測和評價工作。拓展師德教育載體,創新師德教育方式,遴選師德建設典型案例,選樹和表彰先進典型,全省每年9月組織開展師德建設主題教育月活動。堅持師德第一標準,把師德表現作為教師資格認定、選聘錄用、考核評價、職稱評聘、評優評先、定期註冊的首要內容,把師德師風建設要求貫穿教師發展和管理全過程。加大對師德失範問題查處力度,落實集中通報工作機制,持續抓好違反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典型案例通報。建立師德工作報告制度,中小學和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落實抓師德建設主體責任,每半年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師德失範問題查處情況,每年報告一次師德工作情況。
三
推動校長隊伍專業化發展
5.選優配強校長。完善校長選拔任用制度,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落實《幼兒園園長專業標準》《義務教育學校校長專業標準》《普通高中校長專業標準》規定的任職資格條件要求。新任職校長原則上應有5年以上一線教學經歷,具有中級以上教師職稱(其中高中校長應具備高階以上教師職稱),並有3年以上教育管理的工作經歷。拓寬選人用人視野,把熱愛教育事業、政治過硬、品德高尚、公正廉潔、具有先進教育理念和管理能力、業務精湛的教師、教研員選拔到校長崗位上,不斷改善和最佳化校長隊伍素質結構。加強後備校長培養力度,各地要建立後備校長人才庫,將符合條件的優秀中青年骨幹教師或管理人員充實入庫,作為後備校長人選重點培養。
6.提升校長辦學治校能力。建立健全校長培養培訓體系,完善培養培訓方案,科學設定校長培養培訓課程,分層分級組織開展校長任職資格培訓、提高培訓、高階研修和專題研修。落實校長全員輪訓制度,每名校長每5年應接受不少於450學時的培訓。創新校長培訓模式,加強校長職業理想與職業道德教育,重點提升校長依法治校能力、實施素質教育能力、教育創新能力和引領學校可持續發展能力。加強校長培養培訓的師資隊伍建設,推動校長專業發展理論創新、制度創新。建立健全校長培養培訓質量保障體系,推動校長自主提升專業能力。實施中小學校長“領航”工程,分層培養一批“種子校長”併發揮示範帶動作用。建立校長聽課評課制度,提升校長指導教育教學的能力,每名校長平均每週應聽課評課不少於2課時,每學期不少於40課時。
7.深入推進校長職級制度改革。完善校長崗位設定與聘用管理。推動校長績效工資總量在學校績效工資總量外單列核定,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保障。有條件的地區或單位,探索實行校長協議工資、年薪制等分配方式。實行任期目標管理制度,在同一崗位連續任職一般不超過十二年。因工作特殊需要的,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經批准後可以延長任職年限。對無法勝任或不適宜擔任現職的,應當予以調整或者組織處理。鼓勵校長跨區域、跨學段交流。建立健全符合校長崗位條件的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和考核評價機制,引導校長不斷提升現代學校治理能力和水平。
四
加強骨幹教師隊伍培養
8.健全骨幹教師培養體系。各地各校要建立完善各類教育人才培養梯隊,立足本地本校實際,加大教育人才的培養力度。推進實施中小學“百千萬人才培養工程”,培養造就一批業內認可、具有社會影響力的名教師、名校長、名班主任。省級每期(培養週期為3年)培養教育家型名教師、名校長、名班主任500名左右,每個地市平均每年培養卓越教師、校長、班主任不少於50名,每個縣區平均每年培養骨幹教師、校長、班主任不少於100名。實施中小學教師教育科研能力提升計劃,聚焦基礎教育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開展具有建設性的教育教學研究,提高教師教育教學研究能力。推進基礎教育教師交流與合作,推動粵港澳大灣區中小學教師協同發展,拓寬中小學教師境外研訓渠道。
