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頭條問答“有教育專家建議恢復小學生留級制度,你認同嗎?”引熱議,忍不住也來點一家之言。
鄙人不敢苟同專家之見。
其一,留級時間問題。專家說“給孩子一個緩衝的時間”,問題是這個時間在什麼時候合適呢?一年級、二年級、三年級、四年級、五年級,還是六年級?設想一下這樣的場景:寶寶問:“媽咪,為什麼隔壁的小花上四年級了,我還要再讀三年級呢?”媽媽只能悄悄告訴孩子:“寶貝,你成績還不夠好,我們多學一年好不好?”粗暴一點的可能就是直接開罵“蠢貨……(此處和諧五百字)”,這叫人情何以堪!
其二,留級效果問題。留級就一定天隨人願?這隻有問老天爺了。有效了(專指文化成績)當然皆大歡喜,如果沒效或效果不明顯又該何去何從?
其三,留級學位問題。城鎮化勢不可擋,城鄉教育差別眾所周知。城區學位緊缺是不爭事實,去哪裡留級?去鄉下,無論是家長還是孩子,恐怕都不太樂意,最後還不是一場“我本將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溝渠”的鬧劇。
其四,留級背後導向。為什麼要留級?直白點說,文化成績不合格嘛!以文化成績作為小學生成長的硬核標準之一,是不是“唯分論”沉渣再起?
教育,國之大計,教育改革的每一步,應審慎而行。不可否認,留級可能會對部分個體有改觀,但不能成為教育大發展的主格調。小學生留級一說,可以說迎合了部分家長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心理需求,卻忽視了人個體學習能力的差異性,人個體發展的多元性;更多關注了孩子的文化成績,忽略了兒童自身心理需求和全面發展的大格局。“留級對孩子未必就是壞事”的不確定性更不能當作倡導小學生留級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