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門診,一位媽媽帶著六歲的兒子看病,並要求開一份特殊的證明。
孩子有鼻炎,近期頻繁鼻出血,當地醫院的驗血報告顯示正常。
檢查發現患兒的鼻腔前中段粘膜十分不健康,有糜爛的情況。
在這種情況下,一般無需口服藥物,只需要點塗一些保護修復粘膜的外用藥即可,只不過需要一段時間。
一般情況下,兒童鼻出血最常見的部位是鼻中隔前下,比較靠前。但這個孩子的出血部位比較靠後,範圍也比較大。
這是,孩子媽媽請求開一份證明,證明鼻腔裡面不能用偏方治療。
這是啥意思啊?
經過仔細詢問,才明白了大體情況。
原來,這個孩子有流鼻涕的症狀,奶奶帶孩子去一家診所,確診為鼻炎,就開始用偏方治療,把一種藥膏用長棉棒伸入鼻腔,塗抹。
孩子媽媽說從用了偏方開始,就出現了鼻出血,由少到多。沒有辦法,就把孩子接回自己身邊。誰知道孩子的奶奶追到學校去塗藥膏。
說到這裡,孩子媽媽的眼裡有眼淚在打轉。看來,孩子永遠是媽媽的心頭肉。
過完年了,孩子媽媽又要按時打工了,實在是不知道該如何避免孩子受罪。所以才要求開一份證明,回家後老人看看,不能再用偏方了。
我仔仔細細地寫好病歷,特別寫明目前孩子不適合鼻腔內部的有創傷的治療。
但不能使用偏方的證明,我沒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