9.發揮骨幹教師示範引領作用。創設教育人才發展的寬鬆環境,引導拔尖人才充分發揮引領帶動教師專業發展的作用。加強中小學名教師、名校長、名班主任、培訓專家工作室建設,分期分批建設省級名教師、名校長、名班主任和培訓專家工作室1000個左右。支援粵東粵西粵北地區中小學教育人才發展,穩定最佳化粵東粵西粵北地區基礎教育人才隊伍,遏制人才引進不良競爭。
五
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
10.加強中小學教師培訓。全面落實教師全員培訓制度,每名教師每5年應接受不少於450學時的培訓。分層分級分類組織開展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特殊教育教師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混合式研修培訓,加強緊缺學科和重點領域教師專項培訓,加強特殊教育教師新課標培訓、心理健康教育教師與管理人員培訓、民辦學校教師及管理者能力提升培訓以及“民轉公”教師的專業能力提升培訓,培養一支結構合理、素質精良的培訓者隊伍。省級每年按全省中小學專任教師總數2%左右開展教師示範培訓研修,市級每年按當地中小學專任教師數量10%左右開展教師培養培訓,縣級落實教師全員培訓的任務。
11.幫扶薄弱地區教師專業發展。建立健全珠三角地區與粵東粵西粵北地區之間、城鎮學校與農村學校之間的校長、教師和教研員支教幫扶、跟崗學習、互派交流機制,重點幫扶原中央蘇區、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遠農村學校,加強幫扶雙方校長、教師和教研員的培訓與教研合作,促進支援地與受援地校長、教師和教研員隊伍共建,逐步縮小支援地與受援地基礎教育水平差距。持續開展原中央蘇區、革命老區、民族地區校長教師全員輪訓,校長教師3年內須參加一次不少於12天(72學時)的面授培訓和不少於60學時的網路研修。深入實施銀齡講學計劃,每年公開招募約500名符合條件的優秀退休校長、教師、教研員到農村學校任教講學,幫助提升農村學校教學水平和育人管理能力。深入實施“走進粵東粵西粵北教研幫扶活動”,每2年為一週期,組織優秀教研員和教師聚焦粵東粵西粵北地區教育教學關鍵問題,開展覆蓋基礎教育全學段、貫穿教育教學全過程的教研幫扶。
12.提升教師資訊科技應用能力。建立資訊科技應用“整校推進”混合式校本研修新模式,構建以校為本、基於課堂、應用驅動、注重創新、精準測評的教師資訊素養髮展新機制。因地(校)施策,開展“智慧教育”與“多技術融合”兩種應用模式下教師資訊科技應用能力的全員培訓,每名教師每3年接受不少於50學時的資訊化專門培訓。重點推進“專遞課堂”“名師課堂”“名校網路課堂”“粵教同一堂課”應用,打造一批智慧教育示範學校和智慧教育典型案例,全面促進資訊科技與教育教學融合創新發展。
13.建立教師教學能力展示交流平臺。組織開展各類教師喜聞樂見的教學競賽、比武和教研活動,獎勵和推廣優秀教育教學成果獎,創造有利條件讓優秀青年教師脫穎而出,引導帶動廣大教師潛心教學研究,創新教學方法,提升教學技能。省組織開展中小學青年教師教學能力大賽、中小學班主任專業能力大賽、“南方教研大講堂”,為青年教師展示教育教學風采提供學習交流平臺。各地要建立本地教師教學能力競賽的品牌專案,對獲獎教師在評優評先、職稱評聘、績效獎勵等方面給予適當傾斜。
六
打造高水平教研隊伍
14.配齊配強教研隊伍。省、市、縣三級教研機構(教師發展機構)應配齊所有學科專職教研員。統籌考慮區域教育特色、學科專任教師數量和學校(教學點)數量,增配學科專職教研員。鼓勵從優秀一線教師中選拔任用專兼職教研員。建立健全教研員准入制度,嚴把教研員入口關,專職教研員應具有紮實的教育理論功底,教學經驗豐富,組織協調能力強,教育教學業績突出,原則上應有6年以上教學工作經歷、具有高階以上教師職稱或研究生學歷。
