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足奪冠無疑是一件好事,得到獎勵也無可非議。但是當獎金高達1000萬的時候,我們不得不考慮為什麼要把獎金的額度提得這麼高?有必要嗎?當運動員獲得千萬獎金的時候,如果考慮到在其他領域奮鬥的人,如科學家、教育工作者或者醫療工作者,冠軍的高額獎金就顯得不和諧。據說男足如果取得單場比賽勝利,就可以獲得足協的600萬獎金。這樣高的獎金,顯然不合時宜。還好,男足沒有這個運氣。
高額獎金不僅和其他行業奮鬥的群體相比,不和諧,而且對那些沒有獲得獎牌的運動員也不公平。體育運動中,不是所有人都能拿到獎牌的。但是他們也要生活,在我們慶祝獲得金牌的時候,我們還要考慮那些默默無聞的,同樣付出很多汗水和代價的運動員,以及其他為金牌付出汗水的人。這是一個很大的群體,他們是中國體育界的基礎。如何保障他們的生活,更應該是社會關注的物件。
俗話是:重金之下必有勇夫。這個流傳多年的俗話,看來對男足沒有效果。不僅對男足沒用,而且對整個體育事業都沒有用。因為金錢和體育成績並沒有直接的聯絡。指望用高額獎金來提升體育成績,不應該是我們的首選。更何況,無論是足球還是網球,都是體育賽事,是以奧林匹克精神為指導方針,更高,更快、更強,而不是更高的獎金。
我國雖然國力大大提升,但我們畢竟是發展中國家。我們給運動員的獎金數量,早已超過了大多數發達國家。沒有一個工業國家給獲得金牌的運動員獎勵一套住宅。
此外給運動員高額獎金,這有可能對我們的社會產生負面影響,讓我們的體育事業更為功利,更朝錢看,而不是把體育看成是一個國民健身的運動,從而偏離體育事業的宗旨。男足其實就被高額金錢投入的典型例子。錢到位了,但成績卻降到了谷底。我相信,大多數讀者會同意我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