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平 三劍客
三劍客
昨天,新華社釋出訊息: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印發《軍隊功勳榮譽表彰條例》,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
通稿中說,《條例》按照勳章、榮譽稱號、獎勵、表彰、紀念章等,區分戰時平時、行業領域、人員類別,對軍隊功勳榮譽表彰體系進行全面重塑。
一般而言,在官方的語境中,“重塑”即是完全的重新塑造。
絕非小的修補和調整,可以說是再造一個全新的體系。
劍客剛當兵那會兒,部隊的榮譽體系還比較單一:榮譽稱號、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嘉獎。
作為基層官兵來說,通常只有三等功跳一跳就能夠得著。
能立二等功的,一個旅團一年就那麼兩三個,如果遇到大的演訓活動或者執行搶險救災任務一般會追加指標,相對於要容易一點。
但這些獎章幾乎都是靠拼命拼出來的。
後來,隨著重大任務的增多,不僅增加了國防服役紀念章,還有各類演訓和執行重大任務的紀念章。
比如,新中國成立70週年閱兵紀念章等等。
總體來說,這些紀念章從一定程度上彌補了我們功勳榮譽體系的不足,對於激勵官兵拼搏進取敢打必勝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拿破倫說:給我足夠的勳章我可以征服世界!
榮譽是軍人的生命。
對於絕大多數的官兵,立功授獎的機會並不多。
因此,紀念章便成了他們穩穩的幸福。
是的,國防服役紀念章的發放有了新的標準——
一是等級有了變化。
由過去的金、銀、銅三級變成了四、三、二、一、特五級。
發放的年限也變了。
四級國防服役紀念章發給服役滿8年不滿16年的現役官兵;
三級國防服役紀念章發給服役滿16年不滿30年的現役官兵;
二級國防服役紀念章發給服役滿30年不滿40年的現役官兵;
一級國防服役紀念章發給服役滿40年不滿50年的現役官兵;
特級國防服役紀念章發給服役滿50年的現役官兵。
從國防服役紀念章的發放標準也能看出鼓勵長期服役導向,服役時間越長,紀念章的等級也就越高。
當然,看到這裡,我們的廣大文職人員是不是也躍躍欲試了。
我們呢?
放心,已經安排了。
文職人員的紀念章與現役軍人不同,叫國防服務紀念章。
服役和服務一字之差,體現了現役和文職人員在職能使命上的不同。
當然,其發放的標準年限和現役相對應。
四級國防服務紀念章發給任職滿8年不滿16年的文職人員;
三級國防服務紀念章發給任職滿16年不滿30年的文職人員;
二級國防服務紀念章發給任職滿30年不滿40年的文職人員;
一級國防服務紀念章發給任職滿40年不滿50年的文職人員;
特級國防服務紀念章發給任職滿50年的文職人員。
我們知道,我軍的獎勵原則是以精神獎勵為主,物質獎勵為輔。
什麼是精神獎勵?
說白了就是讓獲獎的人感到殊榮,感到榮耀,感到有面子。
比如,2017年7月28日中央軍委舉行頒授“八一勳章”和授予榮譽稱號儀式,向獲得榮譽稱號的單位頒授獎旗。
這樣的榮耀和禮遇,是花再多的錢也買不來的。
是一個人一個集體的無尚榮光!
馬克思曾經指出,人們奮鬥所爭取的一切,都同他們的利益有關。還形象地說:“‘思想’一旦離開‘利益’,就一定會使自己出醜。”
是的,在精神獎勵之外,還必須要有物質獎勵。
戰爭年代,物資匱乏,獲得相應功勳的人還會獲得一定的物質獎勵。
比如,抗戰老兵滕西遠因在一次戰鬥中表現突出立下一等功。表彰大會上,粟裕將軍親自把一把手槍作為獎勵掛在了他身上。
還有的獎品是一支鋼筆(那時的鋼筆極其珍貴)。
戰爭年代,上級還經常給仗打得好的部隊獎豬、獎羊,讓戰士們打牙祭!
和電影鏡頭中國民黨軍軍官在戰場上喊“拿下陣地者獎大洋十萬!”形成了鮮明對比。
《條例》規定:功勳榮譽和職級晉升、工資待遇、醫療保障、療養、住房等等掛鉤,切實讓獲獎者在感受到巨大榮光榮耀的同時,也能得到相應的實實在在的好處。