15.加強教研員專業能力培養和團隊建設。深入推進教研基地專案建設,深化教研機制創新,推動教研體系建設,推進課程教學改革和育人方式變革。實施學科教研基地專案,培養學科教研拔尖人才和學科教研團隊。實施校(園)本教研基地建設,培養校本教研示範校和校本教研團隊,促進學校教育教學質量提升。實施縣區教研基地專案,培養區域教研拔尖人才和區域教研團隊,促進縣域內基礎教育均衡優質發展。市縣分級建設相應的教研基地。建立健全廣東特色“教研訓一體化”教研員能力提升研修體系,健全教研員全員培訓和3年一週期教研能力提升研修制度,每位教研員每年接受培訓累計不少於90學時。支援教研員參加國內外教研交流與合作。
16.深化教研員管理制度改革。強化教研員工作職責,省、市、縣教研機構(教師發展機構)教研員每年深入學校開展教學指導分別不少於40、60、80天,深入課堂開展聽課評課分別不少於40、60、80節,開設縣級以上公開課、示範課或專題講座每年不少於5次。探索建立省級教研機構(教師發展機構)聯絡粵東粵西粵北縣區、市級教研機構(教師發展機構)聯絡鎮街、縣級教研機構(教師發展機構)聯絡鄉村學校和教學點的工作機制。建立專職教研員定期到中小學任教制度,教研員在崗工作滿5年後,原則上要到中小學校從事1年以上教育教學工作。拓展教研員職業通道,調整最佳化教研機構(教師發展機構)專業技術崗位結構。建立健全優秀教研員到教育行政部門或中小學校任職或掛職制度。強化教研員考核評價,將考評結果作為教研員職稱評聘、績效分配、評優評先、培養培訓的依據。在各類評優評先表彰活動中保障教研員與教師同等地位待遇。建立教研員退出機制,對於不履行教研職責、違背教研員職業道德、不適宜繼續從事教研工作的教研員,應及時調離教研隊伍。
七
加強教師專業發展支援體系建設
17.強化中小學教師發展機構內涵建設。形成省、市、縣、校四級聯動、整體推進、協同創新的教師專業發展支援體系。進一步最佳化省級中小學教師發展中心佈局。充分發揮省級中小學教師發展中心的資源優勢,深入開展基礎教育教師發展研究,積極探索促進教師職前培養職後培訓一體化發展的方法路徑,為教育行政部門、市縣級教師發展中心和中小學校教師發展提供重要支援與服務,打造在國內具有較大影響的特色品牌。加快推動市縣建設特色鮮明、研訓一體的教師發展中心,發揮市縣級教師發展中心在本地教師培訓中的主陣地作用。
18.健全完善培訓支撐體系建設。研製各學段校長、教師和教研員培訓課程指南,健全各級校長、教師和教研員培訓質量績效考核評價體系,建立省級培訓專案質量監測平臺,著力提升校長、教師和教研員培訓質量。加大培訓者隊伍建設力度,打造一支具有較高水平的培訓專家團隊,充分發揮本地高層次教育人才的主力軍作用和專家學者對培訓改革的研究、諮詢、指導作用,增強校長、教師和教研員培訓實效。加強教師培訓資源平臺建設,發揮師範類院校和各級教師發展機構優勢,與中小學共建共享共用培訓資源。加強校長、教師和教研員培訓課程資源建設,每年新增500門中小學校長、教師和教研員培訓精品課程。建設200所省級校本研修示範學校及80所校本研修示範培育學校,推動教師專業成長與學校整體發展相互融合、相互促進。各地要建立健全與學校整體發展、教師專業成長相統一的校本教研和培訓制度。
19.持續推進廣東“新師範”建設。深入實施教師教育振興行動計劃,充分發揮師範類院校培養培訓教師的主體作用。鼓勵高水平綜合大學成立教師教育學院,擴大師範類院校學前教育、特殊教育等緊缺學科專業招生規模,擴大教育碩士招生規模,新增研究生招生指標向教育碩士、教育博士傾斜。探索建立以師範生從教比例、從教質量等為重要依據的師範類院校辦學績效評價標準。推進建立國家教師教育創新實驗區建設,推動高校、地方政府和中小學形成教師教育發展共同體,探索建立教師培訓學時與學歷教育學分互認轉換機制,推進教師職前培養與職後培訓一體化發展。推動師範類院校從事基礎教育教學、研究和培訓工作的教師與中小學校長、教師和教研員交流互聘。提高教師培養學歷層次,為學前教育培養熱愛幼教事業、才藝兼備、保教能力突出的本專科層次教師,為義務教育學校側重培養素質全面、業務見長的本科層次教師,為高中階段教育學校側重培養專業突出、底蘊深厚的研究生層次教師。支援在職教師校長提升學歷層次,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按標準給予學費補助。
