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我把2017年4月買的房子賣了,小賺了一筆。這買賣手續整個流程辦下來用了一個月時間,確實挺耗時耗力的。為什麼要賣呢?理由如下:
一、房子從買到賣三年多來一直是毛坯房、原封不動,也就是這三年多從未享受到房子帶來的好處,而且在可預見的未來五年,我也沒打算裝修和搬過去。如果要裝修至少也得二三十萬,這對處於資本積累階段的我們來說無異於“資金死亡”。
二、每個月要還11000的貸款和六七百的物業費,合計每個月妥妥的一萬二沒了!極大的佔用了每月的現金流。
三、對未來房市的不樂觀。我覺得現在我國的房價已是巨大泡沫,房價漲不到哪裡去了,壞的話甚至還會下跌,好的話應該是高位橫盤等待社會經濟提升來消化泡沫。
四、之前沒辭職的時候,我和老婆住在單位居多,回家的話也是回老家住。現在辭職了,我覺得租房住比較划算,目前住在115平方的三房二廳兩衛一陽臺的出租房裡。
為什麼我覺得租房比較划算呢?
一、假設我們要重新買一套房,按一家三口小戶型買,100平方的吧,一平方按一萬元來算(已經算便宜了),全款要一百萬,一下子拿出去一百萬,我將失去很多發展機會,啟動資金將大打折扣!一百萬買房的話,這一百萬就“死了”,如果拿這一百萬去投資,它就“活了”,很可能會賺得更多,當然也可能會虧本。這就看你想不想趁年輕多吃苦去搏一搏了。
二、買房如果按揭的話,按最低首付20%來算,首付要20萬,按還款期限最長30年算,每個月要還款800000÷360=2222元,這可是還沒算上利息,算上利息每個月毛估估要還款近2500吧。也就是說,首先有20萬“陣亡”了,然後每個月還要佔用我2500的現金流。以上已經是很保守的計算了!
三、咱們再算下租房是否合算?我現在的出租房月租2200,首先每月交月租的壓力要比還按揭輕很多;其次那筆首付20萬可以供我200000÷(2200×12)=7.58租近8年的出租房,這8年間我將可以用那近百萬做多少事啊?運氣好的話可以賺多少錢啊?
四、其實租房的使用效果和買房的使用效果近乎一樣,都可以使用該房子的功能,不都是鋼筋水泥、家電傢俱營造的居住空間嗎?難道我租這個房子而不是買這個房子,這房子就缺斤少兩了?唯一的差別可能就是安全感少了些,畢竟這房子不是自己的,不能隨意改動、裝修,但是簽了合同後還是有法律效力的。其實長久的租住下去完全可以像家一樣居住。
五、當然我們最最終肯定是要買一個屬於自己的房子,目前的出租房只是個過渡,這過渡期可能至少要兩年以上。既然是過渡,就對居住條件不能完全按理想化的家居來預期了,差不多夠住、生活得體面就行了。建議大家租房最好是直接租傢俱家電齊全、裝修較新的套房,可以直接拎包入住,省時省心省力。
六、同樣是因為不看好將來的房市。我認為以後房子會顯得越來越便宜,可能是價格下跌;也可能是物價、薪資水平隨著通貨膨脹不斷上漲,而房價卻幾乎不變帶來的變相貶值。所以我覺得買房不要急,大佬馬雲都說了:未來房價如蔥!所以等將來房子便宜了再買。[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