八
加強管理制度改革創新
20.健全中小學教師補充機制。嚴格落實教師資格制度,嚴把教師入口關。針對城鄉不同區域、不同崗位實際需求,精準招聘所需學科教師,特別是思政、體育、藝術(音樂、美術)、科學、勞動、心理、學前教育、特殊教育等學科教師。深入實施公費定向培養粵東粵西粵北地區中小學教師計劃,高質量高標準為粵東粵西粵北地區中小學補充學科教師,重點補充農村學校緊缺學科教師,根據各地實際需求,合理擴大培養規模,提高培養層次。加強“農村從教上崗退費”人員和公費定向師範生履約管理。完善教師退出機制,對不適宜任教或不合格的教師按規定及時調離教學崗位,被調整人員需透過培訓並考核合格方可重新上崗。
21.深化中小學教師“縣管校聘”改革。加強縣域內教師資源的統籌管理,在教師編制和崗位核定的總量內,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學校佈局調整、辦學規模變化、各學段的教育教學任務等實際情況,均衡配置中小學教師資源。逐步建立“市域統籌、以市為主”的普通高中教師管理體制機制,最佳化普通高中教師配備,適應普通高中新課程改革和高考綜合改革選課走班教學的需要。從嚴規範抽調借用中小學教師行為,對於借用中小學教師參與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重大決策部署任務的,在不影響學校正常教育教學情況下,應經縣級以上教育部門同意,並報同級黨委審批備案,借用期限原則上不超過半年。各地要著力加強臨聘教師的管理,按照有關規定統一標準、統一招聘、統籌調配臨聘教師,所需人員經費由同級財政核撥,確保臨聘教師與公辦教師同工同酬;逐步消化現有編外教師,符合條件的,透過公開招聘等規範程式擇優聘用。
22.深化教師評價制度改革。堅持立德樹人的教師評價導向,建立符合中小學教師崗位特點的評價標準體系,注重加強思想政治、師德師風、教育教學、教研科研、綜合育人、專業發展等方面的綜合評價,突出評價中小學教師教書育人的工作業績和實際貢獻,克服“唯分數、唯升學、唯文憑、唯論文、唯帽子”等不良傾向,保障和落實學校自主權。健全完善教師榮譽制度體系。推進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實驗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制度,改進評審辦法和評價標準。探索建立中小學教師教學述評制度,落實中小學教師家訪制度,將述評情況、家校聯絡納入教師考核。
23.提升教師管理資訊化水平。加強教師管理資訊化建設,透過全國教師管理資訊系統實現各級各類教師職業生涯各類資訊的“伴隨式收集”及業務管理。加快推進全國教師管理資訊系統與其他教育管理服務平臺的互聯、互通,實現教師資料一次採集多次使用、資料資訊共享共用。強化全國教師管理資訊系統在日常教師管理方面的常態化應用,發揮其在教師資格認定、定期註冊、師德考核、培養培訓、職稱(職務)評聘、評優評先、專案申報、交流輪崗、管理評價等方面的資訊支撐和管理作用,實現基礎資訊管理、業務管理與教師工作的深度融合,切實提升教師管理資訊化程度,最佳化教師管理核心工作,不斷提升教師管理服務水平。
九
加強組織保障
24.各級政府、學校、教研機構(教師發展機構)是教師隊伍建設的責任主體。各地各單位要制定本區域、本單位推進落實“新強師工程”任務工作方案,明確具體工作目標、任務和措施,同時要因地制宜,結合本地本單位實際情況,細化“新強師工程”具體專案安排、任務分工,掛圖督戰、限時完成。各級財政要將教師隊伍建設作為教育投入重點領域優先保障。2021—2025年省級財政每年在教育發展專項中安排“新強師工程”資金,用於保障省級專案實施。省將加強對各級政府、學校、教研機構(教師發展機構)實施“新強師工程”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